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一个证明,发现不等式的使用很难看明白,不过,总算是搞懂了一些。
![](https://img.haomeiwen.com/i5525869/cbea5617a8275b4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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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使用了holder不等式,但是,不是二项的情形,是三项,所以如果使用二项的定理的话,就看不明白。
经过一番思考,发现holder不等式和左边的项的形式关系不大,关键在于如何划分1,然后给每一项合理的分配一个指数。一般就是,对应的是
其实fg的形式根本就是无关紧要的,比如
,这个形式也没有问题。甚至可以刻意构造出简单的形式
。这就是第一个发现。
第二个就是多项的情形,比如上面这个证明中,这就出现了三项,规律类似简单起见记为
,对应的不等式是
。这是第二个发现。
结合起来,就可以构造出类型非常多的不等式。
,这其实就是证明中使用的不等式,指数上还有一些差别,不过由发现一,左边各项的指数不影响不等式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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