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通,法院判决一起离婚案,真让人感到郁闷,夫妻俩对其他都不争,唯独争抢这“小东西”,难道不奇怪吗?
丈夫王某买了一条拉布拉多宠物狗,平时吃喝拉撒多是他细心照料,妻子赵某多是陪狗溜弯,似乎已分工好。
遗憾的是,他俩婚后总是吵吵闹闹,不得安宁,后来,丈夫觉得这日子过不下去了,就起诉要求离婚,而且要分割共同财产。
在庭审中,夫妻俩同意离婚,对房产处置无异议,但是,唯独争抢一条拉布拉多宠物狗。
丈夫认为,是自己买的狗,照料它也是自己做的,已经对它有了感情。
妻子认为,尽管平时照料狗不多,但陪狗溜弯是常事,已经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了。
法院认为,宠物所有权归丈夫多合适一些,但妻子可以适时探望。
网友们都笑了,这样也好。妻子探视狗的机会多了,说不定对丈夫也有了重新认识,复婚的几率比较大。
而我认为,宠物狗只是引线,所谓的“扯不断理还乱”,才是纠结所在。
如果彼此都对对方失去了感情,顺手“送给”对方一条狗又如何呢?人与狗相比,人更重要吧。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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