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年春风吹又生

作者: 陈嘉子 | 来源:发表于2019-02-05 08:45 被阅读9次

    她怕自己给不了他想要的人生。怕来年春风吹起时,没有又生。

    1

    2010年盛夏,夜。

    我翘掉了一场面试,在江城最长的人行天桥上看灯火,偶尔三两个路人回头看我,直到余春风停在我面前。

    准确说,她倒在了我的脚边。

    江城的酷暑,即便晚上,温度也不比白天少到哪里去。我猜测这姑娘应该是中暑,但我并没有打算多管闲事。因为她即便狼狈地晕倒了,那倾城之色也不减分毫,我嫉妒。

    更过分的是,她在晕倒之余,还含羞带怯地盖住自己的裙子,摆出了一副玛丽莲梦露的姿势。

    “那最后是什么让你决定救我的呢?”

    我如实回答:“你虽然讨厌,可你身上那条大露背开叉的长裙是上乘丝绒,一看就知道有钱人家的孩子。我妈说了,多和有钱人交朋友不是坏事。”

    听完,她哈哈哈大笑,整个人仰在她那张KING-SIZE(双人床)上,媚眼如丝地对我说:“庄一,我就喜欢你的诚实。”

    救下余春风后,我打车去了我妈工作的医院,并成功用助人为乐这个好借口,解释了我为什么没有去参加面试。其结果是,余春风小姐开始以我的福星自居,但我却不是她的福星。因为在我们交好没几个月,余家宣告破产。

    那天是周末,余春风拖着我去江城最大的三星旗舰店,看那款在韩剧里露过面的双开数码冰箱,专柜价近三万,她眼睛都不眨地掏出了信用卡。信用卡她是副卡,她妈是主卡,有短信提示,在付款一锤定音后没多久,余春风便接到她妈的电话。那头的人似乎在哭,说了些什么我不知道,不过我难得看余春风脸上出现怔忪的表情,她挂掉电话,眨了眨眼睛轻轻对我说。

    “一一,我们家破产了,真神奇。”

    她爸在山西倒腾煤矿结果出了事故,千金一朝散。

    不过,比起这件事,我觉得更神奇的是余春风的抗击打能力。普通姑娘听见这个噩耗估计当场痛哭倒地不起,余小姐却只是转头问专柜营业员:“这玩意儿保修几年?”

    我只感觉营业员都想来帮她哭这一场。

    家道中落后的余春风并未和以前的圈子疏远,只是大家看她的眼睛里有了居高临下的成分,以苏黎为首。在两人不知多少次言语杠上后,余春风咬牙切齿对我说:“我要打得苏黎给我下跪。”

    余春风并未讲大话。她虽骨瘦如柴,力气却莫名大,所以她单刀赴会我并不担心。可就是那一次,她遭逢陆又生。

    陆又生如所有传说里的富家公子一般,潇洒俊逸,收放自如。阅人无数的他之所以会注意到余春风,是当晚大家都忙着纸醉金迷之际,唯独余春风打开了房间里的液晶电视,点播了一部老版《西游记》。

    后来余春风告诉我,她点播《西游记》的初衷只是想将孙悟空那句“妖精哪里逃”学到位,以用于终结苏黎后的台词。可巧合的是,对所有电视剧都不感冒的陆又生,偏对《西游记》情有独钟,甚至台词都倒背如流,所以陆又生主动同余春风搭了话。

    他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彼时,电视机里正放着唐僧的经典语录:出家人四大皆空。所以余春风奇异的脑回路令她鬼使神差回了一句:“出家人。”

    陆又生捏着水晶杯笑得放浪形骸,也回了她一句台词。

    “出家人?那你看看我,是不是两眼空空。”

    只一眼,余春风连心里都再无空隙。

    2

    和陆又生在一起以后,余春风还是没巴着他重新风生水起,相反,陆又生还搬进她仅剩的一套小公寓里。

    “他不是公子哥么?他们陆家在江城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么?!”

    事后我才知道,陆家确实有钱,但陆又生离家出走已经大半年。因为他爸的施压,逼他哥哥陆又宁娶一个陌生姑娘,气得对方驾车绝尘而出,出车祸死了。陆又生与陆又宁感情深过一般手足,所以一气之下也搬了出来。

    老实说,我不认为这两人交集在一起会有多幸福,都是聪明主,却都没出社会挣过一分钱,也没谁有洗手作羹汤过平凡日子的意识,整天在一起想的就是怎么玩。两个人玩不够,还抽空去花鸟市场淘来一只会说话的鹦鹉一起玩。

    “一一,就叫一一,和鹦鹉的鹦谐音,多贴啊。哟,这啄米的力气也和人一样,不是一般大。”

    我反驳:“你啄米才力气大呢。”

    陆又生立马帮腔:“这话我不乐意了,我们家春风力气哪里大了?”

