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一位网友探讨教育IP化的问题,就把之前写过的一点东西整理了一下POST出来,主要想引导各位去思索一个很有希望,又还没多少人涉足的领域——教育IP化。关于这个主题我先把话放在这里,我会持续研究写连载的。
对很多人来说,IP可能是一个很火但又比较混沌的概念,娱乐界有IP,影视作品有IP,文学作品也有IP,很多领域也嚷嚷着要打造IP,那IP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IP原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知识产权,指的是通过智力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但这个解释早已不足以涵盖现有人们见到的IP现象了。
举三个直观的例子:
1.影视界的IP形象——变形金刚,变形金刚本是1984年美国孩之宝公司与日本TAKARA公司联合创作的系列动画片,后来演变成了儿童玩具,被重新拍摄成了好莱坞电影,系列形象被广泛印制在各种物品之上;
2.人物IP——李宇春,李宇春从《超级女声》的娱乐节目开始走红,吸引了众多的粉丝,从而跨界演唱、作词、拍戏、导演,不管做什么都有粉丝支持与捧场;
3.文学界的IP——盗墓笔记,原本一部网络小说被拍成了电视剧,现在又被开发成了网络游戏。
我们看到IP 被引申出了诸多属性:精品内容是原点,自带关注和流量,以社交分享为导向,具备跨界能力,面向垂直人群做表达等。然而在教育这个如此符合“智力创造性劳动成果”的领域,却似乎极缺少教育内容的IP。
我们看到的罗辑思维的罗胖、PAPI酱、李笑来等倒是能称得上IP,但这些属性并不是赋予在他们创造的内容上的,而在他们自身。如果有天改成脱不花来讲罗辑思维的节目,一样的选题、一样的内容编辑,就算脱不花能讲,相信很多粉丝也不干了吧。那是否意味着教育领域的跨界知识产权打造一定要捆绑在名师身上?他们是易中天,是罗振宇,这些人讲课火了自身成了IP,可以去做嘉宾,可以去卖手机,可以去约架,不管干什么总能吸引眼球。
我们在文学和泛娱乐领域看到的IP现象在教育中并不多见,他们是真正赋予内容本身的,而不是内容创造者,比如鬼吹灯、美国队长、芭比娃娃、花千骨,这些内容可以跨界,自带流量,有社交属性。
那教育内容上就真的做不到吗?未必!有首歌《李雷和韩梅梅》就是我们曾经英语课本中的鲜活形象IP化的表现,那个鹦鹉Polly 不只是课本中的学舌鸟,而变成了我们这些八零九零后的情感牵绊,我们还会关心李雷和韩梅梅这青梅竹马的两个人,长大后有没有走到一起。但这样的例子还是少了,至少我知道的少。
在线教学的内容急需IP化的设计,需要整套的方法论,可能是角色人格化的提炼、更开放的场景设计、故事性、情感塑造等等。当然老师的IP化打造也会是我们以后探讨的内容。
本文就先点到为止了,如果你有什么想法,欢迎与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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