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王尔德笔下,有个转化自《圣经》的故事,叫「莎乐美」。
故事讲述,耶稣的门徒们,纷纷踏上四处传教的旅程。
其中一位门徒叫约翰。约翰走到希律王统治的领地,希律王娶了堂弟的元配希罗底,希罗底的女儿莎乐美则嫁给希律王的儿子。
约翰劝谏希律王,指出他和希罗底的婚姻不合摩西律法。
约翰的行为让希罗底非常生气,他要求希律王把约翰处死。但民众相信约翰是一位先知,爱戴约翰,所以希律王不敢杀死约翰,只好把他关在牢里。
约翰坐牢期间,碰到希律王生日。莎乐美为这位继父献舞。
莎乐美出生就带有异常的美,无论是希律王,上至朝臣、下至奴仆都难以抵挡她的美貌。但莎乐美的思想比外貌更出奇,她通过自身的吸引力,让身边的男人满足自己各种任性的想法。
希律王也想要莎乐美,但他顾及希罗底,以及自己的身份。可是他饥渴的眼神早已出卖了他,莎乐美深知这一点。
莎乐美的舞蹈充满魅惑,希律王在欣赏完她的舞蹈后,要莎乐美说出一个她想要的奖赏。
莎乐美要了一个礼物,她要希律王把约翰的头砍下来,放在盘子里送给她。
希律王为了遵守和莎乐美的约定,让士兵砍下约翰的头,放在盘子里送上来。
面对温热的约翰首级,莎乐美没有一丝害怕,她亲吻约翰的唇,喃喃自语。她终于得到约翰,得到这个不对她动心的男人。
面对和约翰首级亲热,无视自己的莎乐美,希律王决定处死莎乐美。
2.
在诡谲的肉欲之下,这个故事充满一个元素,就是「暴力」。
种种暴力在所有人之间流动,只是有的明显,有的不明显。
比较明显的,又可分为直接暴力与间接暴力。
间接暴力,比如希律王下令囚禁约翰、希罗底和莎乐美要希律王剥夺约翰的命。
希律王的士兵拿刀砍下约翰的头,则是直接暴力。
比较不明显的暴力,往往意识可见,却因为没有具体显眼的行动,被人们默认为一种杀人未遂的状态。
希律王觊觎莎乐美的肉体,在身体和心灵上疏远自己的妻子,对希罗底的疏远和冷漠。
美的诱惑是自然的,中性的,不带有原罪。
但有意识的通过自己的长处,诱使别人放下他们的防卫,沦为自己精神上的奴隶。无论是通过才华、头衔、外貌等各种方式,但目的不是出于互相尊重的爱,而是把对方当成工具利用,这也是一种暴力。
莎乐美运用这种暴力,她控制身边的人,之间并没有真情实意的流动,这也是一种暴力。就像诱奸,是一种加害者有空间「轻易」撇清责任的暴力型态。
3.
最近暴力的新闻,笼罩在可见的媒体空间。
雪莉、具荷拉自杀,背后成因除了长期的抑郁症,也让人开始检讨艺人们长期受到的网络暴力。许多人躲在屏幕后面,敲打键盘,把自己的负面情绪化为伤人的文字。
近日,宇芽被前男友家暴的影片,除了被家暴的视频,还有相关亲友的访问。言之凿凿的证据,触动人们对受害者的同理心,以及对暴力的恐惧。
但暴力是什么呢?
常见对暴力的误解有以下几点,如果我们带着对暴力的误解,我们永远无法真正找到因应暴力的有效方法。
误解一、施暴者决定什么是暴力?