    彼时,余春风整个人被陆又生环着喂鹦鹉,一头黑长的头发有几缕挂在耳弯,她在他怀里咯咯笑,侧头来看我,气得我牙痒痒地回了一句:“你们这对狗男女,果然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下午江城最热烈的阳光里,我翻着白眼转过脸去,不愿承认,就算他们是狗男女,也是我见过最般配的。

    可我始终觉得,对久游花丛中的陆又生而言,余春风只是他不经意间路过却始终会走完的一段路,毕竟连现在的情歌都在唱:“你喝醉的时候说过,本性啊,太难改了。”

    但后来,我又自己推翻了这想法。因为有一次,我们三人逛街,路过I-DO,余春风指着里面的新款D色裸钻,让陆又生求婚,以后再补钻戒,陆又生没理会。可到了夜市地摊,他默不作声买了一只银戒指给余春风,看她面上眉眼弯弯,嘴上却嚷着不满意,因陆又生始终没将那句“嫁给我”说出口。

    旁观者清。传闻里花言巧语游戏人间的花花公子,连一句逢场作戏的“嫁给我吧”都说不出来,那只能说明一件事情,他走了心。

    除了玩,余春风生活里还有一件头等大事,减肥。

    她的五官算不上精致,却自成气质,有点小汤唯的神韵,身材也一等一,腿与上身她无聊的时候测量过,黄金比例,原该自信,却因陆又生对苏黎无意的一句赞美顿时自卑。

    “她又美又瘦又高那你找她去啊!”

    饭桌上,余春风因陆又生对苏黎的夸赞而暴起。

    两人交往到现在,真正的吵闹还未有过,陆又生的脾气我也有所耳闻,所以我屏息静气等待一场大战来临。半晌,他碗一搁,抬头,轻描淡写扫了余春风两眼,道:“天色已晚,我明天再去好吗?”

    令我大跌眼镜。

    那次争吵不了了之,余春风却因此走上了节食之路。她将米饭都喂给那只鹦鹉,还花大价买减肥药,腰肢果然更细下去。身材更火辣的余春风还找到一份她自认为像模像样的工作,去各车展站场,工资日结,一天三百,我却并不赞同。

    “为什么不支持?多好呀,一个月就那么七八场,我们的菜钱也起来了,还不用朝九晚五。”

    我试图用最后的王牌做抵抗:“劝你三思后行,毕竟出淤泥而不染这种事,我可从来不相信。”

    余春风并未因我的话退缩,照常是天塌下来都笑嘻嘻的样子。

    “莲花才出淤泥而不染呢,我又不是白莲花。”

    其实我清楚,余春风执意要去车展,只是为有更多的闲钱,来应付她和陆又生在吃穿方面的精致开支。有些事情,感情越好越无法开口,我只能作罢。

    3

    2012年冬至前夕,传说的世界末日来临,江城的夜晚也陷入一片雾气茫茫。

    余春风拉着我和陆又生熬夜,说她倒要看看黎明还会不会到来,如果会的话,她就告诉我们一个秘密。

    黎明当然是到来了,我和陆又生眼睛却已充血厉害。他跑去洗头强迫自己清醒,余春风则跟进浴室,一盆冷水,恶作剧地对着不知情的陆又生临头浇下,我坐在客厅,立时听见一阵兵荒马乱的追闹和余春风的尖叫。

    “陆又生!你赶紧放我下来!我怀孕了!”

    明显,她要告诉我们的秘密就是这个。

    得知余春风怀孕后的陆又生一时半会儿还分不出悲喜,态度倒有了许多温情的转变,没多久的一个晚上,他找我喝酒,在公寓天台。

    整个过程中,大部分时间都是陆又生在饮,我默看,接着他问我:“给一个人幸福的最好方法是什么?”

    “给她安全感。”

    “那是虚的,实的呢。”

    我思虑片刻:“借别人的话来说就是,这问题自从世上发明钞票以后就只有一个标准答案了。”

    闻言,陆又生侧过头来,印着清冷的月亮对我笑了笑。他举手与我干杯,我激动之下干了一瓶,因喝得太急吐得不省人事。

    第二天醒来是余春风在照顾我,她一边收拾房间一边蹦跶着说:“他回家了。”

    我明白这个回家意味着什么,并且我也很清楚,陆又生不是听了我的话才回家的,他心里早有答案,或许在得知余春风怀孕的时候他已经在思考这个问题,但他需要一个人来说服自己。

