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持一卷诗一朵花来到你身旁,
在柳荫里静听那汩汩的水响。
诗,遗忘了;花,失落了。
而今再寻不到那流走的时光。
你曾几番入梦,同水上一片斜阳,
还有长堤上卖书老人的深色衣服。
我曾一叠叠买去他的书,
却憾恨着买不去他那暮年的悲伤。
小时侯,我们一起练琴。每次比赛的时候,那个外号叫“傲特曼”的老女人总是让我和他四手弹奏。
我总是在心里恶狠狠的想“哪天我把水灌进你零件里,让你没法变身。”
所有的人都赞我们合作的很好,却没有人发现我们正在琴凳下互踩对方的脚。
从上学开始,他就被我妈逼着当起了我的伟大骑士。
说是我一水灵灵的小姑娘总是遇到坏人,我的天,我还没开始自恋我娘就开始说她基因好了。
说实话,那时的我特讨厌他那矮矮胖胖的熊样。
所以我总威胁他,让他离我3米远,要不然我就喊非礼。
他就这样当了我6年的3米骑士,末了,我妈给他的工资竟是1鸡蛋。
他还乐呵呵的跟没见过似的,一傻样。
我对天发誓,如果我要提前知道他长大后能长成这般美男模样,我铁定小学的时候就把他买下来。
然后再在他身上贴个条,上面用各种文字写着“此人归莹莹,碰者提头来见。”
可是,我总是在离他身后3米远的地方看着他跟隔壁班的小美眉眉来眼去。
最后的结局是,我勒着好友的脖子大喊,丫的,时代变得也太快了。这三米距离成我的了。
假期的时候,我妈为了把我培育成她心里的淑女样,楞是把我锁家里面壁了。
在我正准备吃第5杯冰淇淋的时候,那小子嘭的一声把一快板从他家阳台直接搭我家阳台上了。
看着他在上面轻飘飘地行走时,我叼在嘴里用来挖冰淇淋的勺子华丽丽地自由落体了。
“臭小子莹莹,咱出去玩撒。”
没等我发应过来他就把我往板那推了,直到我腾空站起时才回过神来。
往他头上就是一拳,“你丫的谋杀本姑娘哈!”
那天回来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被抓包了。
他爸操起旁边的大棒子就往他屁股上呼,那个叫声啊,把我的憨憨都吓着了。
为了补偿他,我还是请他吃了顿KFC。
他那吃样,让我的钱包大出血来着。
在一起,似乎是意料中的事。
特偶像剧的情书,特不浪漫的吻。楞是把我收服了。
被父母发现,似乎也是意料的事情。
当牵着手的我们被硬生生的拉开,当妈妈的巴掌恶狠狠的朝我打来。
当他红着眼睛出现在我面前,拉着我就跑。当我们踏上了通往城北的公车。
我才回过神来,我们,私奔了。
城北的什刹海,水萼花。
绵绵细雨,洒落在我们的额头上,须发间。
荡涤着世俗的尘埃。
我们用身上所剩无几的钱租了一个小房子,房子里有一个种满百合的小院子。
我喜欢和他静坐于庭院里,一遍一遍的叫着他的名字。
花期到的时候,香气洒满了整个院子,洒满了我们全身。
突然忆起朱子的一句话“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他的转变,我都看在眼里。
但并不害怕他的离去,反而做好了所谓的心里准备。
我们都还只是个孩子,私奔只是所谓的青春冲动。当那鼓冲动渐渐淡下来,一切问题接踵而来的时候。
弱小的我们,谁也无法承受。
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那双弹钢琴的手,如何在工地里搬砖敲石。
意识到了他的变化,我始终微笑着对他,笑得异常天真的告诉他“简庭,这里是我到过的最美的地方呢。”
小时候怕黑,怕一个人呆在家里。怕窗外那些与神怪故事相连地响动。
这种畏惧不是对黑暗本身,而是对藏在黑夜里的鬼怪的敬畏。
那天起,我总是在深夜里抚摩着他消瘦的脸。
流着泪亲吻他的眉间。
试图记住他的温暖。
1月13日,我们相识的日子。
他终于决定离开,回到那个曾经让他疯狂逃离的家。
那个信誓旦旦地许我一生的男子,拖着一个旧皮箱,没有一丝留恋地离开了我们的房子。
我抱着憨憨缩在沙发里,瞪着我美丽的大眼睛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直到他的身影完全消失在巷口里,我才急着连鞋都没穿就跑出去叫他。
“简庭。简庭。简庭。”
他只是动了下肩膀,就拐出了小巷。
我努力强忍的眼泪终于从眼眶中流了下来,没有哭喊,只是不停地流泪。
我依旧居住在我们的小房子里,精心照料那些百合花。
我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且保留这里的每个他触碰过的东西。
我在等,等他能够承担的时候,回到我们的小房子。
然后告诉我,莹莹,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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