不!你说是就是。
所谓暴力,并不是一种静态的状态,而是一种动态的状态。
有关系才有暴力,因为暴力必然是一方对另外一方「用力」,并且受力的一方感到「不适」,产生「战斗」或「逃跑」的反应。
换言之,必定有一方受到威胁,暴力才存在。
比如在SM的性关系中,M因为受虐而兴奋,得到心灵与肉体的满足,那么这个场面反而是互相获取欢愉的过程。
但这不意味着暴力是被施暴者的错,而是我们要了解。今天你一旦在关系中,因为他人的施压,不管是言语、动作或其他方式,你有了不愉快的感受,你就受到了暴力。
是你做为受暴者去定义暴力的存在,而不是施暴者。
在家庭咨询的个案中,某些来谈者从小没有受过良好的情意教育,很喜欢说出讥讽他人的话语。
譬如A先生,A先生看见伴侣买了新的衣服,他第一个反应是调侃伴侣身材,好像她配不上新衣服。
见到亲戚孩子考九十分,他能拿最后十分说事,说的亲戚一家人都很尴尬。
无论A先生知不知道自己在进行暴力,知道别人听了他的话会感到不适,听者都有权力捍卫自己的自尊,进而反抗和斥责。
「不知者无罪」,那是法律人在法庭上要考虑的问题,不是一个被施暴的人要考虑的道德。
误解二、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不!个人暴力背后有深刻复杂的文化因素。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句话基本已经从立意良善的箴言,转为一种暴力的型态。
因为这是一种倒果为因的说法,因为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在我们出生之前,文化就已经存在了。我们只能顺应文化,在文化中建构自身。
比如一个在重男轻女家庭中长大的人,男性就是比较有话语权,跟姊姊妹妹要资源,天经地义。而女性则觉得被剥夺继承财产的权力,终身提供兄弟保护是天职。
我们当然可以简单指责这个家庭成员的想法落伍,充满父权对女性的压迫。但这个事情如果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我们要如何要求一个人在固有的文化体系下,保持超前的清醒呢?
我们要先了解一个人背后的群体,我们才能避免过于简化的责难。
宇芽被前男友施暴,前男友应该负起法律刑责、道德责难。
然而,我们是有权力指责他们周遭的人不作为呢?说他们是该负起责任的雪花呢?
如果我们做出这样的指责,不就像某些出生中产以上的人,指责出生贫穷的人不够努力。表面合理,实则却忽视了贫穷对个人成长的影响力。
好比男女同薪不同酬的现象,那是有一个过去社会的背景。
在某个年代,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是男性。女性往往因为生育等原因,退出职场。因此公司给予男性更高的薪水,因为男性要拿这多出来的钱养家。
但随着时代演进,结婚生育不是人生必需品,养家活口的责任不单单落在男性身上。过往薪酬分配的观点需要调整,但这个观点的推进并不会那么快。
就像某些人认为,结婚的前提是男方要买房。无论你在知乎还是微博,看到有些人信誓旦旦表示不该如此。这并不意味着,真的多数人已经接受这个观点。
但我们也不能简单说这就是思想落后,因为这是一个文化的整体表现。文化整体表现不是看特殊个案,而是要看具体的统计数字。
我们能做的,就是从我们自身做起。
我们可以转发关于两性平权,弭平家庭暴力的文章到朋友圈。我们可以教导我们的孩子,尊重两性的观点。我们可以把受过检证的情意教育、两性教育带进家里。
我们尽力去拓展我们的影响力,因为我们发自内心的想这么做。试着通过自身的温度,去融化身边的雪花。毕竟要跟整片大雪对着干,这可能无形中只是给自己更大的压力,同时也增添无数假想敌。
误解三、施暴者是强者?