    陆又生回家的消息一夜间在他们那个圈子传开,余春风手机响起的频率再创辉煌。约逛街的,约美容的,约各种乱七八糟来巴结这位准陆夫人。反倒是陆又生出现的时间少了许多,两人之后唯一一次长伴,还是因为“怀孕”这个乌龙事件。

    没错,乌龙。余春风去医院验血,过后被告知一系列反应只因体内什么激素升高,导致验纸也出了错,B超也是,而验血的结果是没有。

    在我看来,这乌龙也不是没好处,起码让陆又生回了陆家。并且,他们陆氏准备在望城开分公司,已正式交由陆又生负责,木已成舟,余春风下半辈子总算有了依靠。

    得知余春风并未怀孕的陆又生更加醉心工作,一周百个小时都在飞机上,哪怕忙里偷闲和余春风吃个饭,电话也响了又响或中途离场。

    渐渐,陆又生西装革履的样子持续出现在江城各大金融报纸,很难想象不久前,我曾充当过这个人的心理医师,与他在小公寓的天台上干过一瓶酒。而余春风那边,以前那些二十四小时腻在一起的时光不复返,她看起来有些郁郁寡欢,我只好安慰她鱼和熊掌无法兼得。在我这样说第三十八遍的时候,她抱着枕头,鼓着腮帮子和水灵灵的大眼我道:“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多抱怨几次,余春风大概也嫌弃起自己深闺怨妇的样子,开始自己找乐子。

    与此同时,我终于应聘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和她久不碰头,久到外间有了风言风语,说余春风又觅到一个姓陈的富二代,两人在车展上认识的云云……

    对这些流言我没多加在意,因为我始终记得,那晚在夜市,虽然陆又生没将那句嫁给我说出口,可余春风抚摸着中指上廉价的细环,眼角眉梢处明媚的喜色,比盛世风光。

    4

    13年初,情人节。怕余春风独守空房的我,特意从城南到城北,买了她喜欢的手工巧克力送去。到达公寓楼下时,发现一辆大红色小跑,与情人节的火热气氛相互辉映。

    看见那辆车,我隐隐不安,输入楼下密码正要进去,余春风正好从里边款款而出。

    我已有大半年没见过如此周正的余春风,大冷的天,她的长裙却只及膝盖,薄薄的丝袜将她姣好的腿型包裹,暗宝蓝的亮片仿佛逆鳞般贴在她身上发亮,肩头是银灰色貂毛斗篷。

    我的突然驾到令余春风脚下的步子一顿,不一会儿,我神神叨叨问:“我不记得之前你有这样一件斗篷啊。我的意思是,这是陆又生送给你的吗?他的口味什么时候重到喜欢你这种风格?不,我想我要表达的意思是……”

    是什么,我自始至终也没能说出口,只右手捏着相形见拙的巧克力不知所措。

    余春风最终尴尬一笑:“我晚点给你打电话。”

    然后心虚地撇开视线,与我侧身而过结束这场诡异的对话,径直上了那辆红色跑车。

    半晌,我猛地回转身,用力拍打车窗,示意余春风下来。她却闭眼不再看,直到我将手工巧克力悉数砸在玻璃上,驾驶座上的青年男子终于不耐烦地开了锁下车,操一口流利的江城话,抓着我的胳膊特别凶狠地嚷嚷。

    “别给脸不要脸,弄伤了丫赔得起吗?”

    话未完,突听一声重响,霎时,那辆红色小跑的后窗玻璃,被一块大石头砸得碎片四溅,吓得余春风猛地往前倾,我也浑身一震。抬眼,看见许久未出现的陆又生。

    他比以前更好看了,一身银灰色西装,干净短寸,少了纨绔少爷的范儿,整个人气质妥帖地拍拍手,利用身高优势越过我头顶盯着青年男子,眼里的情绪诡谲难辨,语气却轻描淡写。

    “我赔。”

    陆又生的出现令余春风如坐针毡,她僵硬地在副驾座位上不敢回头,形如点穴无法动弹,一股子冷风通过后背的窟窿不断往里灌,我暗自想,不知她那件貂毛能不能抵挡。车外的青年男子自然是认识陆又生的,他被震住不再多嘴,直到陆又生长腿一迈过来,头也不回地拉走了我。

    大排档。

    陆又生喝醉前,我断断续续知道了他今天的来因。原来,他用自己挣来的第一笔钱买了余春风心心念念的那款钻戒,准备趁今天将死也说不出口的嫁给我奉上,却得到一个响亮的耳光。

    中途,我企图充当和事老:“也不能怪春风,只怪女人构造复杂,不是钱就能完全满足,还需要精神慰藉和陪伴啊。”

