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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不知道室友的名字

我仍不知道室友的名字

作者: 辛帝 | 来源:发表于2017-10-19 22:21 被阅读0次

    我好像不擅长记一类人的名字,就是那种和你生活擦边却也无关紧要的人。何况现在人起名字越来越偏向“奇”与“特”,并非“好记、好听”。记住了一个人名字又忘了,人家就会说你是富贵病。从小到大就很讨厌自我介绍,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羞于报自己的名字,但是又希望对方能大大方方的自我介绍一下全名,工作了很多同事顶多说个姓,我姓周,叫我老周吧。成,那就叫你老周,结果要合作了填个表却不知道人叫啥名字,还得硬着头问别人:他叫什么名字来着?全名?这不是很尴尬么。与其这样我宁愿接触不说名字的人,只靠一种陌生的默契来共事生活,比如,我的房东。

    他并不是我的房东,他也是转租的房子,我习惯这样叫他,因为在我看来我每月把房租交给谁手上谁就算我的房东。我住在这里的第一天晚上没见到他,原来租这间主卧的小哥交给我钥匙,嘱咐了几句话匆匆忙就拉着大行李箱走了。差不多到11点的时候我才整好房间,感觉有人在开锁就安安静静的趴在门边听着。开门,关门,连洗漱的水声也没听着,我本想出门打个招呼,可听外头安安静静的,便从门缝看过去,只有零星的月光照在他眼睛上,他很疲惫的样子,懒散的躺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眨眼睛,一只脚搭在外头,每闭眼睛一次都要比上一次的时间长些,他看了看手机,白色的屏幕光照在他的鼻头上,额头的油光比鼻子上的还要亮一些,我转身看一条短信的时间他就睡着了。

    隔天我早起洗漱上班,蹑手蹑脚的跑到一个屏风后面取衣服,看他蜷缩在沙发的一边,盖着类似于床单的布料,电风扇摆在一旁开着3档不摆头,把沙发上的散开的线头吹到飘起。他侧身对着我,只能看到一个留着板寸的后脑勺,他用几层衣服当作枕头,最顶上铺了一层磨到旧的棉布,房间里闷热无比,还是拽了拽被单裹在肚皮上。

    我租的这个地段是属于集合工业区,又在一个四海之人汇聚的城市。租在这里最初的原因是因为小区离旁边的写字楼很近,公司就在马路对面,上班走路不到10分钟,小区外就是超市和联排餐饮店,特别方便。最重要的就是我需要省钱,用来支付属于我这个年纪的光鲜亮丽。如果说有不满的,那就是8层楼没有电梯以及小区被人称为“农民房”。

    其实这种小区放在3线4线城市随处可见,可到了数一数二的大城市就成了“农民房”。它也就是个普通的院子,几栋楼,楼外的墙皮斑斑点点的开始退化,白色的腻子被时间冲刷成了青色,楼内还保持着最早期有护栏式的风格,满墙壁的小广告,大部分是“通下水”“重砌墙”类别的,好像“办证”“办学位”的很少见。

    我租在7楼,第一次看房的时候正是烈日当头,爬上去一身的汗。原来的小哥笑嘻嘻的迎我进去,房子不算大,不用2分钟就全部看完了,我租的是两室一厅的主卧,卧室里放了一张双人床,一边大的通墙衣柜,其余只剩了能容下一个人行走的过道。

    我问站在一旁的小哥:“不是说还有一个人么?”

    小哥说:“他每天晚上很晚才回来,他在工厂上班要加班。”

    我睡觉很轻,也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听到他人回来晚,又在工厂,其实心里也挺高兴日后能睡的安稳一点。

    我在的这座城市工厂遍地。网上有将不同的的城市用其典型的特征取一个字再后缀“都”来调侃,像北京叫帝都,上海叫魔都,我觉得这座以工业流水线出名的城市应该叫做“拼都”。拼这个字,字典有释义为:不顾一切的去奋斗,实在是在合适不过了,城市的打工者汇聚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工作,不出几年恐怕连生活二字的写法都会忘了。而拼字的另一个解释为:连合,拼凑。比如合租就是拼凑。

    当然“奋不顾身的奋斗”用来形容我有些假,形容房东小刚倒是正好。

    第一天我下班回到家,他也在家,闷热的客厅有个窄小的窗户,窗户里一层外一层糊了纱窗,几乎不怎么走风。他在客厅角落搭了桌子放了台式电脑,我看到的时候应该是在下载一部电影,不知道是不是耗能太大,主机箱的排风扇发出嗡嗡的响声超过了旁边电风扇的声音,排风口正对着三个灯同时闪烁的路由器。这个画面让本身热到腻的我更烦躁了。

