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约伯记》第35章
经文:
你若犯罪,能使 神受何害呢?你的过犯加增,能使 神受何损呢?你若是公义,还能加增他什么呢?他从你手里还接受什么呢?(伯35:6-7)
关键词句:
能使神受何害呢?
心得:
什么是你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呢?你或许会理直气壮的说:“当然是事情本身的是非黑白了!”但我要再问一句:“真的吗?”也许很多时候真正决定你我对一件事的判断标准并非其本身的是非黑白,而是“利害”二字罢了。
对自己有利的便是好、便是白,对自己不利的便是坏、便是黑。恨一个人不是因为其可恨,而是因为其有损于自己的利益,爱一个人也不是因为其可爱,而是因为爱其于己有利。
于是乎,你痛恨一件事腐败邪恶,只不过是因为你自己不能从中捞到好处,你对一件事乐观其成,也不过是为了要从中获利而已。
那么问题来了,那位超越一切的上帝,他判断是非黑白的标准又是什么呢?难道也是对他的“利害”两个字吗?不!断乎不是!正如以利户所言:“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若是公义,还能加增他什么呢?”
耶和华恨恶罪恶,并非因为作恶之人能使上帝有损,乃是因为他本就是公义嫉邪的神!耶和华怜爱世人,亦并非因为世人有何于他有利之处,甚至不是因为世人可爱,乃是因为他自己就是爱!
故此,作恶之人无法以贿赂收买上帝的饶恕,行义之人也必定能得着主的悦纳,在他没有不义,也没有变换不定的旨意!
祈祷:
亲爱的主啊,我赞美你。因为你以无私的爱爱我,并非要从我这里得着什么(我在你面前是一无所有的),乃是因为你就是爱。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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