(男主应该这个模样,请忽略俩角)
认识他十年了。
十年前的那个夏天,树上的知了拼了老命地叫,我在官道上左躲右闪地尽可能蹭一点树荫。一株树上却突然传来笑声。之后,是一声“哎哟”的惊叫。
下一秒,是一个衣蓝色锦缎的少年翩翩挡在我的面前,发如墨,用镶了一圈墨绿的蓝巾束得纹丝不乱,眉如画,而一双眼狭长清亮,又微微眯起,几许挑衅地望着我。
我只是一个粗布旧衫满脸泥垢的小叫化。
“小小年纪,竟然暗剑伤人!”他冷哼。
“少爷请借过,别让小叫化碰脏了你的衣服。”我微微欠身。
“你敢!”
“不敢。”九岁,家逢惨变,从世家小姐,变身小叫化,一路多少委屈,都在此时爆发。我径直往他撞去,右手同时挥起。
他拧身躲开,不知是嫌弃我的破衫,或是害怕我又发暗器。在我一瞬得意之后,他却扬了左手,一柄折扇扫过,我那根捡来的发带断成两截。
“哦,原来是个小姑娘。还这么凶,怎么嫁得出去?”他态度倒是缓和了,我却倒下了,发散开时,不知谁拍了我后颈,倒下之前,听到一声喝止“不要!”。
醒来的时候我一时恍惚,以为是在家中,那时候爹娘恩爱,兄妹情深,生活优渥富足,我,是一家人捧在手心的明珠。
“小叫化,你醒啦。”他立在床边,一身蓝衣,翩翩浊世佳公子。只是,他轻摇折扇,眯眼浅笑的轻佻模样,实在讨厌。
“本姑娘要更衣了,公子请自重。”瞥见床尾一个十二三岁小姑娘手中捧着蓝色裙裾,猜是服侍我的,便毫不客气地赶他走。
“没良心。”他叹口气,摇着折扇晃出去了。一边的小姑娘一脸惊呆的小模样。看来这公子素日暴虐得狠。
然而我也成了这个暴虐公子的随从。宝蓝头巾束发,青蓝长衫,黑色鹿皮靴,一柄短剑。从游山玩水,纵马草原,到饮酒欢歌,行侠仗义,我们朝夕相对,晨昏不离。
他是冷颜。琅琊阁少主。
除了知道自己喜欢这个一天天变老的男人,我都快忘记自己是个女儿身了。
“灵子,灵子,你能不能快点儿!”
“灵子,青衣楼的事安排好了?”
“灵子,水,水,你给我呆着,别,别跑……”
“灵子,快快,扶我……”
我是他的贴身随从。他似乎一会儿也离不开我。只有我知道,他人前冷冷的一张俊脸,也是会挤眉会龇牙会爆笑的。只有我知道,让天下英雄仰慕敬畏的琅琊阁少主身份,是他屡屡醉酒的直接原因。是啊,万众瞩目的身份何尝不是一个精致华丽的囚笼?
我以为自己是最懂他的人,或许也是最重要的人?然而,他未娶我未嫁,整整十年,他从未表现出喜欢我。或者他一直“认定”我是男的?
他的爹娘都以为我是男的。听说他们很嫌弃我的“娘娘腔”,我的小个头,我的眉清目秀。他们明着暗着塞帅哥塞美女给他,他都笑纳了。他的府里还真是热闹。
可他出门,还是只带三五随从,我,是贴身的那个。
“公子。”“嗯?”“冷修和冷云,你想要谁来替代我?”“嗯?”“我真的要走了……”
“你查出仇家了?”“嗯!”
“你一个人去送死?”
“也许不是。”
“冷修,送灵子,给她多带点儿银子。打不赢时可以仗财欺人,最不济,可以换些吃的,至少不会饿死,也无需重操旧业。”
恨恨瞪他一眼,一股酸涩直冲脑门。
咬牙,转身离开。原来他始终当我是小叫化,更是从未将我当女人!
十年!我与他,算不算青梅竹马 两小无猜?不不,我不过是他捡回来的随从。
眼泪打转。天地之大,我何去何从啊?
十日之后,我又走在那条官道。沿途树木又粗壮了许多,树冠更是如巨大的屋顶。默默走在浓荫下,突然听到有笑声。我摇摇头,幻听尔。不要想他不要想他。转身即陌路,我们,不是一条路上的人。
“这位姑娘,可否赏脸,陪本公子喝一杯?”
我僵住。然后,是那个只在我面前表情丰富的冷颜坏笑着,翩翩挡住了我的路。
“哇,真动人。嫂嫂,看你跟哥哥好恩爱。”冷忧听完这些,支肘喃喃,一脸的羡慕神往。
琅琊阁新娶四个月的少夫人风玉灵唇角上扬,却轻声骂道:“那臭小子使唤我十年,我自然不会轻易放过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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