    这是我和他第一次说话。

    他看到我点了点头,从上到下打量了我一下说:”下班了?你那个房门修好了可以关上锁起来的。”

    我赶紧在包里翻找一把很小的钥匙,试试看能不能上锁,毕竟担心了一天的安全问题解决了,进了屋子想到还没问这房租是怎么交的,水电网线怎么整,之前那个小哥也告诉过我,我想说不定换了人又有变化,我看他托了个脑袋,坐在很矮的凳子上,满脸油光,头发乱七八糟的搭在额头上,光着膀子,估计是休息日吧,从早到晚都没有收拾过。他是一个很典型的“工厂仔”,“工厂仔”是这边人叫那些在工厂流水线工人的称呼。他们似乎都被人口耳相传成一种特定的人设:不超过100元印着amani的T恤,水蓝色的牛仔短裤,一双拖鞋或者361的板鞋,说话有很明显的口音,他们经常三五成群,以“老乡”为组织会友,要是男孩子身边的“小妹”一定会经常换,要是女孩,下班就穿短裤去吃个路边麻辣烫,然后晚一些再回去加班到11点。

    “工厂仔”的确是我对小刚的第一印象,朋友说人不可貌相你得好好了解一下人家,毕竟住在一起了。但实际我真的不打算了解,我也常和朋友说我喜欢小刚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不怎么说话也不需要我和他说话,只有在交房租的时候或者下班能碰到的时候寒暄几句,他不烦我,我也不烦他,这样多好,工作上的社交已经折磨的我很辛苦了,晚上还要回来进行室友社交?算了。这种沉默的交流方式一直持续着,都不尴尬,也很平淡。

    他每天都回来很晚,但也不超过11点。经常会带些工厂里的料回来继续加工,打打磨磨的到半夜。一天他拿了不少加工好的雕件,就是小孩子戴在脖子上的玉石,眉眼相貌做的很精致。我问他:“都是你做的?”

    他说:“是啊,给弟弟放在老家铺子里卖的。”

    接着断断续续的说了很多关于料加工的事情,我也不是很懂,见他这么热情我就站在旁边端了杯水仔细听着。我忽然意识到,这是我与他,这位已经同在一个屋檐下住近2个月的人第一次说这么多话。

    他让我叫他小刚,28岁的湖北人,高中上了2年就来这边打拼,跟了一个师傅学做打金,之后便游走在各大工厂做散工,租这间房子3年了,室友换了一个又一个,最短的3个星期。我知道一般选择租房的“工厂仔”都是手艺不错的,每月加班加点赚的能比写字楼里的小白领拿得多,辛苦些就是了。他说他不想挤在12个人的宿舍里排队尿尿,和我这种小白领合租还是第一次,属于“稀客”。

    我笑着回答:“我不是白领啊,我就是个小公司的运营助理,住这边不是离着公司近么,我才不想6点起床挤地铁,再说我对住也没什么要求,能安静的睡着就成。”

    小刚把屋子收拾的很干净,虽说家具老旧但也像个家。接触了一两个月我发现这位时常蓬头垢面的工厂仔室友爱看电视剧,他看剧的范围之广,可以用“无剧不看”来形容,多是国外的那种美剧英剧,尤其让我想不到的是他很热爱看英国文艺类电影,就是男女主角都会自带光环,对白极少那一类的。其实我不能这么想毕竟人的爱好各有不同,别说看文艺英剧了,你就是看驴在天上飞的韩剧我也不能说什么,但这个小事还是小小震惊了一下我。

    他给我讲解过一个片段:女主人公身穿白色婚纱坐在窗前,外面是亲友欢喜道贺,但这位漂亮的新娘好像不是很开心,特别惆怅,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听到这个开头就觉得应该是狗血玛丽苏剧,后续无非是讲这位新娘其实不爱新郎或者她的最爱前几天死了今天她就得和别人结婚,充其量这是一桩父母包办的婚姻,实在没什么好看好说的。倒是小刚,结结巴巴的说了一堆,讲到兴起还反问我:“不觉得好看么?你不觉得她很可怜么?”我深吸一口气回他:“是啊,是吧?”

