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波洛是一个怎样的人?以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也许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名侦探”。波洛是自信的,却也是骄傲的。
在2017电影版《东方快车谋杀案》中,波洛一登场,就让人忍不住对他打了这些标签:聪明、细心、骄傲和强迫症。
在他的认知世界里,只有对与错、正与邪、善与恶,永远没有灰色地带。
这是波洛看待世界、看待人性的准则。
然而,就在波洛登上那趟东方快车后,一切颠覆了他的认知,他开始动摇自己的三观。
波洛是认识阿姆斯特朗的,因为后者曾经给他寄过一封求救信,可惜在收到信的那一刻,一切都已经晚了,阿姆斯特朗一家四口含冤而逝,这成了波洛心中永远的痛,他无法为他们主持公道,也无法为他们找出凶手。
天网恢恢,在那趟东方快车上,被杀害的死者竟然就是当年绑架阿姆斯特朗的女儿的凶手——雷切特。
一开始波洛是不喜欢他的,不仅因为在他一个人读着狄更斯的时候过来骚扰他,还因为他的为人傲慢,甚至干着非法的勾当,用着不干净的钱。
然而这一切,都无法成为眼睁睁地看着他死去,而凶手逍遥法外的理由。哪怕再不喜欢他,身为一个名侦探,他必须为每一个被谋杀的人主持公道,这是他的本职。
如果不是在收集证据时发现车上的13个嫌疑人都与被害者有关系,甚至联系到那件让波洛痛心疾首的“阿姆斯特朗绑架案”时,他不会对自己“非善即恶”的观念产生动摇。
本来该被法律制裁的杀人者雷切特,通过金钱权利逃之夭夭,而围绕着惨死的阿姆斯特朗一家,这13个人有计划地报仇了。
他逃得过法律,却逃不过道德的审判。车上的这13个人,都和阿姆斯特朗一家有关系,他们愤怒不甘,决定自己代替法律,送他去见上帝。他们每个人都朝雷切特扎下那痛恨的一刀。
波洛发现了真相,却无法做出决定。手上有人命的这13个人,该不该交给法律去审判?他们这样是对的还是错的?他们这些举动是犯罪还是正义?如果按照波洛之前的理论,他一定会毫不留情地送他们进监狱。只是他在这13个人身上,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并不是非黑即白,在它们中间,永远存在着一片灰色地带。
因为雷切特这个大恶魔逍遥法外,这13个人才会铤而走险,他们错了吗?在道德层面上来说,他们并没有错,他们只是代替了法律,然而如果每个人都能代替法律的话,法律的地位又该放到何处?
波洛的三观开始动摇了,正义与犯罪的界限到底在哪里?到底什么是正义,什么又是犯罪?
最终,波洛选择了相信灰色地带。
他们杀人,是有原因的。而这个原因,是何等悲痛,何等无奈。
倘若他能受到制裁,他们今天会齐聚在这趟列车上吗?
“那么,”波洛说,“我的解决方案已向大家说明,我可以荣幸地退出此案了。”
这是小说最后的一段描述,给读者留下悬念的同时,也保留了波洛这个人物贯穿全篇的人设,即黑白分明、机智幽默。
但在肯尼思的这个版本,他在最后一次和这13个人会面的时候,说了那句希望上帝能原谅他们,也原谅自己的时候,可见他心中的天平已经歪向一边了。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东野圭吾的《彷徨之刃》,男主角长峰的女儿绘摩被三个未成年人带走强暴凌辱致死,因为凶手是未成年人,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长峰十分愤怒,自己的女儿死了,凶手却能安然无恙,这促使他独自走上为女报仇的道路。
法律应当保护的是受害人还是凶手?这是对社会、法律、人性的拷问,这也是一个“灰色地带”,法律不是完善的,正因此,每年都需要健全及改革法律。
而成年人的世界更不应只有“黑”与“白”的存在,更应看到那些不完善的、未涉足的的灰色地带,毕竟没有任何一件事是绝对的。
无论如何,经过这次案件,波洛得到了一次自我成长,在下一案《尼罗河惨案》中,波洛也许会看到更多角度、想得更加明白。
· END ·
文丨霜花落梅酒
「在时光小道上,赏花品茶共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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