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而》篇第十三章: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有子说:“信接近义,然后许诺才可以实践;恭接近礼,然后才能够远离耻辱。所依托的不离开其最亲近的,这种作为也是可以尊崇效法的。”
为什么这么解?孟子谈仁义礼智未及信、恭,孔子也有“恭而无礼则劳”之论,在儒家体系中,信和恭的重要性是抵不上义和礼的,但信和义、恭和礼的关系非常紧密,可以说,信、恭是比义、礼次一等的道德价值。讲信用当然是好品德,但要建立在“义”的基础之上。《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弟子有公良孺者,以私车五乘从孔子。其为人长,贤,有勇力,谓曰:“吾昔从夫子遇难于匡,今又遇难于此,命也已。吾与夫子再罹难,宁斗而死。”斗甚疾。蒲人惧,谓孔子曰:“苟毋适卫,吾出子。”与之盟,出孔子东门。孔子遂适卫。子贡曰:“盟可负邪?”孔子曰:“要盟也,神不听。” 有人指责孔子这里不讲信用,但被胁迫的时候真应该履行对方的要求吗?如果孔子照办了,莫不是承认了以力服人的霸权的合法效应?孔子的“背盟”,我们可以看到“义”中除了“经常”的另一方面-“权变”。
有子最后说:亦可宗也。有时候只知道守小信,一昧的恭敬确实不可行,但信、恭又不可摒弃,所以圣人说:义者,经权也;礼者,节文也。阴阳互相制衡。如此又是多少文章,叹叹!想必有若对“亦”一字也是很满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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