    即便多了些交流,我和他任然关系疏远,也许是因为我个人喜欢在宅在自己的房子里关起门来享受独处时间,也许是因为除了英美剧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共同语言。小刚到了冬天就从客厅搬去小小的次卧,他盖一层被子,上面还会加一层羽绒服,他的床很硬,一块木板在垫一层毛毯,很多次我都看到他整个人都蜷在被子里。床下塞满了打金用的工具,有新有旧。他仍然早上9点出门,晚上11点回来,每次他回来的时候我都已经睡着了或者做自己的事情,只有在他休息的时候能聊一两句。偶尔会有他几个朋友在客厅喝酒聊人生,席间他还不忘提醒别人小声一点,里面还有人睡觉。

    客厅摆的那台电脑似乎成了小刚的重要伙伴,我偶尔会在他电脑上拷贝一些他下载好的电影,便能看到他QQ万年不变的签名:今年一定要结婚!说起来他身边的确没见过几个女孩子,只有几次,他带着工厂里的小妹回家看看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之流,节目演完她们就走了。小刚和小妹们还会保持距离,坐的很远,他话也比较少,偶尔附和笑两声,也算重在参与了。小刚有次冲我抱怨:“老家人很急的,今年不结婚就没脸回去了”

    结婚对于他来说,是生活的一个目标,10有8成的心在寻觅女孩子上面。今年开春,他经常带一个长相秀气的女孩子回来吃饭,听他说这个女孩子是他们隔壁厂的费用结算员,因为长得好看,很多人追。小刚自豪的告诉我:“只有我搞到了!”

    不到半个月,女孩子就很少来,月末的最后一晚,小刚满头大汗的坐在客厅,手边放了10来罐啤酒,我正到客厅洗水果,无心问了一句:“怎么了这是?”

    他眼睛愣在电脑屏幕上边喘气边说:“就那个女孩嘛,分手了,我给她买了好多衣服退也退不掉也还没给她,妈的和我同乡搞一起了,就吃过两次饭,还不让我知道,你说可好笑?”

    我笑笑说:“怎么整的和电视剧一样,你们厂一下班满地都是妹子啊,再找呗”。说完递给他一个洗好的梨,他没伸手去接,眼睛任然盯在屏幕上。两边的头发已经湿透,滴滴答答的往下流汗,鬓角的头发一缕一缕贴在下巴上,他今天穿了一件很薄的长袖,胸前应该是品牌的标志,已经磨得开始起球只剩下个“A”和“D”。电脑屏幕是一个在花海里骑自行车的姑娘,大片的向日葵发出微黄色的光映照整个客厅,感觉好像把空气都要挤压只够一个人呼吸的,小刚被汗刺痛了眼睛,抬手揉了揉又开始发呆,我把梨放在他桌子上,转身进了屋子。

    时间对于这所城市完全是不够用的,有的人恨不得挤压睡眠时间用来工作赚钱。小刚之前一直在看时间的真谛,类似于纪录片,他极力推荐给我,说很适合你们这些刚毕业的大学生。纪录片很长,采访了100多位老人在人生的末期有什么想法。我和小刚说人死后这一生的不快就都没了,出现过的会忘掉没出现的也不在乎。他说他在工厂里每天重复着无数次的流水,每一个雕件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板式,毫无差别,他邻座的小工每月一换,他已经习惯身边的人走走留留。

    我又问他这些人干嘛不好好在一个地方待着,他说来大城市打工的,尤其是工厂里的都是以赚钱为主,换工厂是因为每场的料价在一进场是很高的,之后越来越少,工人们拿着前一个月的高价料去售卖自然有不少油水可以赚。他有和我聊了聊时间与过去,看着“非主流”打扮他,一板一眼的告诉我往日时间不可追这种大道理,我竟有一种崇拜的感觉。

    到今天,我们已经有两年的相处时间,我任然不知道他全名叫什么,他的支付宝就叫小刚,QQ也是一个刚字,水电网所有票据都是大房东的名字。这种关系说出去都没人相信,我们都没有互相问对方要过联系方式,只有电话,没有邮箱,没有微信。我们只一味靠着“默契”来进行平行时间里的生活,互不干预,却也从来没有出过错。

    小刚上个月辞职了,这是他两年来的第6次辞职,他说他技术好又会省料,不愁没工作,这次辞职暂时不考虑找工作,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我提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问他:“那你打算干嘛?宅着?”

    他说:“已经打算去西藏,找了西安那边的网友一起去”

    我惊讶后又想想,西藏,还挺适合他的,便笑道:“西藏哦?听说要跪着上山才虔诚”

    他点燃手边的一支烟,托起下巴对着电脑说:“太累了,坐缆车好了”

    我笑着摇头,进了自己的屋子,原本还想说个什么祝你玩得开心之类的话,但想想还是算了,不用我祝福,他也应该挺开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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