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具转诊单
1、转诊对象:乳腺B超检查(BI-RADS 0级或4级)或视诊、触诊阳性的受检对象;宫颈初筛阳性的受检对象。
2、携带身份证在江夏妇幼“两癌”筛查基地306室开具武汉市适龄妇女宫颈(或乳腺)检查转诊单。
二、转诊携带资料
1、身份证;
2、B超结果报告单(或宫颈细胞学检测报告单);
3、武汉市适龄妇女宫颈(或乳腺)检查转诊单。
三、复诊后反馈信息
请复诊对象到上级医院复查后将以下信息反馈到306室
1、检查结果: (包括HPV、阴道镜、宫颈活检;或者乳腺彩超、钼靶);
2、治疗方式:
A、手术方式(宫颈冷冻、LEEP、锥切、子宫切除术或乳腺穿刺活检术、乳腺切除术、改良根治术、重建术)
B、化疗
C、放疗
四、复诊注意事项
1、阴道炎患者应治愈后再复诊;
2、月经干净3-5天内复诊;
3、妊娠期间原则上不做复诊(避免流产、早产),但临床高度恶性病变者仍应检查;
4、宫颈活检后局部填塞的纱条或棉球应于24小时后自行取出。
五、复诊机构: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1、就诊流程(见复诊流程图);
2、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00号
3、联系电话:导医台027--82433116
4、交通路线:7号地铁香港路站B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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