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姐的心事夏雪能够猜到几分,那又怎样?她并不是一个会在乎其他人想法的人。黄姐和其他中年妇女没什么两样,人不算坏,却很难让人喜欢。女人最可爱的时候是17岁以前,这种可爱与青春美貌没有任何关系,虽然那时候也能够看见嫉妒和聒噪的苗头,但是涉世不深的善意和好了伤疤忘了痛的娇憨把这些都掩盖住了,再面目普通的少女,笑起来也有动人心魄的感染力。有了男人以后,大部分女人开始变得混沌,男人不管是在婚前还是婚后都能保持自我的完整,女人则恰恰相反,她们乐意为男人奉献,并引以为豪,直到把自己折腾的面目全非,她们又开始害怕,把所有比她们年轻好看的同性都当作敌人,对男人无能为力的时候她们把矛头对准女人。
夏雪永远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女人把家里的秃头大肚皮的男人当成稀释珍宝,把那个单位里的窝囊废当做支撑家庭的顶梁柱,她们全然忘了,一天打两份工努力挣钱的是自己,吃糠咽菜省下钱送孩子上培训班的也是自己,那个男人只会翘着的二郎腿看电视,端着茶杯对着家务指手画脚。
夏雪喜欢张晓萱的原因很简单,晓萱总让她想起另一个女孩。她喜欢一切萝莉,所有的萝莉都应该快乐生活。
西餐厅里响起悠扬的小提琴曲,餐桌上花瓶里插着新鲜的芍药花,灯光迷离,暗香浮动,夏雪晃晃手中的红酒杯,那红宝石一样的液体泛起层层涟漪,映得她耳朵上的坠子殷红如血。
对面的程立眼睛都舍不得眨,直直盯着她,像一只呆傻的哈士奇。灯下看美人,越看越好看。对面的女人像一团火焰,熊熊的把他点燃,他的心里奔腾着滚烫的岩浆,这股热情让他的舌尖发痛,话语在脑袋里过了几遍最后小心翼翼问了一句:“你最近很忙吗?”
夏雪没有回答。她长长的睫毛覆盖在眼睛上面,留下幽深的阴影,盘里的烤鹅肝十分鲜嫩,用叉子递到嘴巴里,牙齿轻轻咬开,滑腻醇厚,像情人的舌头。她眯起眼睛,十分享受。这个世界上好东西太多了,美味的食物,精致的衣服,诱人的香氛,闪亮的珠宝,还有那些肌肉紧实光滑的肉体,如何叫人能够放得下,欲望太过美妙,值得去追逐堕落。
程立今年不过23岁,正是男孩子最讨人喜欢的时候,精力旺盛,皮肤光滑,身上带着干净的少年气息。他有大把大把缠绵的情话和急迫的相思,夏雪爱他的身体,却讨厌这种彩排似的陶醉。她如今喜欢这类富家子,没有苦大仇深的怨念,没有捉襟见肘的小家子气,没有敏感脆弱的自尊,金风玉露一相逢,缠绵过后就各奔他路,省心。她原本只是想找个床伴,可是程立入戏越来越深,他开始打探她的生活,企图了解的更多一些,这让她不悦,她的生活有数不清的框架条款,这些自己绑上的束带让她更有安全感,所有的越界都是令人讨厌的,潜藏着危险的。程立的试探等到了一个月的冷板凳。
“你知道做人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吗?”她的眼睛抬起来,睫毛微微的颤动,眼神泠泠似寒潭水波,似笑非笑着开口。
程立的心跳漏了一拍,哪怕是冷笑,她做起来也给人一种妩媚多情的错觉。“是不忘初心?”他调侃道。
“是要有自知之明!”
他脸上的笑容变淡,放下手里的刀叉,右手握着玻璃杯,一口接一口喝着柠檬水,垂头丧气的样子有些可怜,像一个心爱玩具被抢走的幼儿,这种茫然的忧伤显得格外天真,她的心像被羽毛轻轻撩了下,突然有几分心软。她已经过了和男人叫板,靠打压男人获取自尊的年纪,程立若是早几年前遇到她,只怕早就三振出局了,可是现在,多余的母爱转化作爱欲中的怜惜,她越来越狠不下心。他伤心的样子有点像孔宇轩,他们有一样干净的气质,一样软弱的灵魂,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她才会选上他,偶尔睡眼迷蒙时她会把程立认错,仿佛是孔宇轩阴魂不散的又缠上来了,时空扭曲旋转,两份爱把她层层包裹,沉重无比,可是心底的那丝愧疚总在提醒她,她只能哄孩子般纵容程立的贪婪。
她在沙发椅上轻轻蹭了下右脚,鞋子无声的滑落,桌布挡住了视线,俏皮的小蛇从脚踝攀上大腿,暧昧的打着圈圈。他的耳尖开始发红,喉结上下滚动,终于忍不住伸出手,捉住那只作怪的脚。“不要再弄了!”他的声音微微颤抖,手心里全是汗,黏黏糊糊的,这炙热的潮湿顺着神经传回给了她。夏雪轻笑:“你还生气吗?”
“我哪敢生你的气!”程立低声说道,语气中有着挥不掉的委屈。
“以后还听不听我的话!”她不依不饶,滑出他的手,足尖重重点上去。“嗯?”
