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_baby1 发表《万元征文大赛,三易其主,我质疑评委为何得奖,没想到评委竟然这么说!》一文后,一时引起轩然大波,接着,我是洛小安的《我因为“抄袭”被撤了奖》,又再度引燃情绪。我原本以为这是一场难得的好戏,正可以调和一下简书的冷清与寂寞。可没想到,大戏总在高潮中结束,“戛然而止”是导演的高明。
导演先是发布 《对于简书对话创作大赛评委获奖一事的声明》 更换获奖名单,能做到这样,至少是“上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了,但是一小步之后,就不再行动。有些人认为被撤下获奖名单的两位评委也很委屈,应该给点安慰奖。我甚以为然,因为那两位评委虽然并不是完全没有责任,但主要责任在简书官方。再,我还建议应该给评委酬劳,八百万字的作品只用了几天就看完,有一位评委透露几天之内看了八十万字以上的东西。如果属实,这种工作量确实非常人能胜任。简书不应该压榨简书热心作者的梦想,去建设自己的经济基础。当然这是旁观者的话,是否给钱是人家的事。
可是不久,《万元征文大赛,三易其主,我质疑评委为何得奖,没想到评委竟然这么说!》就被简书锁定。angela_baby1 写了《文章已被删,具体详见我的个人介绍》 一文,披露他和“简书”掌柜的对话——我不知道这人什么年纪,但我知道简书绝对有不少人年纪大过他,都要叫他“叔”。
摘自angela同志的文章说实话我不明白,这人为什么如此愤慨,angela同志的斗争不是很具“有理、有理、有节”的精神吗?我并不赞同angela同志所说的“我们希望小号不要再参加比赛了”的愿望,因为使用大号小号是个人权利,不过如果小号获奖,应该澄清其身份,以免出现评委获奖这样的无视基本规则的笑话。不过“简书”掌柜的反应确实不够理性,不是企业家的风度。因为即便angela同志是小号,那又怎样。匿名举报可以,匿名参赛,匿名获奖行吗?
再说洛小安的事情。《我因为“抄袭”被撤了奖》一文已经被删除,中心意思是她的另一篇文章不是抄袭,就算是“抄袭”也与参赛获奖无关。她并且说,不管怎么样,钱他是不要的。我佩服她的大方,但又觉得何必呢?该是怎样就是怎样,用得着给“简书”节约钱吗?
关于抄袭,我想结果很清楚,除了部分胡搅蛮缠,头脑不清,感情用事者,都不会认为她不是抄袭。小南瓜粥的《我是洛小安的抄袭鉴定》 一文已经运用调色板对比分析,给出了雄辩的证明。“我是洛小安”换了新号“真不好意思让您贱笑了”并发 《道歉声明/致刘秀玲 枫小梦 和各位作者》一文,态度中依然不承认“抄袭”,她说,
“来来回回的甚是头疼。首先请各位“道德高尚”的作者先去网上搜索一下调色板的法律依据,这玩意儿居然还能自己制作,我就不一一截图了,大家看着也累。”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是制作调色板违背了法律,还是“调色板”的分析不能作为证据?如果是后者,那我可以回答,提出这种问题大概是受了知乎上某位提问者的影响,因为能做出判断的不是什么软件、什么程序,而是各自头脑中的理性。如果是指前者,那就要请洛小安同志得闲惠示了。
抄袭固然可恨,但是否应该迁怒到其它的作品?对这个问题,我挣扎良久。但是我想通了,对事不对人,某篇文章抄袭了,不代表这就是一个抄袭的人,而这次对话创作大赛也不是职业道德大赛,而是要作品说话的。对,如果评委从作品着眼真认为这是部好作品,那就该她得奖。
说回自己,也凑了一篇东西。简宝玉发来私信:
“您好,感谢您参与简书对话创作大赛,恭喜你成为优胜者!关注公众号“茶点故事”,后台回复“KOOOOB50”,领取您的参与奖励——50元简书大学堂无门槛现金券一张。”
真客气,说我是“优胜者”,这次大赛有五百多名优胜者,除了得奖的都是优胜者,因为他们可能有其他称谓(当然是猜测)。
不过这50元现金券不知道怎么用,问一下,可以套现吗?可以转让吗?低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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