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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老子》第十六章

转《老子》第十六章

作者: 艳子1910 | 来源:发表于2021-12-28 21:31 被阅读0次

    [原文]

    致虚极,守静笃①;万物并作②,吾以观复③。夫物芸芸④,各复归其根。归根⑤曰静,静曰⑥复命⑦。复命曰常⑧,知常曰明⑨。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⑩,容乃公,公乃全⑾,全乃天⑿,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译文]

    尽力使心灵的虚寂达到极点,使生活清静坚守不变。万物都一齐蓬勃生长,我从而考察其往复的道理。那万物纷纷芸芸,各自返回它的本根。返回到它的本根就叫做清静,清静就叫做复归于生命。复归于生命就叫自然,认识了自然规律就叫做聪明,不认识自然规律的轻妄举止,往往会出乱子和灾凶。认识自然规律的人是无所不包的,无所不包就会坦然公正,公正就能周全,周全才能符合自然的“道”,符合自然的道才能长久,终身不会遭到危险。

    [注释]

    ①致虚极,守静笃:虚和静都是形容人的心境是空明宁静状态,但由于外界的干扰、诱惑,人的私欲开始活动。因此心灵蔽塞不安,所以必须注意"致虚"和"守静",以期恢复心灵的清明。极、笃,意为极度、顶点。

    ②作:生长、发展、活动。

    ③复:循环往复。

    ④芸芸:茂盛、纷杂、繁多。

    ⑤归根:根指道,归根即复归于道。

    ⑥静曰:一本作"是谓"。

    ⑦复命:复归本性,重新孕育新的生命。

    ⑧常:指万物运动变化的永恒规律,即守常不变的规则。

    ⑨明:明白、了解。

    ⑩容:宽容、包容。

    ⑾全:周到、周遍。

    ⑿天:指自然的天,或为自然界的代称。

    [延伸阅读1]王弼《道德经注》

    致虚极,守静笃。

    言致虚物之极,笃守静物之真正也。

    万物并作,

    动作生长。

    吾以观复。

    以虚静观其反复。凡有起於虚,动起於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复归於虚静,是物之极笃也。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各反其所始也。

    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

    归根则静,故曰静。静则复命,故曰复命也。复命则得性命之常,故曰常也。

    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常之为物,不偏不彰,无皦昧之状,温凉之象,故曰知常曰明也。唯此复乃能包通万物,无所不容。失此以往,则邪入乎分,则物离其分,故曰不知常,则妄作凶也。

    知常容,

    无所不包通也。

    容乃公,

    无所不包通,则乃至于荡然公平也。

    公乃王,

    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

    王乃天,

    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

    天乃道,

    与天合德,体道大通,则乃至于极虚无也。

    道乃久,

    穷极虚无,得道之常,则乃至于不有极也。

    没身不殆。

    无之为物,水火不能害,金石不能残。用之於心,则虎兕无所投其齿角,兵戈无所容其锋刃,何危殆之有乎?

    [延伸阅读2]苏辙《老子解》

    致虛極,守靜篤。

    致虛不極,則有未亡也。守靜不篤,則動未亡也。丘山雖去,而微塵未盡,未為極與篤也。蓋致虛存虛,猶未離有,守靜存靜,猶陷於動,而況其他乎?不極不篤,而責虛靜之用,難矣。

    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極虛篤靜以觀萬物之變,然後不為變之所亂。知凡作之未有不復者也,苟吾方且與萬物皆作,則不足以知之矣。

    夫物芸芸,各歸其根。

    萬物皆作於性,皆復於性,譬如華葉之生於根而歸於根,濤瀾之生於水而歸於水耳。

    歸根日靜,

    苟未能自復於性,雖止動息念以求靜,非靜也。故惟歸根,然後為靜。 

    靜曰復命,

    命者,性之妙也。性猶可言,至於命則不可言矣。《易》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聖人之學道,必始於窮理,中於盡性,終於復命。仁義禮樂,聖人之所以接物也,而仁義禮樂之用,必有所以然者。不知其所以然,徇其名而為之,世俗之士也。知其所以然而後行之,君子也。此之謂窮理。雖然盡心以窮理而後得之,不求則不得也。事物日構於前,必求而後能應,則其為力也勞,而為功也少。聖人外不為物所蔽,其性湛然,不勉而中,不思而得,物至而能應,此之謂盡性。雖然,此吾性也,猶有物我之辨焉,則幾於妄矣。君之命日命,天之命曰命,以性接物,而不知其為我,是以寄之命也。此之謂復命。

    復命日常,

    方其作也,雖天地山河之大,未有不變壞。不常者惟復於性,而後湛然常存矣。

    知常日明。

    不以復性為明,則皆世俗之智,雖自謂明,而非明也。

    不知常,妄作凶。

    不知復性,則綠物而動,無作而非凶,雖得於一時,而失之遠矣。

    知常容,

    方迷於妄,則自是而非,彼物皆吾敵,吾何以容之?苟知其皆妄,則雖仇-憐,猶將哀而憐之,夫何所不容哉?

    容乃公,

    無所不容,則彼我之情盡,而尚誰私乎?

    公乃王,

    無所不公,則天下將往而歸之矣。

    王乃天,

    無所不懷雖天何以加之。

    天乃道,

    天猶有形,至於道則極矣,然而雖道外不能復進於此矣。

    道乃久,沒身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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