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吊,即吊丧,苗疆丧葬习俗,与汉人地区的丧葬礼仪多有不同。
若论“开吊”,还得从永绥厅说起。
满清时期,湘西地区为永绥厅管辖。
据古籍记载,清雍正朝九年(1731)置永绥厅,厅级治所在今花垣县吉卫镇。永绥厅隶属辰州府,府级治所机构在今沅陵县。
嘉庆元年(1796),永绥厅升为直隶厅,属湖南省管辖。七年(1802)移治花园堡(今花垣县),下辖二百二十八苗寨。
清宣统元年(1909),永绥直隶厅同知董鸿勋,编撰了《永绥厅志》。
此书内含目录、天文、地理、营建、食货、武备、官制、人物、艺文、奏疏、屯防、丛谈等多卷内容,是永绥厅乃至湘西地区,清代最后一部修纂定稿的地方志,为研究湘西苗族、土家族提供了完整翔实的史料。
就苗族丧葬开吊,《永绥厅志》记载:“子婿牵牛羊,谓巫呼礼,哭祭于死者灵前,名之曰“献牲”。里党无论亲疏,或负米一囊,或包谷一袋,皆来赙。子婿则必各具牛只,纸扎旗伞一套,用鼓乐助奠于灵前,名曰“上祭”。毕,杀牲,用火烧其皮毛剖剥,留丧家肉一肘,其余概行割煮,奉同助祭者食之,不遗片肉回家。此丧礼之异于汉俗也。”
事实上,若参加过苗寨中的传统葬礼,就会发现“开吊”之俗,至今在苗疆依然非常盛行。只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发生了诸多变化,与清代略异。
据民族学家、苗学研究先驱石启贵所著《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1940年成书)记载:“如富裕家庭,届开吊期,事前扎孝堂,张灯彩,贴对联,壮观瞻,请道士诵经三日或五日。吊客礼物,通俗香烛纸米肉炮(鞭炮)等项。属于丧家女婿者,还有阴阳席,猪羊祭。附品有送祭幛对联,及扎金山银山,金童玉女,五彩花筒,红绿绣球,六面花灯,旗带飘扬,一路成行,鼓锣喧闹,邀集族邻,同往助悼。灵堂致祭,三跪而揖,入见丧家矣。开吊日,孝家姑娘姐妹均围棺而哭,每来吊喧之女客们,亦都陪哭一阵,长者相劝方休。孝家办餐,猪牛肉酒以饷客,切肉为块或方砣,杂以豆腐蔬菜食之。男女杂坐,殊无礼制,形形色色,未成秩序。但吃饭时,孝子须来向各客人磕头致谢也。”
此等民俗,描写的极为细致。从葬礼布置,到祭祀类别,到巫道作法,到人员举止,到主宾礼仪,到酒食飨客等等,无所不包。
现如今的苗家“开吊”,除了加入了一些如西洋乐队等时髦元素,追悼会等新倡民俗,其他传统开吊内容,几乎没变,足足可以将丧礼进行三五日,甚至七日……
如上苗家丧葬民俗,是为“开吊”!
PS:心情略差,不言语。本文有所引用古籍,诸君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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