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之王1

作者: 燊马 | 来源:发表于2019-06-03 10:53 被阅读23次

    一、当兵是个伪命题

    在我的人生规划里,没有当兵这个行当。

    不是咱不爱国,爱国不一定非要当兵,国家兴亡,谁都有责,还有其他很多途径,假如日本鬼子又来侵略,我一定不是汉奸,也一定不是良民,至少是个游击队民兵啥的,这不是自信,这是天性,现实表现就足以证明。

    当时,每天混在一起的哥们几个,我,德宝,永健,张恒,志华,除了不学习外,其他的基本都干,干的最多的,就是干仗,我们与校内的不同意见者干,与校外的入侵者干,总之,但凡我们认为可以干上一仗的都干,至于开干的理由有很多,谁多看了我们觉得好看的女生一眼,谁跑到我们罩着的篮球场打球,谁在我们经常去的游戏厅大呼小叫,等等,都要干,反正我们的雄性荷尔蒙多到无处发泄。

    战果胜多输少,胜多的原因当然是我比较能干,一个人可以干过两三个,这里面没有多少吹嘘,这是得到他们四个认可的,还送我混号大头,这个“大”字足以表明我在五个人中地位。

    交手最多的是二鬼这伙,二鬼是我同班的,我与他最大的矛盾只有一个,就是二鬼看上了我的女朋友小静,这可不是内部矛盾了,这是典型的敌我矛盾。

    因此我们经常约战,不仅是干仗,因为打多了也烦,时不时的会约场篮球,比试喝啤酒,斗地主也行,谁输了,就必须远离小静一个月。

    不过,我也落单的时候,有一次,我就被二鬼几个成功的堵在了校门口的面馆,我丝毫没有畏惧,在我干仗的经验宝典中,当一个人遇到一伙人的时候,你一定要逮着一个打,且要迅速,最好是领头的,我想都不想,一拳就挥到了二鬼的脸上,二鬼的鼻子马上染红,还没等二鬼暴怒,我紧跟着使出一招小鬼缠身,一把抱住二鬼按翻在地。

    不过,二鬼的哥们没有逃跑,反而立即冲上去扯我,拳脚相加,靠,这完全跟电影里单挑场面的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当二鬼恼羞成怒把我按在地上重锤之时,我的哥们几个到了,我当时感动的一塌糊涂,准备来个绝地反击,不巧,张大嘴来了,也就是我们的班主任,这场血战才没有发生。

    这件事情,就足以说明我是一个有血性、敢担待的哥们,所以,一旦我的祖国受到侵略,我绝不是胡汉三。

    扯远了,实际上,我不想当兵有好几条理由:一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我当兵这个事,我一直想的是咱也能考上个大学,因为我女朋友小静对我说,只要你马志能考上大学,不管什么大学,我就做你女朋友。

    我当时想都没有想,就拍着胸脯说,没有问题,你等我。当时,说这话的时候,不仅哥们几个在,二鬼也在场,二鬼笑的直流鼻涕,我自然很没有光彩,不过二鬼的笑是有道理的,因为我确实没有考上,哪怕是任何一所破学校,都没有给我发通知书,而小静一直是个尖子,自然是考上了。正当我为此事感到没面子的时候,小静却像家长一样的鼓励我说,马志,不要灰心,我会在大学里等着你。

    这句话让我有种想哭的感觉,不过这些不是重点,我赶紧对她说:“小静,你喜欢过我吗。”

    我紧张的等着女朋友的回答,小静则笑着走了。我很兴奋,因为这就相当于默许,于是我赶紧召集哥们几个郑重宣布,我要复读,为了爱情而努力。

    哥们几个只怔了几秒,便笑喷了,我很愤怒。

    德宝指着我说:“大头,你要说你去炸学校我信,我也去,但复读这个事,好像真的和你,或者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吧,省省吧,再说,张大嘴会收你吗?”

    哥们几个衷心的奉劝我不要再踏上那万恶的土地了,好不容易逃离五指山,难道又要去西天。我虽然很感激哥们几个的好意,但我主意已定,因为这是我的优点,确定干的事,很难再反悔。而且,张大嘴似乎高兴的就接受了我,就像唐僧收了悟空一样,且对我说,悟空,好好学,以你的天资和决心,考上个大专没有问题。

    又扯远了,第二个不想当兵的理由是觉得当兵好像干不了啥,张恒的堂哥,永健的表弟都当过兵。我在他们家见过,当兵走的时候背了个新背包,退伍回家背回来一个旧背包,好像除了酒量增大外,没见到有什么长进。

    我曾问过他们在部队都干些啥,他们说,站岗,训练,吃饭,睡觉。这个回答让我很恐怖,怎么觉得好像这和死人没有什么区别,还不如学校呢。我还听永健说,他表弟当兵两年,一分钱没带回来,还给家要了一万多块钱。这更加增加了我对当兵的恐惧,觉得当兵真是一件浪费的事情,浪费青春,浪费金钱。

    于是,当兵这个事情,就真的和我没有什么联系了。

    于是,我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复读。家里面既没有表示反对,也没有表示赞同,因为母亲无暇顾及我的决定,父亲身体不好,母亲的主要精力都花在了照顾父亲上,我的妹妹也还小,要人管。

    当我给家里说要复读的时候,母亲“哎”了一声,父亲咳嗽了几声,意思就是你愿意干啥就干啥吧。倒是只有妹妹关心的问我说:“哥,你要留级啊。”

    哥们几个都没有这样选择,德宝家里花钱把德宝送进民办大学,永健家里花钱把永健送进一个单位上班,张恒家里花钱开了一家网吧让张恒干,志华家里更夸张,在俄罗斯都有亲戚,于是花钱把他直接送到俄罗斯去留学。

    只有我,坚守了自己的理想,我很鄙视他们,我很骄傲。不过,在这么一个小地方,哥们几个的出路算是不错了,听说二鬼被家里送到外面打工去了。

    临分别的时候,哥们几个一人从家拿了一瓶白酒,一人一瓶,哥们几个豪言壮语,共同回顾了以前的奋斗史,虽然没有干出让家乡都震惊的事,但总算干了几件让学校震惊的事,这样的英雄事迹足以让我们骄傲一辈子了,要知道,在张大嘴白色恐怖之下,能干几件具有时代意义,又没有被学校的开除的伟业来,比游击队都辛苦。

    张大嘴何以叫大嘴,是因为他的嘴会把你说死的,当你干了一件让他愤怒的事情,他不会动手打你,也不会把事情报告给学校或是家里,但他会像《大话西游》里的唐僧一样超度你,他会从炎黄子孙的发源,说到中国社会主义初期的建设,他可以引用上下五千年所有名人的格言让你振聋发聩,他甚至会背诵所有可考的经典直到让你痛哭流涕,发誓一定要坦白从宽、重新投胎做人为止。

    这时,张大嘴,才会心满意足的带着微笑对你说最后一句,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

    等到我们把酒瓶喝道底朝天的时候,我们共同唱了一首歌,那当然是《光辉岁月》,还是粤语,把德宝唱的直哭,把永健唱的直笑,把张恒唱的直跳,把志华唱的直吐,把我马志,唱的直想小静。

    在这个人生的重要转折处,我们都醉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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