    我感觉这套说辞已经快把自己都说服,陆又生却没被我忽悠,他抬起头盯着我,斩钉截铁回了八个字。

    “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我立时噤声。

    当我在寒风中发抖两小时后陆又生终有所觉,他脱下外套要我穿上,我摇手拒绝,他想起什么似的,从外套里摸出一个小盒子至我眼前,半开玩笑道:“外套和它你必须选一样。你如果选外套,我就告诉你天冷早点回家。你若选它,我会说……

    “嫁给我吧。”

    他讲得轻松,我却窒了呼吸。

    我没傻到不明白,这是陆又生报复余春风的方式,可那句“当然要外套”的话我始终说不出口,并且在那瞬间,我萌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

    灰姑娘之所以能成为灰姑娘,并非她多善良。而是她比一般人更加懂得隐蔽真心,扬长避短。

    陆又生早已看透我。

    我和陆又生风驰电掣在一起的消息闹得满城风雨,有了他哥陆又宁的前车之鉴,陆家父母并未过多置喙。

    两家人见面,陆又生做足所有该做的事情,可他越这样,反而令我不可遏制地想起,他曾因为一块糖醋排骨和余春风大打出手。尽管最终他也没将那块排骨让给余春风,独留余春风生闷气,但只有我这个旁观者明白,真正的甜蜜,如胶似漆于无形。

    5

    在此期间,我和余春风都无颜再与对方联系,直到我与陆又生订婚的前一天晚上,才久违地接到她的电话。

    她应该是喝醉了,说起话来语无伦次,我的名字倒是没有叫错,她说:“一一,陈公子向我求婚了,他送了我一颗好大的钻戒,真的好大。”

    感觉她不对劲,我挂掉电话去公寓,到了却没发现烂醉的余春风。相反,她正轻松地逗弄那只鹦鹉,似乎前一秒哭着给我打电话的人不是她。我夹风带雨,第一次在面对她时语气不善。

    “春风,我搞不懂你到底要什么。背叛陆又生的人是你,失去了他要死要活的人,还是你。”

    好像这样说,就能为自己趁虚而入的卑劣找到最完美的借口。

    余春风终于正过头,在灯光下仔细一看,才发现眼圈确实红,可她也没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只眨了几下眼睛,又继续低头抚弄着鹦鹉,难得温柔说话。她说:“一一你知道吗,你和他在一起我并不意外,那天你在天台喝醉了,叫了一晚上他的名字。”

    我心口一颤,眼睛和鼻子更是酸涩不已:“为什么不阻止我。”

    “因为,无论他今后在谁身边我都不高兴,除了你。”

    我气急,抬高音量,差点将手边的玻璃杯砸掉:“那么爱的话,为什么还要去刺激他?!”

    后来她断断续续说了些什么,我能精炼出来的就那么几句。

    例如,“一一,你相信吗?这世上的事情,一报还一报。你得到过什么,必将失去其他的来偿还。”

    又如,“一一,他哥哥陆又宁的死,是因为我。”

    初遇余春风那天,她之所以晕倒在我面前,并非中暑,而是惊吓过度。

    那时的她还是人人艳羡的娇娇小姐,刚拿驾照买了新车,在第一天便上了高速,任性地将码数提到一百二,结果与负气而出的陆又宁狭路相逢。两车眼看即将相撞,余春风经验不足,若不是陆又宁做出急转行为,她也免不了当场丧命,陆又宁却因为这个急转撞上施工牌,冲出了护栏,连人带车翻下崖边。

    “他妈已经私下找过我,说绝不允许我进陆家门。”

    这样看来,陆家快速接受我也不是没有原因。

    “所以你看,我捡回一条命,却注定得不到一个人。与其让他知道真相恨我,不如,你替我把这幸福抓牢。”

    告别余春风,我浑浑噩噩回到家,被我妈念叨一路,诸如女孩子要爱惜自己,别这么晚出门之类。

    第二天就是我和陆又生订婚的日子,灰色西装衬得他面如冠玉,和后来一身银色小礼服出现的余春风不谋而合。

    她挽着那个被陆又生砸了玻璃的小富二代款款而来,昂首挺胸得仿佛走红地毯,唯一格格不入的是,左手上提了一个盖着布料的大物件。

    知道内情的人端着香槟窃窃私语,我恍若未闻迎上去,默契地与她交换一个眼神后招呼:“你来啦。”

    她微微笑,姿态较之以前文静许多,哈哈哈这个词似乎再也不属于她,这想法莫名令我感伤。方要说什么,陆又生从身后出现,揽腰将我截住,站在我身旁,插袋给了余春风一个淡笑,随后侧脸向我。

    “找你好久,爸妈让你过去见见公司的叔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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