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忘记第一篇日记是什么了,只记得是三年级时候写的。那篇文章是语文课的作业,成了范文,老师在全年级表扬了我,并嘱咐用作文纸一笔一画地抄写一遍,张贴在学校的报栏里。
那是第一次方块字带给我的快乐,比水蜜桃还甜蜜的快乐。
成长有了烦恼,不好意思跟别人说。妈妈整天忙,很多问题她回答不了,可我是有一肚子话要说的,只好写在日记里了。因为喜欢写,妈妈给我买了好看的笔记本,那是班上很多同学没有的,他们羡慕我。
我说你们可以写日记呀,那样妈妈就给你们买漂亮本子了。他们说写什么呀,每天就是上学,写作业,回家,吃饭,睡觉,没什么写的。
他们好奇我可以写满满一本,一本又一本。我好奇他们怎么没什么可写的呢。
花很漂亮,五颜六色,各种的香。小草是绿的,是清苦的香。蓝的天,白的云,青的山。下雨天,故意在水洼处跑跳,看见溅起的水花哇哇大叫好开心。
天会黑,有时候漆黑一片,有时候星光满天。大自然很神秘的样子,为什么呢?
很多问题我就写在日记本里,自问自答,一天天地长大,一天天地明白一些事,懂得一些人。
小时候的写作漫无目的,但那是我与自然,与他人最舒服的沟通方式。
2.
高中,我喜欢了一个男孩子,他有如渊的眼神,如水的笑意,他说话声音好听,他素描画得好。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可我不知道他喜欢谁。
我暗恋他好久了,想让他知道我喜欢他,怎么办?回来我照镜子,前后左右地端详与思量,没有大长腿,成绩不优秀,怎么办?
给他写情书,说他的千般好。他的眼睛像星辰,嘴角像弯月,肤色像美玉散发着光,他身上有午后阳光的味道,打篮球三大步上篮像骏马,他画画时专注的样子像希腊神的雕像。……
“看着你会夸人的份儿上,放学后我请你喝奶茶。”第二天他就投降了,败在了我的生花妙笔之下。
“我想喝珍珠奶茶,珍珠要放很多。”我暗自窃喜,好词好句地排列组合,成功勾引到一枚很多女生喜欢的校草,是天底下最划算的一件事儿了吧。
我说话不会像抹了蜂蜜那样的甜,写作可以呀。厚厚的书包里,总是放着诗词歌赋之类的,得空就读几页,背几句,假装我是腹有诗书文思泉涌下笔有神的。
他个子高,坐最后第二排,每逢下午自习课我们就坐一起,他给我讲乱麻似的数学题,我给他温习古文课,给他归纳虚词的用法,和实词的含义。
他很崇拜我,宠爱我,夏天买给我最爱吃的绿豆沙冰淇淋,冬天买给我温热的珍珠奶茶,肚子疼时他端来一杯红糖水。
高中毕业,我上了南方的大学,他去了国外读大学,我们没有说分手,也知道很难再见面。我抄了一首诗,是席慕容的《一棵开花的树》,我故意让他读给我听,他不好意思地读完,说读这样的诗,酸得牙疼。
他说下不为例,说的时候满眼含笑,整个天空有一种欲说还休的静谧,还有身后的一树木槿花,温柔地开放。
年少时,谈谈情,说说爱。我们没能在一起,他定居在国外。不过他经常给我寄来好看的绘本和原版英文书。每次他都说,继续写文给我看。
我说都是乱写的。他说乱写的也好看。想他的时候会写,不想他的时候也会写。他成了最美的尘封日记,历久弥香。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无影无踪如影随形又捉摸不定,但写作可以抵达。人家都是“为伊消得人憔悴”,在我是“思君令人老,努力加餐饭”。
太想一个人了,没地方诉说,也没人可以说,只好呆在房间里写,写到天荒和地老,写到我胖了。我回他一句:思君令人胖,努力减餐饭。
他是我最美好的初恋,现在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他在我心底,恰如这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从此在我的笔下,男主都是他的模样。
3.
写作可以神秘启动一段美好的恋情,也可以恰如其分地终止一段情缘,让彼此停留在原地,无需相濡以沫,也不会相忘于江湖。
大学里,他是校广播站的主播,我是编辑,编辑外来的稿件,每周也要提供自己的原创稿件。
他读稿子的声音很好听,不好意思的是女主播喜欢他,他喜欢我,我喜欢的人在国外。
我不好意思明说,说了怕他冷落了女主播,每周还要一起对稿,免得大家尴尬。于是我开始编故事写文章。
真真假假有还无,他在文章里知道我喜欢的是另外类型的男生,他欲言又止,我微笑祝福,他与女主播真的是才子佳人。如今,我和女主播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言语有时会伤人,还要注意眼神语气得当,说出来的话,泼出去的水,对方难免有误解。写作可以斟酌一字一句,写别人的故事,表明自己的心意,进退有分寸。
往往,对方听不懂你说的话,却可以读懂你写的文。写作能如此,在我看来,甚好。
4.
