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有网友一行十人去看电影,
却发现了一件很“诡异”的事情:
在某票票APP上,
同一部片子、
同样的电影院和场次,
不同账号却显示不同价格!
👇👇
网友表示:
他们5个人买10张票,
却有三种价格!
平时不怎么买电影票的人,
买的是最便宜的,
而会员等级最高的反而票价最贵!
👇👇
这......不符合常理啊
照理说,
一般不是会员等级越高,
就越能享受优惠的吗?
难道是有什么特别的活动或规则吗?
网友是一头雾水
这不禁让人想起前段时间
微博网友@廖师傅廖师傅
在微博上自述,
他被大数据“杀熟”了!
同一平台订房
同酒店同房型同时间,不同人不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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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来自@廖师傅廖师傅 的微博截屏
@廖师傅廖师傅 经常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订某个特定酒店的房间,长年价格在380元到400元左右。偶然一次,通过前台他了解到,淡季的价格在300元上下。他用朋友的账号查询后发现,果然是300元;但用自己的账号去查,还是380元。
300元的酒店房间,老客户就要380元?
过去货比三家,如今还要“货比三人”,
现在的你可能正被
一些手握大数据工具的商家“坑”!
这就是大数据“杀熟”了!
调查发现,
各大视频APP会员充值时,
苹果比安卓系统月费要贵上4-5元、
年费要贵出约40元,
且安卓上购买的会员在苹果上照样可以用!
同样开通一个月VIP套餐,
如果用户使用的是苹果手机,
购买某视频网站会员的年费,
比在安卓以及电脑端甚至要贵上40元,
有的网站甚至更多...
什么叫大数据“杀熟”呢?
就是商家通过对你大数据(以前的购买记录、浏览的历史记录)的分析,判断你很有可能会买这件商品,就把商品价格调高。
由于网络购物,大家看不到彼此购买的价格,这种价格歧视是很难发现的。
网络公司大数据“杀熟”的行为
不仅发生于在线旅游预订平台和打车软件,
还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的
通讯套餐、电影订票、网络购物中。
大数据“杀熟”,你或许早已经中招
1
购买电影票
一名洛阳网友@遇友随缘爆料说
她原本只是想去看一场《红海行动》
一张票要65.8元
但是在第一次付款的时候
不知道为什么就付款失败了
就在她想要重新买票的时候
正好看到办城市卡有优惠
于是她就先去买了城市卡
打算办完卡再重新买票
就在她办完卡
回到购票页面之后
奇迹发生了
之前同一场次的电影票价
反而瞬间涨了10块!
连买个电影票都这么不让人省心....
不说不知道
但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可还真不少
网友们纷纷跟帖👇
黑钻+城市卡+影院卡
买完比以前贵
2
网约车
“我和同学打车,
我们的路线和车型差不多,
我要比他们贵五六块。”
▼
关于网约车,
固定线路的用户报价就会高。
记者走访(来源于:周到)
3
机票预定
“选好机票后取消,再选那个机票,
价格立马上涨,甚至翻倍。”
▼
至于机票预定,
平台如判定用户急需就会提价格。
记者走访(来源于:周到)
4
酒店预定
......
并且,“杀熟”真不是网友们想太多
“价格歧视”确实存在
看完
真的感觉套路层出不穷
包揽我们日常生活的众多方面
然而大家一直被蒙在鼓里
网友们吐槽也排山倒海般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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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评论杀熟这件事:
坦白说,这事并不值得意外。俗语说,买的没有卖的精,看人下菜碟,一直是商业世界的常态。
只不过在大数据时代,“奸商”是用代码和算法对付你的,“杀熟”可以批量进行了。
大公司投入巨资研发大数据技术,也是要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掌握你的消费习惯,就是为了从你身上挣更多钱。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那就是双赢的。
但利用大数据“杀熟”暴露出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缺陷:非对称,不透明。
当下我们可以做的,或许只有呼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清楚利用大数据“杀熟”的定价方式,是否存在现行法律意义上的不公平。
无论怎样,这是一个教训——新技术不必然意味着美好,还可以意味着新套路。
澎湃新闻评论:
互联网时代,少有个人隐私可言。个人隐私就算瞒得了枕边人,也瞒不过互联网公司。你只要进入某个APP,你只要购买某样东西,你只要阅读某篇文章,你只要跟人聊个天,或者发个微博、朋友圈……
你的一切信息都会成为别人的数据库,经过数据库的挖掘,人家可以比你还更了解你。互联网已从开放走向封闭,这些数据都掌握在企业手里,成为热销的商品,成为牟利的工具。
从法律上讲,大数据“杀熟”属于赤裸裸的价格歧视,而且这种歧视行为十分隐蔽,它滥用消费者的个人消费偏好数据,借助信息不对称,让消费者掏了更多的钱。对于这样的行为,除了寄望相关部门查处,消费者恐怕很难在每一次具体的消费行为中及时发现。只能以歧视回应歧视,借助已被曝光的个案做出整体判断:既然这个平台“杀熟”,咱们以后都别用它就是了。
在此,提醒大家!
在购买、预定机酒或电影票时,
注意货比三家,
甚至“货比三人”!
用自己的账号,
和身边朋友的账号比比价!
以免被“杀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