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形容爱人:“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笑响点亮了四面风。”
徐志摩说过:“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泰戈尔曾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从这些诗人的笔中,我所想象中的爱情,应该是纯洁美好、浪漫自由的。所以我对爱情十分的期待,幻想着有一段梦一般的爱情,尽管我不是公主,但却有幻想中的王子。只到有一个人的出现,打碎了我的梦。
他叫林泽,初次听到这个名字时,用四个字形容――清新简单;初次见到他是,用四个字形容――不附其名。
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块头挺大,只看了他一眼,就知道他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倒不是因为我有识人之才,只是他全身上下拥有了所有老实人所具备的特征。
之后又跟他约会了一两次,也称为互相了解的阶段,路灯很暗,也没怎么看的清他的脸。只是这个时侯,我已经知道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是我又不知该如何开口,我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并且他快要考试了,我害怕影响到他。
接着心里怀着愧疚之心,昧着良心跟他交往,就等着他赶紧考试结束。没过几天,我就受不了了,心里越来越烦,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去图书馆学习的时候,碰见了他。在那一刻我明白了,我太高估自己了,任何人都不能影响到他,他热爱学习,专注度很高,是一枚妥妥的学霸,专注起来的样子很令人敬佩!
看他全部身心投入学习中的样子,我觉得可能是我太苛刻了,我心中的白马王子太过于完美,我对爱情的幻想也太过于浪漫。或许我应该怀有一颗博大的心去发现林泽的闪光点,我们开始继续交往。
当我持有这种心态时,整个人都平和了许多,周围的一切好像都不能影响我的心情了。这种心态并没有坚持的了几天,我就变回了真正的自己。我才明白,我只能是我自己,追求浪漫、渴望自由的思想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骨头里。
我想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喜欢他。我主动牵了他的手,我曾无数次幻想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花前月下,手牵佳人。当我的手放在他的手上时,我所感受到的只是温度,他把牵手生生变成了捂手。其实,牵了一次之后,我就再也不想触碰他的手了。
那几天我想了很多,他是个奇葩,奇葩园里开的特别绽放的那一朵。
跟他恋爱让我觉得最绝望的不是他不修边幅。皮肤粗糙、头发剪的比寸头还短、还有他的小肚腩。
不是他的生活,每天三点一线,枯燥乏味至极。他总觉得我有趣,其实是他太无聊了。
最让我绝望的是他把爱情跟婚姻联系在一起,话题总也离不开柴米油盐酱醋茶,他的七大姑八大姨,我的叔叔舅舅姨夫。话题枯燥无味,他说的话也让我很绝望,文字的表达方式有一千种一万种,他偏偏选择了最土最无趣的一种表达方式。
我强迫自己去发现他的优点,强迫自己从幻想中走出来。告诉自己:“你也没什么了不起的,知足常乐。”
但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我不喜欢他,他不论为我做什么都没用。何况他也没有为我做过什么,我所记得的屈指可数。放假的前一天,我好好的请他吃了顿饭。算是不欠他什么了!
这段恋爱,让我绝望,我不愿意去回忆,更不愿意承认那就是我的初恋。
我在此记录,就是为了警醒自己,切不可因为孤单随便找一个不爱的人恋爱。等待对的人,他来我幸;他若不来,我就一个人,即使孤单,也自有凌寒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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