最喜欢的恋情,是与写作,这一场旷日持久的恋爱,我知,她永不会负我,倒是我总是远远近近,深深浅浅地对待她。
我喜欢自己的文字,无论是好是坏,都是我的。只有我自己知道每一段是以怎样的心情写出来的,好与不好,别人说了不算。她们就是我的孩子,她们会长大,会变好。
我愿意堆砌这些方块字,前前后后地,反复地排列着,就想这样地赖着她,她永不会推开我。我懒散了,她静悄悄地不吵我;我受伤了,她陪着着我不说话;我努力了,她就发着光照亮前方的路。
之前是通过读书,认识世界和自己,现在更多时候是通过写作,学会思考,逐渐心思澄明,也认识了很多同频的写作者。越写越明了。
脚步丈量不了的地方,写作会抵达。眼睛看不见的地方,写作看得到。爱不得的时候,写作来抚慰。生与死面前,写作是信仰。
岁月神偷,人生实难,我只想写美好的事,美好的人。一直写,写到天荒和地老。情缘难尽意难了,永生永世不分离。
网友评论
杰客文轩
2018-04-05 10:36 · 字数 1472 · 阅读 1 · 日记本
有这样一个姑娘,她从小就对文字充满了迷恋,因为,文字里有她的快乐,文字里有她的忧伤,文字里有她的思考,文字里有她的彷徨,文字里有她的初恋,文字里有她的成长,文字,就是她的自由王国,而她呢,是这王国的国王。呵呵,怪不得她说:一直写,写到地老,写到天荒。
与文字的初恋,源于一篇小学作文被选上板报,初尝文字的甜情蜜意,她说:那是第一次方块字带给她的快乐,比水蜜桃还甜蜜的快乐。啧啧,这是她初识文字的魔力。从此,她为文字狂!
她像一只小蜜蜂,找见了花海,喜不自胜。
她说:成长有了烦恼,她会写在日记里。
她说:花很漂亮,五颜六色,各种的香。小草是绿的,是清苦的香。
她说:蓝的天,白的云,青的山;
她说:天会黑,有时候漆黑一片,有时候星光满天。大自然很神秘的样子。
这是她的小王国,文字呢,是她的摄录助理,忠实记录她与大自然亲密接触的每一瞬,从身心到思想。
她说:小时候的写作漫无目的,但那是我与自然,与他人最舒服的沟通方式。
2.
她说:高中,她喜欢了一个男孩子,他有如渊的眼神,如水的笑意,他说话声音好听,他素描画得好。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
于是她给他写情书,说他的千般好。他的眼睛像星辰,嘴角像弯月,肤色像美玉散发着光,他身上有午后阳光的味道,打篮球三大步上篮像骏马,他画画时专注的样子像希腊神的雕像。……她说,随后,她用文字俘虏了恋情!那个他拜在了她的生花妙笔下!
于是:他很崇拜她,宠爱她,夏天买给她最爱吃的绿豆沙冰淇淋,冬天买给她温热的珍珠奶茶,肚子疼时他端来一杯红糖水。
文字竟然这么魔性,文字与爱情,本不相干,却在此时牵手。文字也可以换取爱情,多么划算的交易。从此,我相信一字千金是真的。从此,我甚至怀疑每一段爱情的后面都少不了文字(语言)的功劳。
她说:他是我最美好的初恋,现在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他在我心底,恰如这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从此在她的笔下,男主都是他的模样。
3.
她说:写作可以神秘启动一段美好的恋情,也可以恰如其分地终止一段情缘,让彼此停留在原地,无需相濡以沫,也不会相忘于江湖。
她说她会用讲故事的套路让对方知趣而退。她说:言语有时会伤人,还要注意眼神语气得当,说出来的话,泼出去的水,对方难免有误解。写作可以斟酌一字一句,写别人的故事,表明自己的心意,进退有分寸。
往往,对方听不懂你说的话,却可以读懂你写的文。写作能如此,在我看来,甚好。
文字,不再单是摄录工具,此时此地,更升格成为女主随身携带的私密武器,哇塞,瞬间感觉女主好厉害,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4.
她说:“最喜欢的恋情,是与写作,这一场旷日持久的恋爱,我知,她永不会负我,倒是我总是远远近近,深深浅浅地对待她。
我喜欢自己的文字,无论是好是坏,都是我的。只有我自己知道每一段是以怎样的心情写出来的,好与不好,别人说了不算。她们就是我的孩子,她们会长大,会变好。
我愿意堆砌这些方块字,前前后后地,反复地排列着,就想这样地赖着她,她永不会推开我。我懒散了,她静悄悄地不吵我;我受伤了,她陪着着我不说话;我努力了,她就发着光照亮前方的路。
之前是通过读书,认识世界和自己,现在更多时候是通过写作,学会思考,逐渐心思澄明,也认识了很多同频的写作者。越写越明了。
脚步丈量不了的地方,写作会抵达。眼睛看不见的地方,写作看得到。爱不得的时候,写作来抚慰。生与死面前,写作是信仰。
岁月神偷,人生实难,我只想写美好的事,美好的人。一直写,写到天荒和地老。情缘难尽意难了,永生永世不分离。”
多么美的领悟,她与文字相濡以沫,从相识、相知,到相恋、相伴的故事戳的我心疼,文章恒载千古事,一文一字永流传;致敬,文字王国的女王!
有些话不能用嘴巴说,只能用文字来表达。确实如此。
文如其人,七徽一定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子🌹🌹🌹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无影无踪如影随形又捉摸不定,但写作可以抵达。
写作可以斟酌一字一句,写别人的故事,表明自己的心意,进退有分寸
她永不会推开我。我懒散了,她静悄悄地不吵我;我受伤了,她陪着着我不说话;我努力了,她就发着光照亮前方的路。
我没你那么多故事,也没你那么勤奋,但我还一直在写。
愿你人生皆美好!
真好,我心戚戚
写到天老地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