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心魔霸占我的心房至今,已有一年半有余,五百多个日日夜夜,它竟狠心地将我的心撕扯得血肉模糊。
我开始翻找记忆。那天下午,很热,地面被烈日烤得滋滋冒烟。我赤着双脚,披散着头发,裹着满身热气在喷着火的日头下游荡,如鬼魅一般。就是那个时候,心魔一头撞进了我的心房。
我清楚地记得,它将利爪戳进我左心室的那一刻,我全身的血液开始倒流,有什么东西使劲往下拽着我的全副内脏,绞痛,痛得呼出的气息里也带着血腥味。
疼痛碾过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我忘记了怎么哭泣。我只好不停地走,以此来博得心魔的同情,求他放过我。可心魔却牢牢地盘踞在我的心房上,不肯放过我。它将疼痛缠了我一身,让它像青苔一样在我周身四处蔓延。
那个下午,我走到脚板底下满是血泡,才想起来哭泣。我哭得撕心裂肺,眼泪刮过被毒日晒裂的脸颊,犹似刀尖在脸上舞蹈,钻心地痛。
我拖着筋疲力尽的身躯行走在黑夜里。我已经停止了哭泣,实在是没有力气了。我开门见山地问心魔:‘‘你打算在我这里呆多久。’’
‘‘一辈子。’’它冷傲地望着我,回答得干脆而利落。
我瞪着双眼,望着浓稠的暗夜,那一刻,我希望黑夜能够吞噬了我。可是,夜,除了递给我一阵一阵的闷热,并不想与我有过多瓜葛。
我将手摸进口袋,掏出手机,打开联系人,却发现里面一片空白,一个联系人也没有。当然我根本不知道该给谁打电话,又该说些什么。
将手机扔回口袋时,竟然摸到了一根烟。我已经戒烟一个多月了,离成功只有半步之遥,这根烟是用来压烟瘾的。只要每天拿出来闻一闻,瘾就缓解了。这段时间,我拿出来闻它的机会越来越少了。
但是现在,我需要点燃它,找个地方坐下来,然后,一口一口慢慢地吸完。
我看着自己喷出的烟雾绕成一个个圈圈,趾高气昂地俯视着我。我真想一口气吹散它们,可我虚弱得连一口气也吹不了,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越升越高。
我不想再走下去了,太累了,我需要休息。带着满身烟味,我慢慢地向家里挪去。此刻,我只希望心魔收好利爪,让我好好地睡上一觉。
我把自己躺倒放平在床上,闭上了眼睛。可是心魔这个混蛋根本不肯放过我,它挖出那些我珍藏心间视若珍宝的记忆,并狠狠地用脚踹,用手撕,直至让它们遍体鳞伤,浑身上下爬满疼痛。
我疯了似的开始摔东西,摔了枕头摔了杯子摔了相片,终于惊动了一直沉默不语的灵魂。
它命令我必须安静下来,然后引领我走向书房,打开电脑,在word文档中开始了一字一句的艰难输入。
真的是极为艰难。我并没有读过几年书,认识的字不多,为了凑出一个能够表达我心情的最为恰当的词语,我常常需要思索很久。我也警告过大脑不许偷懒,要竭尽全力替我遣词造句,可它的表现似乎并不遂人意。我只好不停地百度,连线度娘让她来告诉我,哪个词最合适,哪句话最动人。
等到天际微露蛋白之时,我竟然凑成了八百多字。我一字一句从头到尾细读了一遍,发现文章通顺而流畅。突然,一丝幸福感划过心际,虽然稍纵即逝,但我分明感受到它在心间划过后留下的细微震颤,如电流一般,让我身上每个颓丧的细胞都悄然苏醒,忘记了疼痛。
于是,我微笑着在文章的开头,输入了四个字:《初遇心魔》,作为文章的标题。
直到此刻,我才记起,在我写作的这几个小时内,心魔像睡着了一般安静,竟然乖巧地似一位安睡在妈妈子宫里的小婴孩。而在此之前,它不停地折磨我,一直想置我于死地。
我冒出一身冷汗。自己竟然冒冒失失,差一点让心魔的阴谋得逞,将自己变成心魔的帮凶,成了杀死自己的凶手。
我要拿起手中这支无形的笔,让写作困住心魔,让它知难而退,最终离我而去。
关上电脑,我心满意足地安睡了一觉。我必须睡好觉,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思维清晰,才能有机会打赢这场旷日持久的战役。
五百多个日子,我常在清醒与不清醒之间徘徊,有那么几个时刻,差不多已被心魔打垮,每当这个时候,仅存的意识就会拖着我爬向书房,打开电脑。敲下第一个字的那刻,我又获得重生了。
有时是白天,有时是深夜,我在电脑上敲下了一个又一个字,一篇又一篇文章。现在,我处于不清醒的状态越来越少,我的心变得坚强而勇敢,已经开始了自我修复。
心魔,它若愿意,就让它在我心里困一辈子吧!
我的写作情缘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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