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黎麦
闲暇读书,读到萧红的《呼兰河传》,喟叹之余,不觉诧异,何以一个人竟将自己幼时之事记得如此清楚。
细细想来,若不是看照片,我甚至都记不起自己小学时候的模样,更不用提将髫年之事每一个细节娓娓道来。
提起过去,大脑一片空白,凡所留下种种,不过是情感、认识这些不具实体之象。一个记忆不明晰的人,就像是走过一段冬日雾气弥漫的长路,这一路上,我们都只能看得清楚彼此临近的人和事,然后不断地向前,不断的被时光之雾掩盖。
正如我最喜欢的奥地利诗人里尔克所写:此时谁在路上走,无缘无故地走,走向我。记不清何以我们是现在的模样,何以是如此的状态,不过是些无缘无故的莫名其妙罢了。
读余华的《活着》,最感动的是已至暮年的福贵坐在田头,如数家珍地讲起这一生。如数家珍,多少人能做到如此呢?人生一世,少之有历,老之可谈,终究是没有辜负了这一生。
佛家讲究前世今生来世轮回之说,小时的我常和村里一位老太太一起去林场里放羊,把羊拴在一颗粗壮的树上,一个下午,羊便围着树吃草,我们就坐在竹林里,听她讲起那些奇异的故事。
她的脑子很神奇,里面装满了我们所没见过的东西。她讲起民国那时候,闹鬼的事常有发火发生,她就曾经在中午的时候,看到过河里面竟然有七个白胖白胖的小孩在洗澡,每一个都穿着红红的小肚兜,冲她笑着。只听得我们后背发凉,互相攥着彼此的手,小心翼翼地问道:“后来呢”?
只见她起身去把栓羊的绳子又松了一圈,回来讲起:“我那时候年龄还小啊,天眼还没关,看见这脏东西,我就蹲在地上念叨着各路菩萨金刚救救我,再一睁眼,那些东西就没了”。
我们听的是一愣一愣的。
在我十二岁之前,我每一天都盼望着能早日过十三岁生日。
在我们老家,十三岁生日是非常重要的,它意味着你不再是一个小孩了。更为重要的是,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每个小孩生下来的时候,都带着天眼,能够看到一切鬼怪灵异之事,随着年龄的增大,十二岁的时候,天眼就关了,所以大人是看不见这些东西的。而十二岁之前的我,却要时时担心着看到这些我一点也不想见到的东西。
没有记忆的人是被神惩罚的人,就像是你在无数次的站在奈何桥上,喝下那忘了前世今生的孟婆汤。
鲁迅先生曾批判过“中国人最擅长的便是遗忘”。遗忘就像是你仿佛记得你走过这条路,可你总记不清楚你为何又踏上同一条路。你忘却了经历,只留下一个念头:这条路不容易走。
遗忘让我们的生活变的简单,一切都似乎容易了许多,可遗忘也让我们变的更加的单一,就像是我们经过童年,却再也走不进小孩的世界,我们走过青春,却永远读不懂青春。
一位大家曾说过:“文学不只是陈述过去的事和眼前的事,更有义务去推测未来的事”。反观自身,勉勉强强也只能算是一个写者。给这混沌的世界一点明晰的星光,不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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