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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品读:[清]陈其元 著《庸闲斋笔记》节选2

国学品读:[清]陈其元 著《庸闲斋笔记》节选2

作者: 伴书学童 | 来源:发表于2020-06-17 15:14 被阅读0次

      先大父居官清谨自持。道光元年摄泗州事,州地处下游,每年夏秋之间,城外半成泽国。例请赈恤,然当赈恤之地,民皆转徙,无可稽核,悉以虚册报销,故皖省有“南漕北赈”之谣。公独不肯办,触怒上官,几致参劾,遂解州事。人皆以为愚,公但笑应之而已。尝谓余兄弟曰:“我虽不得此钱,以‘清白吏子孙’五字贻尔等,不亦厚与!”此事通州白小山尚书载入公墓志中。前年,余代理新阳县事,吏胥有请少报熟田多征米者,余曰:“祖不吃赈,孙顾吃荒,可乎?”一笑谢之。

    译:先祖父做官廉洁谨慎,自我约束。道光元年(1821年)先祖父兼理泗州事务,泗州城位处于淮河下游,每年夏转秋之季,城外一半被河水淹没。按规定应向朝廷请求钱物救济百姓。然而,应该救济的地方百姓全都流浪迁徙居无定所,无法考核查对,就全造假公文把赈灾款项报请上级核销,所以,安徽省有“南粮北富”的流言。唯独祖父正直无私不同意这样做,触怒了上级官员,几次招致弹劾,于是被免除泗州官职。别人都认为祖父傻,但祖父也只是笑着应和、接受而已。祖父曾经告诉我兄弟二人说:“我虽然没有得到这钱,但把‘清白吏子孙’五字留给你们,不就是财富吗?”工部尚书白镕把这件事记录在祖父的墓志中。前年,我代理新阳县官职,掌管簿书案牍的官吏请求少上报庄稼成熟的田地,用来把多征的粮食赋税为己。我说:“祖父不吃救济之粮,子孙却考虑饥荒之粮,应该吗?”礼貌的推辞拒绝了。

    注:先⑴大父⑵居官清谨⑶自持。道光元年⑷摄⑸泗州⑹事,州地处下游,每年夏秋之间,城外半成泽国。例请赈恤⑺,然当赈恤之地,民皆转徙⑻,无可稽核,悉以虚册报销,故皖⑼省有“南漕⑽北赈⑾”之谣。公⑿独不肯办,触怒上官,几致参劾,遂解州事。人皆以为愚,公但笑应之而已。尝谓余⒀兄弟曰:“我虽不得此钱,以‘清白吏⒁子孙’五字贻⒂尔等,不亦厚⒃与!”此事通州白小山尚书⒄载入公墓志中。前年,余代理新阳县事,吏胥⒅有请少报熟田多征米者,余曰:“祖不吃赈,孙顾吃荒,可乎?”一笑谢⒆之。

    ⑴先:对死去的人的尊称。

    ⑵大父:大父,即爷爷。祖父。

    ⑶清谨:廉洁谨慎。

    ⑷道光元年:清宣宗道光皇帝元年,1821年。

    ⑸摄:假借为“代”。代理,兼理。

    ⑹泗州:泗州,是一个存在于北周到清朝之间的历史地名。

    ⑺赈恤:以钱物救济贫苦或受灾的人。

    ⑻转徙:辗转流浪迁徙,居无定所。

    ⑼皖:安徽省的别称。

    ⑽漕:漕粮。

    ⑾赈:《说文》富也。

    ⑿公:称谓:对祖父的称呼。 对年长或有地位者的尊称。

               正直无私。

    ⒀余:我。

    ⒁吏:官吏;旧时代的大小官员。

    ⒂:贻:遗留,留下。

    ⒃:厚:财富。

    ⒄通州白小山尚书:白镕(1769—1842),字小山,清代通州人。嘉庆四年(1799年)进士,官至工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

    ⒅吏胥:地方官府中掌管簿书案牍的官吏。

    ⒆谢:用言辞委婉地推辞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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