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再想想吧!

作者: 玉树临风一头猪 | 来源:发表于2019-12-08 06:14 被阅读0次
    想离婚?再想想吧!

    结婚在狮城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要挑好了日子,网上注个册,到婚姻注册局露个脸,宣誓一下,就搞定了,前后不过二十分钟。但想要离婚就没那么容易了,可不是你想离就离得了的,谁知要脱几层皮,政*府为离婚制造困难是有原因的。

    新加坡新生儿数量逐年降低,每个适龄女士生娃1.16个,远低于日本,每年靠大量引进外来人口弥补不足。这可急坏了新加皮政*府,煞费苦心,用尽一切办法催生。结婚要有房子,政*府给;生娃要产假,政*府给工资;生娃养娃需要钱,政*府给婴儿花红,父母收入免税;有了娃父母太忙,政*府对有娃的家庭减免佣人税;娃去幼儿园,政*府给补贴费用;娃要读书,免费;周末溜娃根本不用愁,处处为娃着想,一切设施以娃为先;想生娃生不出来,政*府给钱去做试管婴儿。总理的国庆讲话里当年新生娃的数量和政*府又给什么糖果催生是极其重要的篇章,甚至提出一对夫妇至少要生三个娃,一个为爸爸生,一个为妈妈生,一个为新加坡政*府生!能多几个四脚吞金兽成了每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一项重要指标。

    新加坡人结婚年龄越来越晚,男性的平均结婚年龄去年是29.2岁,女性28.7岁。年近30好不容易结了婚,生娃的黄金年龄没几年了,别瞎闹,抓紧时间生娃。所以呢,一旦结了婚,岂肯轻易让你离婚?

    想离婚你得有正当的理由。在新加坡只有5种离婚的理由被认可采纳,分别是:辩方有通奸行为;辩方行为不合理;诉方遭辩方遗弃不少于两年;双方分居至少三年,且辩方也同意离婚;若辩方不同意离婚,双方分居至少四年。无论离婚的原因是什么,都须把原因归属于五种情况之一,才能有法律依据,并且还要证明“婚姻已破裂,并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否则只有呵呵呵了。

    有了离婚的理由也不是想离就能离的,得够资格。想要离婚的话,必须在结婚3年后才能提出申请。想闪离?呵呵呵,容我再冷笑两声。结婚三年后才能提出离婚,提出后需要过3年(双方都同意离婚)或四年(一方不同意离婚)“完全分居”的生活(不能有证据显示双方尚有感情的行为)才能离。一时昏头结了婚,花费六到七年时间才离成婚,巨大的时间代价。

    光有时间还不行,男方还得有钱。新加坡遵循《妇女宪章》,这个是女性的护身符,无条件庇佑女性。宪章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管妻子是否有职业和收入,前夫都必须支付赡养费,直至前妻再婚或去世为止。而赡养费的支付标准,以保证前妻生活水平不会因离婚而降低来计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嫁人就是嫁个长期饭票。

    可见在新加坡离婚,可不是闹着玩的,那纯粹就是瞎折腾。由于规定严格,离婚申请被驳回的案件比比皆是,甚至有些折腾到最后......干脆不离了~

    政*府得意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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