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亲们,没想到吧?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胡汉三敲打着肚皮,带着岁月给予的十斤肉,拍着缘分一道桥的节奏,缓缓的就出场了。
真.胡汉三,好歹能让乡亲们内心一颤,而我这“前度刘郎”再回来的时候,就像一个前男友……
著名的,不方便透漏姓名的,某位哲学家说过:好的前男友,就应该像死了一样。
死人自然是没人在意的,来去又有啥关系呢?
好吧,我承认!
在重新归来的胡汉三,刘郎队伍中,我是给人家拖后腿滴……
讲道理,我也想不到,我还会再回来~
当然这也许不算回来,而今天是真的想发发牢骚,反正也没人看。
大概几个月没在这里写了吧?
今日后能不能继续我也不知!
曾几何时,我也是一个坚定的日更主义者,为此曾写过不少文章论述其好处,还有好几套理论在说服自己,指导行动!
这一连载就是200多天,32.5W字!
后来,我还是放弃了。
具体多久了,我已经记不太清,但几个月没在这里,是不争的事实。
就算今日,个人还是认为,日更是一个想要用文字表达情绪之人的日常。
就如同练嗓子之于歌手;练舞之于舞者;书法;画画;乐器等等,这是日课,是基本也是必须。
凭什么到了写作,日更与否成了可以讨论的选项?
日更也许写不好,但不日更能写好才出了鬼呢。
任何的质变,无一不是基于足够的量!
脱离了量,谈质变,谈刻意练习,就是笑话。
只是都不愿意承认自己叶公好龙罢了。
做啥都是三分钟热度,徒增笑耳,自欺欺人!
没错,我在说我自己!
我这不长的前半生里,做过太多叶公好龙的事了,这大概也是我一事无成的根本原因吧。
一个连日更都做不好的人,做不好别的似乎也在情理之外~
所以今天我回来,不为别的,就为嘲笑过去的自己。
阳明先生说:凡学之不勤,必其志之尚未笃也。
我承认,过去就是志不坚定,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所以能坚持才出了鬼了!
信息社会,想“知”太容易了,于是大道理,鸡汤名言,张口即来~
然而知与行合一,并举……却……
道理都听过,却不知道它俩具体家住何处,相隔几里,更不知道并行,合一之间还有十万个台阶。
知道一件事容易,知道然后去做一件事也很容易,知道然后去做一百件事也很容易。
难的是知道,然后不忘初心,持之以恒的去做一件事!
有些事,不是知道其怎么回事就能做好,而是做好了才知道原来是这么回事!
所以,再一次回来的我,叫行之。
言,行,知!
至少今晚是回来了,对于行,做了就是做了,哪怕一丝一毫也有效果。
没做就是没做,即便有一万个理由,也依旧不能改变这既定的事实。
细想一下,当初离开,好像是因为好几次写了几个小时的文章被锁。
现在想想,完全没必要~
写是自己的事,与别人何干呢?
觉得有趣就聊聊,甚至成为朋友。
觉得无趣,那老死不相往来也没啥。
本来坚持这事,本来人就少,更不知散落在何方,成长与坚持注定就是要孤军奋战的。
要是运气够好,遇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那好好珍惜。
要是遇不到,也属正常,这本身就是其应该的面目呀!
凭什么我就会遇见呢?
难道就凭我:
文不成,舞不就,肚子上面十斤肉?
还是靠?
钱包瘦,有点逗,脸皮太薄没墙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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