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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以为自己的脑袋里蕴藏了,让整个世界为止一震的惊天思考。
可这些宝藏却总是难以挖掘。这就像一个人是手拿金属探测仪,行走于金矿之上,一见有反应,便抄起家伙欣然开凿,可最终挖出的却是一块有待熔炼的废铁。这时的探测器也不再鸣叫了,倒像是一种无声的嘲笑。
但人性就是如此啊,哪怕你已挖过几十次废铁,待到探测器再度响起时,你仍觉得这一次会是金子。
有时我们甚至把这种愚蠢的死性不改称为“坚持不懈地努力。”
有专家就说过,你没写够100W字以前,你就不能草率地判定,你是否具备作为一个作家的能力。
可是,挖矿(写作)这种行为能持续下去的最根本动力是,有旷可挖(有东西可写)。
任何行业的新手都是愚蠢的低能儿,他们总会做一些在老手们看来,很幼稚可笑的事。
比如在写作时,你定下了每天2000字的任务,就开始了风雨无阻的兼程。无话可说的时候编话,有话可说的时候就拼命表达。
兴许这100W字里包含了大半的试错与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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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现在异常火爆的自媒体文章来看,很多赚到稿费的人都在大声吆喝:这些文章简单得很,列好大纲往里面填内容就行了。
故事+论述+金句,只要主题对上了,过稿差不多的事。
也确实,我看过很多所谓的爆文,大致也是这样的套路。
当然,在了解这些后,我也可以写出这样的文章来,或者说,人人都能按照套路写出各式各样的文章。
但是啊,文章最重要的是说服力啊!它不在乎你引用了哪个名人的语录,也不在乎你讲的故事有多么感人。
关键是契合主旨,只要是例子用偏了,句子用偏了,主题混乱了,差评还是不得不给了。
所以说,我倒认为见识得越多,文章会写得更好是大概的事。
目前来看,我虽写过不多的文章,但没有一篇是不需要刻意搜集资料来填充主旨的。
有个词叫做理屈词穷,用在我这再合适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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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的确实规则重要无比。就像是赛车游戏一出跑道,系统就强制把你拉回路上一样,没人在乎一个倒数选手跑得有多炫。
观众们只觉得,人家第一名随便打个方向盘都帅得很。本来就是,你在一个比速度的单行路上比撞墙,这哪成。
但是,随性前进,随意转弯有一个好处就是,爽。倘若观众开始注意起你这个倒数的非主流,并大肆欣赏时,你的春天可能就来了,然而希望渺茫是一定的。
你去看看B站上一众拔地而起的平民网红们就是这样,波澜哥,面筋哥……
波澜哥差点气死韩红,韩红嘴把嘴地叫他,他就是不上路子。可是呢,人家火了,他或许要谢谢韩红?
其实,我一直很喜欢卡夫卡,在高中时就读了他很多的文章,自以为从中寻得了自己的哈姆雷特。
可现在很多年过去了,我再看卡夫卡,却怎么也理解不起来了。
我想肯定有不少人慕名买了卡老师出的书,最终却读不懂,然后给自己强行加上一丝朦胧模糊的浪漫解释,并称之为——我的观后感。
自嗨的文章写起来爽,并且字数长得也快,可能看上去混乱,逻辑上漏洞百出,投给哪,哪哪不要,但是你仍旧能自诩艺术家,自诩自己独特的表达方式。
所以说,按常理来讲,正确的路子都是要从模仿,从世俗出手,你首先得让人群知道你的存在后,再勇于非主流,那才是帅和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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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里,我承认,这是一篇自嗨的文章,它没按有套路,没有绞尽脑汁,也没有故作深奥,甚至都没回头去看一遍。
但这就确实是我眼中的写作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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