“听。”他的眼睛湿润。
“叫姐姐。”夏雪心满意足的收回脚,她热衷这样的恶作剧,男人的失控总是带给她成就感,男女之间不过是场游戏,她是最调皮的掌控者。
“姐姐。”他轻轻叫道。刚才的阴霾已经飞走,脸上多云转晴。年轻就是这点好,什么情绪都是来的快去的也快。
“乖,姐姐会奖励你的。”口红印在玻璃杯上,如同印在他的心上,这句话的信息量太大,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胡思乱想,只能掩饰的端起酒杯。小提琴手已经下场,餐厅中央的舞台上上来一个黑裙女人,坐在钢琴前弹起曲子,琴音流水般倾泻而出,弹得是《绿柚子》,欣喜的狂热中随着乐声染上了一层忧伤。他可能永远也无法得到她,这个认识让他绝望,分别是一头怪兽,牢牢守在道路的前方,每一分欢愉都是这么珍贵,绝望的爱只会让情欲更加疯狂。
夏雪很挑剔,酒店只住君悦,其实五星级酒店的服务和配套设施都大同小异,可是她向来擅长在细枝末节中发现问题,一旦认定就异常坚定。他们跨越了半个城市,来到她钦定的酒店,这里已经熟悉无比,细想起来,他们所有的甜蜜几乎都在这里,他从来没有去过她家里,这份关系一直被她定位为肉体交流。
程立一只手上搭着西装外套,一只手提着她的银色手袋,夏雪走在前面,鱼尾裙下光滑的小腿随着步伐一隐一现,他的脑袋里突然飘过了 “面首”两个字。开始的欢愉过后,夏雪带给他的忧愁远胜过快乐,尝过蜜糖的滋味后就会想拥有整个糖罐,爱情中的拒绝更能催化热情,她越是神秘他就越是想追寻,越是淡然他就越是想占有。他像一个瘾君子追逐着梦中的天堂,除了放弃清醒别无他法。
关上房门,他们开始接吻,程立的急切被夏雪的温柔安抚下来。他有满腔的思念,多得无法用语言承载,手指掠过她的脖子,小心翼翼的取下耳坠,晃动的红宝石像指尖沁出的血珠,从前他从不知道原来首饰也可以做的如此情色,当然从前他也从未想过有天会伺候女人。她的头发浓密,抓起一把长发,手心沉甸甸的,灯光下发丝泛着紫色的光泽,带着鸡蛋花的香味。餐厅里的那股哀伤并没有散去,眼前这个女人,每一处都让他着迷,可是越着迷他就越自怜,身体的贪婪激动和心房的哀伤绝望形成对比,他快要被拉扯成两半。
“你在想什么呢?”夏雪轻笑着搂住他劲瘦的腰身,头发蹭着他的小腹,带来凉丝丝的痒意。
“我在想餐厅的那首钢琴曲。”他握住她的手,轻轻印下一个吻,“这首曲子讲的是国王亨利八世的爱情。传说这个国王有天去郊外骑马上,邂逅了一个穿绿衣裳的金发女郎,太阳光洒在她飘飘的绿袖子上,美丽动人。他们一见钟情,可是这个女郎只是个村姑,两人地位相差太大,女郎只有选择逃离,在国王心中留下永恒的倩影。从此他念念不忘。但斯人如梦,再也寻不到,他便命令宫廷里的所有人都穿上绿衣裳,好解他的相思之情。这段爱情故事后来就被作曲家谱成了乐曲,取名《绿袖子》。”
“是吗,那真是个凄美的故事。”她踢掉脚上的高跟鞋,“不过我觉得,如果国王真的得到村姑,只怕过不了多久就会失去兴趣将她抛弃。这个女孩子很聪明啊!”
他想说不是这样的,可是亨利八世一生情妇无数,取了六任王后,处死了两任妻子,绿袖子可能真的只是人们美好的想象吧。他的那些顾影自怜的哀伤被击打得粉碎,夏雪总是这样,所有的故事都能一针见血的指出内核,那些美好的包装被视而不见,她是反罗曼蒂克的,真的很不可爱,可是又那么可爱。这张小嘴吐出来的话语不是吊起他的心就是堵住他的情,只适合用来接吻,他吻住她的唇,那里有止住他疯狂渴望的良药。
夏雪的奖励十分丰厚,他们从床上辗转到浴缸,抵死缠绵。程立的热情足以融化掉所有女人心中的坚冰,可是夏雪除外,她喜欢这具美丽的肉体,喜欢每块肌肉下隐藏的力量,但是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就会忘记深夜的陪伴,她的日和夜,泾渭分明。
她可能已经不会爱人了,再多的喜欢也不是爱,当他从背后怀抱住她,将温热的鼻息喷到她的耳后时,她像一朵水中的荻花,顺着水流舒展飘荡恍若回到了子宫,一股柔情充满了心房,可是这感动太过稀疏,起不到任何作用。她抬起手,抚过他的眉骨,他有极浓的眉毛,闭着眼睛时看起来虎头虎脑,他的眷恋让她怜惜又烦躁。窗外夜色正浓,披上浴袍,她坐到落地窗边,城市灯火如星河璀璨,总有这么多人喜欢夜的黑暗。她夹起一支香烟,靠着墙壁,翘起的脚趾头在玻璃上画着圈圈,带着薄荷味的烟雾冉冉飘起,如同迷雾中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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