不!施暴就是施暴,跟强弱无关。强者无权施暴,弱者施暴亦无权免责。
当我们在面对自己与他人之间的角色时,往往也会陷入单一思维。
美国心理医师卡普曼(Stephen Karpman)创造「戏剧三角」理论。
这个理论的核心概念在于,他认为人际之间的角色是分工的,互动出来的结果。当我们谈受害者,必定有个施压者(施暴者),同时还会出现拯救者。拯救者一方面试图帮助受害者,并可能与施压者产生冲突。
这个戏剧三角,就是人际互动之间,「施压者」、「受害者」与「拯救者」结合的一个交互关系。
人们往往扮演其中一项角色,深深陷入其中而不自知。
施压者并不成熟,他就像个孩子,想要什么就用行为或言语上的暴力去获取。这种不成熟使得施压者不会对他人产生感激,你对他好,他觉得是应该的;你不满足他,他就当你是在跟他作对。
由于施压者本身并不具有真正的自信,导致他无法应付那些比他更强大的人。也就是说,他内心充满恐惧,恐惧自己的软弱被那些能力更强的人发现,这种恐惧带来焦虑,焦虑需要发泄,便转化为对受害者的暴力。
这也是为什么当家暴中的施暴者,当被欺压的另一半选择彻底分离,施暴者会苦苦哀求,而受害者选择原谅。
然后施暴者再一次施暴,双方进入「施暴→冲突→分离→哀求→复合→施暴」的无限循环。
因为施暴者本身用暴力的言行,掩盖了自身的懦弱与愤怒、焦虑的情绪。
所以施暴者可能力气大,但力气大不等于强者。
即使一个人因为原生家庭、生理疾病或其他因素,造成情绪失控,以及相关的暴力情况。他也需要按照情节轻重负责。
更何况,如果是此类情况,施暴者需要的是医疗。那么你作为受害者,又不是医生或咨询师,你帮不上忙。也没有义务帮忙。
反之,当我们面对暴力,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选择逃避并不是软弱的表现。
尤其一些施暴者,他本身并没有「病识感」或「良知」,他不觉得自己错了。就算负上法律责任,他也只会觉得自己是倒楣被抓,不会对自己的品格做出实质改变。
所以一般人能够因时因地制宜,不被英雄主义冲昏头,进而保护自己,维持人生未来可能性的做法都不容易。
误解四、我们有责任帮助施暴者?
不!那不是我们的责任。
真正伤害我们的是暴力,受害者要处理的也是暴力,施暴者不是我们要处理的对象。
比如今天被先生拳打脚踢的妻子,她的焦点应该放在处理暴力,而不是处理这个人。
因为阻止这个人是不现实的,阻止或其他意图对施暴者的「帮助」,等于要「改变」这个人。
然而,改变他人谈何容易。
特别是面对成年人,一个人的改变要和「负责任」结合在一起,如果施暴者本身不觉得自己有错,也没有要负责任的心。被施暴者没有义务去帮助施暴者改变,去为他承担责任。
有些个案的逻辑是「除去暴力,这个人剩下的质量挺好的。」
但如果我们把焦点放在暴力本身,那么应该反过来想,「施暴者无论有再多优点,他终究有着对他人施暴的特质。」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看到一些遭受家暴的人,他们花太多力气在改变对方,而不是在处理暴力上。
带着前者的逻辑,会导致受害者没有实时止损,斩断早该结束的关系,而是在这种纠缠中让关系继续,也让自己继续暴露在暴力当中。
误解五、原谅施暴者,我们才能从暴力中走出去?
不!原谅很好,不原谅也在情理之中。
原谅是一种美德吗?
如果原谅是一种美德,那么能够原谅的人,我们为他们拍拍手。就像我们看到篮球场上的篮球员,他们有了神奇的表现,我们也会为他们鼓掌。
所谓美德,就是一般人致力去做,好让社会和谐的道德法则。
所有的道德法则,都有无穷的上限,以及有限的下限。
比如一个人做到「不伤害他人和自己」,他就符合道德下限。没有人有权力指责一个符合道德下限的人。
但道德上限,按哲学家康德的说法,有一些是超义务行为。比如你和朋友都不会游泳,你们两个都溺水了,然后你把游泳圈让给他,导致自己淹死。
虽然这听起来颇让人感动,但这种超出基本义务的行为,仅仅只是极个人的选择。
同样地,在一定范围内,被伤害而事后原谅对方,这是美德。但无条件的原谅所有的伤害,这也是一种超义务行为。如果我们勉强自己去做,勉强我们的人就在伤害我们,勉强自己的我们也在对自己进行二度伤害。
这种暴力很常见,比方有的家长带孩子去公园玩,遇到其他孩子想拿自己孩子的玩具。有的家长会强迫自己的孩子表现大方,强迫孩子把玩具让给别人玩。
原谅也是,没有人有权力要求受害者原谅加害者。
往往那些老爱强迫别人原谅的人,他们一来没有做到对加害者的共情,而是更在乎自己做为第三方的感受。并试图创造一个出于个人想象,客观完美的结果,却忽视眼前接收到的现实信息。
简单说,他们自以为是。他们真正注重只有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受害者的感受。
你看那些强迫孩子分享玩具的父母,看到孩子生气、难受,他们却指责孩子,要他们「别哭了!不过就是个玩具!」
他们为孩子的不受控心烦意乱,压根没意识到自己在对孩子施压(说施暴可能过了)。
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真正的原谅会发生?
