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初中时,正流行校园爱情小说。一头亚麻色的碎发,一件白衬衫,一条水洗牛仔裤,一双匡威布鞋,就形成了我全部的爱情观。
黄角兰花期有两次,一次介乎春夏,一次介乎秋冬。我每次进教学楼前,都喜欢在黄角兰底下的鹅卵石小路兜一圈,黄角兰最喜欢下花雨,而且香味浓郁。我一抬眼,就可以看到站在阳台上发呆的你。
我有时候总觉得自己应该是个男生才对,估计是出来得太着急,把把给漏了。不然,为什么每次看到你们翻墙出去打机,我都忍不住搓搓手。而且走路也是大摇大摆,搞得你们老是在我后面鸭子学步。写字更是龙飞凤舞,现在印象最深的就是你那时候经常向我借我的语文课本模仿我的字;可是任你模仿,你的字仍然是那么地娟秀整齐,使我往往有种错觉,我该把你当作我媳妇儿才对。
我这人,说来也奇葩,数学考试不错。但是吧,电话号码、银行密码什么的老是记得一塌糊涂。至今十几年了,也就唯一对你那九位数的qq号却依旧是倒背如流。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大概是习惯了吧。
成为你的qq好友以后,没错,你家的菜全是我偷的,定时定点的偷。你家停车场经常抢占位子的那台吉利,也是我的。你都不知道,每次踩你空间,我费了多大劲到处收罗搞笑段子,你的每次回复,我都可以激动一段时间,然后一个晚上都在想接着怎么回复你。
可惜后来,我们大家各奔东西,我再也没有见过你。
但是很庆幸,我们生活在互联网时代。
后来我每到一个城市,我都习惯了在这个城市寻找爱下花雨的黄角兰。每当我有想不通的事情和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站在黄角兰底下,呆呆地看着周围的人来车往。我不知道我是喜欢极了这黄角兰,还是我自己过于偏执了。
我们联系并不密切,大概两个月聊一次qq,你的每次开头就是:“老同,在吗?”我立马就变身祥林嫂,开始叨叨叨个通宵达旦。
喜欢就说喜欢,不喜欢就说不喜欢,我向来直来直往。我们第一次通电也是唯一一个通电,已经过去了太久太久了。久得我只记得我对你说了我喜欢你很久了,而你对我说有个女孩说喜欢你你答应了。那天以后,我们有一年半时间,眼里的头像是亮的,心里的头像却是灰的。
一年半以后,我们又恢复了以前的相处模式,好像一切都没变过一样,又好像有什么不同了。但是我有一件事一直都没告诉过你,女孩在跟你分手一年半以后,她有加过我qq,女孩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祝女孩幸福快乐,并且跟女孩说,我也只是你一个老同学而已。
再后来,我在一座满城可以找到黄角兰的城市,也开始了我的感情生活。
我们的联系也从两个月一次变成了半年一次,还是熟悉的配方:“老同,你在吗?”
总感觉每次你都来得很及时,总在我要往外吐苦水的时候替我接着。
有一年回家,妈妈正在整理着一些旧时的东西,我跑过去帮忙。看到了几本毕业时同学们帮忙写的同学录,说起同学录,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它会让人暂且忘记恩怨,就连以前跟我起板凳打过架的同学都给我写了祝福;那时候我们的年龄也许幼稚,可是却写着最纯真的祝福。还有不多却丑丑的毕业照和军训照,有曾经熟悉最后陌生的人,也有至今仍然会聚聚的人。最后我又翻到了那本语文书,就是你经常向我借的那本,想想我那时候还算勤奋,至少书上抄写的笔记还是挺多的;当然,我的沙雕气质也是从小培养的,每页插图必恶搞,美少女版李白、杜甫、孔乙己......
可能我这次看得格外仔细吧,我终于发现了那一行娟秀整齐的字“我喜欢你,是认真的”。那一刻,我突然又想哭又想笑,心里五味杂陈。
我一直以为女孩会永远幸福快乐。所以当你告诉我,女孩离婚了,我很惊吓。我想了想,问你,你是怎么知道的;你告诉我是女孩找到你跟你说的。我又想了想,跟你说,你要是心里还有女孩,可以再试试的;而你却告诉我,不可能了,回不到过去了。其实当时我也很想告诉你,我也离了,有两个月了。
后来你还是知道了,你沉默了很久,最后也只说了一句话:“老同,但愿你不是草率。”
直到过了半年,你再次上线。我感觉你有点不同了,忸忸怩怩的,说出来的话也有点含含糊糊。我懂,但是,我却再做不出我年少时经常想象的场景了。
所以当你在qq问我为什么删了你微信时,我也只说了一句话:“老同,让我们把所有青春时代的美好永远留在qq年代吧。”
我看过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我很喜欢书中的红玫瑰,可是却对书的结局耿耿于怀。而你,就像书中一开始的红玫瑰,惊艳了我整个美好年华。
也许,我很自私,始终认为成为一颗朱砂痣才是红玫瑰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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