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华出了首部散文集,名字叫《无端欢喜》。这个名字就让我很喜欢。
在我看来,无端欢喜是一种无条件的喜欢带来的愉悦。你只是由衷地喜欢,却说不出为什么,于是这份喜欢像气息一样弥漫在你的身体里,而不仅仅停留在你的头脑里。
任何有理由、有条件的喜欢,当理由和条件不存在的时候,喜欢也就难以维系了。这让我无法确信,我喜欢的是事物本身,还是它们附带的条件。
很多人问余秀华:你为什么写作?写作对你意味着什么?她说:“喜欢一样东西,我说的是骨头里的喜欢,一定带上了先天性的属性,和生命的染色体有关。我始终觉得,写作的过程就是写作的目的!因为在这个过程里,你已经获得了足够的喜悦,写作的过程带来的喜悦远远超过了发表或出版带来的快乐,这是一个人能够把写作持续一辈子的理由。
我想每个人的染色体里一定都携带着某种先天性的属性。余秀华携带着诗意的文字、凡高携带着绚烂的画面、李健携带着哲人的旋律。让人之所以为人,而不仅仅是一种动物的,大概就是因为人的染色体里携带了这样的属性。
当人还没有发现自己的先天属性时,他只能模仿别人的。别人经商,他也经商。别人追求成功,他也追求成功。别人演戏出名了,他也想演戏出名。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可以区别什么是自己的先天属性,什么是模仿别人的。那就是余秀华所说的,当你发现你在做事的过程中,已经完全获得足够的快乐和喜悦,做事的过程本身就是你做这件事的目的,结果反倒是这份喜悦的副产品时,你大概就已经找到了你的先天属性。反之,如果你只对做事的结果感兴趣,厌烦甚至讨厌其中的过程,只想让它快快过去,那这件事一定不是你的先天属性。
找到自己先天属性的人,不一定能过上世俗意义上的好日子,也就是说他不一定很富有,也不一定能出名,但有一样能够保证,那就是他常常会无端欢喜。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