基本有两点:
第一、受害者自主愿意原谅,因为他感觉原谅会让自己感觉更好,更解脱
有些人做错事,跟着求原谅。对方不原谅他,他还反过来斥责对方。这种人需要的不是被原谅,而是需要通过法律或其他合理的方式,让他负起责任。
很多时候,这比要一个道德观跟你不一致的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更加实际有用,也更能平复受害者的心情。
这就引出了第二点。
第二、正义得到伸张
牛津大学哲学教授纳斯邦(Martha Nussbaum)谈到,原谅与宽恕的动力,通过正义的实现方能完成。
你可以回想自己从小到大的经验,你受的欺负,如果事后没有得到公平正义的处置,欺负对你造成的心理伤害持续有多久?
在各种对于心理创伤的书籍,这些伤害可以持续几十年,从童年贯穿一个人的一生。
当我们看见伤害我们的人,在潦草的道歉,或是不痛不痒的补偿后。他依然故我,我们会发现,我们原谅不了他们。因为原谅他们,我们就成为不正义的帮凶,这让我们无法原谅自己。
我们知道人性是不完美的,人都有犯错的可能。通过对人性更加完整而真实的认识,我们避免伤害他人,因为我们有时也在软弱中,对他人进行伤害。
比如对亲近的家人给予语言暴力,有时我们被原谅,但那是因为对方爱我们,而不是因为我们比他们优秀,或者我们有权力要求别人非原谅我们不可。
此外,有些原谅实际上是对对方的报复,带着「我比你好」的想法。所谓「交易式」的原谅。
纳斯邦发现,这种方式也无法让人从伤害中解脱。
除非我们的焦点是伸张正义,而不是报复对方。我们要谋求的是实现正义,而不是凌驾于正义。
比如 “Mee Too”运动,或是前两天某些国家的「反家暴游行」等等,就是以伸张正义抚平伤痛的展现。
无可否认,有时正义难以实现,这也是怨恨等等负面情绪飘散在社会当中。
在一个社会实现更高的社会正义之前,当还有人得不到公平的对待,在受伤后看见正义被彰显,受害者的怨恨难以真正化解。
5.结语
面对暴力,我们第一时间的选择很重要。
我们不该给暴力借口,正如我们不该给施暴者借口,好让他有机会逃离道德的制约与责任。
不过,从现实面来说,暴力难以根除。因为暴力是人性的一部分,我们在成长过程中受教化,就是为了化解我们人性中的负面力量。
又好比又像忌妒、仇恨等负面心理,都是人性的一部分。
这里的负面不是坏,或者不好,而是这些中性的力量需要通过引导,转为维护个人成长和团体和谐的力量。
最后,如果你觉得自己有难以处理的暴力倾向,请寻求合格的精神科医师或咨询师帮助。
但如果施暴者就在你身边,对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施暴,你也可以建议他去寻求精神科或心理咨询的帮助。
可是你要了解,你无法为他做决定。正如他因为暴力而受罚,没有人可以代替他承受。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负起责任」,这是心智成熟的象征、道德的雏型,也是化解暴力,实现原谅的标准。
作者:高浩容
哲学、教育双博士生
台湾哲学谘商学会监事
著有《烦恼心理学》、
《别害怕当个流泪的大人》等书
现居上海,专职咨询与写作
公众号:高浩容的小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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