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药,相传为湘西苗人的一种求爱巫药,配合巫术使用,可留住心爱的人。
若是单身男女,爱上了心仪之人,却又不能得到回应,不想自己长期单相思,便会偷偷用到媚药。也有夫妻长期不和,或一方感情淡漠,甚至出轨离家,另一方为挽回婚姻,则暗下媚药,使其回头。
在苗疆,深山之中有一种神药,长得非常像吃的豆子,长藤,叶宽。传言,吃其果实,第一眼见到的异性,无论美丑高矮胖瘦,都会爱的死去活来,迷失自我……
由此,有懂巫术之人,采得此药,提出果实,将其烘干,已备使用。
如果采药人使用,取出果实,加入自己的头发和指甲,甚至更为极端的东西(不言自名),于果实一通碾碎成粉末,请巫师施法念咒,即成“媚药”。如果自己没有,亦可找到采药人,高价购买,再请巫师施法,成药过程与上述一致。此间,若是不想旁人知晓,仍需额外付出一笔封口费。
然后,寻找机会,施于所爱的一方衣角或者想办法让其服下。如此,被施药的一方,会改变心意,此后一生都会一心一意地爱恋自己。不过,由于此术有违人的意愿,无论是制药还是施术时,都不宜让任何人得知,否则,其药不灵。
又,“媚药”的制作,各巫师均有其秘方,制作方式也不一样,且为十分隐秘之事,所念符咒也不一,无统一说法,更无见证案列。
姜赧自评:此媚药,不止苗疆传闻,有人的地方,都是有的。人,总是期望有一种东西,能够改变他人的意志,随自己心愿。求爱,更是如此,不少人为得到心爱之人,可以付出一切,也有人“不择手段”。
媚药,看是让人“羡慕”,实则虚实难测。
即便媚药真的有用,也不过是强扭的瓜,甜不甜,自己肯定知道。得到的也不过是行尸走肉,一个没有自我,没有灵魂的肉体。
至于巫术,更是说不清道不明,此间种种,亦不过是人的心相外漏而已。
PS:爱,还是你情我愿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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