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浩
今天你帮孩子逃过的课,明天孩子要花很多倍的功夫也难补回来!昨天,10岁的女儿与她的闺蜜约着去兔耳朵蹦床公园玩,这是她们幻想了很久的事了。
从上个学期就开始策划,结果又过了一个假期,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没去成。
眼看新学期又要开学了,本想利用这假期的尾巴带两个小家伙去蹦跶蹦跶,可不巧的是今天学校提前集中,我们必须到学校开会,没人陪两个小家伙。
两个小鬼听到这个消息,想霜打的茄子,完全蔫了。经过一番商议,她们两个决议,不用大人陪,把她们送到目的地,她们自己玩。
我倒是觉得这个主意不错,毕竟10岁的孩子,是该锻炼一下自己了,而且又是在玩具城,那么多人,应该不会有事的。
但是孩子妈就不同意了,万一被人拐走了怎么办?我说她们又不傻。万一出来被车撞了怎么办?我说她们在玩具城?又不出来,万一……
我说,要不你陪她们去。孩子妈说,我要带二宝,还有老人家还在医院,我要过去一下,我哪有时间。
那就对了,咱们没时间,孩子又要去玩,让她们体验一下成长也好,并且她们不是带了小天才,随时随地可以联系啊!
最后,我把两个孩子送到蹦床公园,两个孩子终于如愿以偿——开启了她们十年来第一次没有大人“保驾护航”蹦跳。
今天你帮孩子逃过的课,明天孩子要花很多倍的功夫也难补回来!等我开完会,做完事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5:00,想着两个小家伙已经完了3个小时,应该跳累了吧。
当我打电话给她们,叫她们收拾东西,准备去接她们回家。
得到的答案是,两个人已经回家了。刚听到这句话,我首先是吃惊,其次是惊喜。她们怎么回去的啊?
回家一看,两个不但安全回家,而且还去超市买了一家人吃的水果,零食,最主要的,还给每个人的妹妹(我们两家都生了二宝)买了一双小袜子。
问她们怎么回家的,她们说,本来打算打电话给我去接,后来想,我在上班,不方便。最后决定走路回家,又可以逛街,还可以体验一下走路。
走路也要体验,不知是可悲还是可喜,我们小的时候没车,去哪里都是走路,而且大人是没有那么多恐惧的。
今天你帮孩子逃过的课,明天孩子要花很多倍的功夫也难补回来!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说过这样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在生活中,我们成人因为看到,听到很多社会上不好的东西,所以,过度保护孩子,当孩子稍有要去探索我们生活的社会,去体验成长的快乐时。
我们往往都会以自己对世界的认知,理解来剥夺孩子体验,成长的权利。
当孩子想走进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的神奇时,我们成人往往会说,你有那点闲工夫,不如多看看书,复习复习,考个好成绩,你看……
伴随着这一堆数落,孩子终于放弃了走进大自然的想法,于是,他打消了想要知道蜜蜂怎么筑巢、酿蜜,米是怎么来的,韭菜跟麦苗的区别……
就因为大自然存在很多危险因素,就剥夺了他们认识人类生存环境的机会。
当孩子想走出家门,想独自走一段路去上学,想自己去购一次物,自己选择一次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而不是每次都是帮他做决定买了他不想要的东西时。
你告诉他,哪个小孩被拐走了,哪个小孩又出车祸了,哪个又失踪了……
最后,他终于不再提自己想体验什么东西了,而是选择除了读书,什么都不去想了。慢慢的,就这样了:
“儿子,你看,妈妈给你买的衣服还喜欢吗。”
“嗯,随便,你们觉得好看就行。”
“女儿,我们一家准备去旅游,你看看有没有你想去的地方。”
“随便啦,你们喜欢就好。”
今天你帮孩子逃过的课,明天孩子要花很多倍的功夫也难补回来!其实他们都知道,说喜欢与不喜欢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因为这么多年,只要他们说了不喜欢,你就会按照你的思维、理解,告诉他们不喜欢这些东西是多么的傻,这东西有多好多好……
直到说到他们“口服心不服”,哇,原来如此啊,看来刚才我们是“有眼不识泰山啊!”
爱孩子,不希望孩子吃亏,上当,受伤……这是没有错的,因为毕竟每个父母都不希望孩子受伤啊。但是选择了不恰当的方法,用自己认为对的方式、认知,思维来代替孩子思考,跳过了本该属于他们体验的人生,这就是错误的。因为,今天你帮他逃过的课,明天他花很多倍的功夫也难补得回来哦!
正确的做法是:告知孩子哪些是危险的,有必要的情况下,不妨家长带着孩子适当体验一下。教会孩子在同一个地方不要摔倒两次,交给正确的方法,不要代替孩子体验。告诉孩子遇到危险时应该去哪里、找谁求助,而不是永远都不要出门。
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到:
孩子不是玩具、附属品、动物、机器……最简单的解释当然是“人”。他们需要成长。
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生命,让他们自由的生长。
什么是真正的自由呢?
1.选择权:让他们做自己真正的主人,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就会更有主见。在今后的生活中,做事更有毅力,更容易把事情做成功。
2.犯错权:人无完人,孰能无过,人如果知道自己在哪里摔跤,那么今后他去到同样的地方,他一定会吸取经验教训,尽量避免摔跤。
在成功与失败之间,还有一种体验叫做成长,我们不能剥夺了孩子成长的机会。
你包容了孩子的错,她会变得更诚实,更勇敢,更具有坚韧不拔的精神。
3.生存权:也就是充分的尊重,不随意打骂孩子的身体,不随意践踏他们的尊严,只有有尊严的活着,身体,精神健康,那才算真正的活着。
图片来源于网络【文末彩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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