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鮮肉”刷屏的年代,自然會有人來評頭論足,進而有了支持方與反對方。(來源《參考消息》轉載英國廣播公司網站的《“病态审美”还是“刻板印象”?BBC关注中国“娘炮”之争》)
從人類自由的角度看,人有自己決定衣著打扮的自由。“小鮮肉”們自己願意這樣打扮,也沒有礙着誰了,理應不支持也不應該反對。
從經濟效益的角度看,“小鮮肉”們如此打扮,籠絡了很多粉絲,為其公司創造了利潤。在一個崇尚金錢的年代與社會看來,這不是亦應鼓勵?
然而,這不過是一些浮在表面的支持聲音。首先,這不一定是“小鮮肉”們的衣著自由。因為,“小鮮肉”們背後都有一家公司給他們策劃,其中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藝人形象設計”。所以,他們的衣著,絕大部分可以視作公司給予的形象設計,而非其本人的意願。
其次,所謂“君子取財,取之有道”。藝人公司不能因為有錢賺就忘記了,藝人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對社會的示範效應。辨別能力比較弱的觀眾,會跟風,最終使社會男性缺乏陽剛美。當然,有人會說(正如文中某位專家說),“男生既可以精致,也可以粗犷,女生既可以阴柔,也可以阳刚”。甚至將這種“孃”看成是男性的“溫柔”(來源於《中国妇女报》)。如果這樣,那實在有點難為男性了。因為男人除了要對女人溫柔之外,還要對敵人強悍。不然,敵人來犯,你在他卻揉著肩膀嚷嚷著“疼”。那女人是要指望自己保護自己了,甚至還要化身花木蘭,反身來保護那些“溫柔”的“孃”男。如果藝人公司賺取的是這樣錢,可謂“無道”矣。
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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