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则
作者:王永彬
守身不敢妄为,恐贻羞于父母;创业还须深虑,恐贻害于子孙。
译文
一个人洁身自爱而不敢胡作非为,是怕自己做了不好的行为,会使父母蒙羞。开始创立事业时,更要深思熟虑,仔细选择,以免将来危害子孙。
注释 妄为:胡作非为。 贻:遗留。 深虑:慎重地考虑。
评语
历史上的汉奸走狗,社会上的扰乱分子,以及素行不良的人,这结人在为非作歹的时候,并没有顾念到生养他的父母会因他们的行为而蒙羞。话说回来,如果他们有一些孝心的话,就不会做出这种事了。有孝心的人做任何事,都是洁身自好的,以免让父母愧对世人。 一个人在开创事业时,尤其要仔细地考虑过,惟恐从事了不好的职业,会危及子孙
感悟:这里的创业恐怕不是我们说的创业,一个有市场的行为,才可以创业,对于古人的说法,是需要放回那个时代来理解,不可以生硬的以为,这个问题其实是很严重的,很容易误导现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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