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

作者: 生长汶汶乡 | 来源:发表于2020-05-08 14:46 被阅读0次

    妈妈说:女儿若花二月红,风来飘零沙渚边。断叶去,烟雨间,远影但见点点。

    方晓兰从没见过妈妈,这首谣是姐姐唱说给她听的。姐姐还说,妈妈是在生下她的第二天走的,从村头的井口纵身跳下,顺着水路,去了东海龙王的水晶宫。姐姐绘声绘色地讲着龙宫的故事,讲着龙宫里像山一样的金银、垒得高高的丝绸。方晓兰刚满九岁,半只脚迈入青春,她对姐姐口中的龙宫产生了浓烈的好奇。

    方晓兰的爸爸是个奇怪的人。几乎每夜回家,他都吃得烂醉,死劲儿地踹门。浸泡在夜色中的乡村本可以安心享受一日劳作后的静谧,但总会有男人粗鲁的高喊和木门的吱嘎声打破农家汉的梦。那扇老木门板像一个年至迟暮的老人,断断续续地呻吟,时强时弱。

    偶尔会有被打扰到的邻居愤愤地大骂:“半夜三更抽什么风,不睡觉了吗?”然后就是来自三五只田园犬的犬吠。接着就会看到远近有几盏微微的灯光升上来了。

    爸爸最奇怪的地方,在于不让她和姐姐去学校读书。每每周一,周围邻舍的小朋友三五结群朝村东的小学走去,方晓兰和姐姐却只能趴在窗台上呆望,木讷地看着那些自己的同龄人在苍天绿野间穿梭。

    当问及原因时,爸爸只会哼地一声,像一匹打响鼻的老马,然后从被烟熏得黄黑的牙齿缝里挤出几个字:“姑娘就该守在家里,读什么书?”

    里屋的一张破榻上卧着一个老头,方晓兰不知道他是谁。屋里黑昏如夜,从屋顶裂开的缝挤进的一道光雕刻出老头稀疏的头发。爸爸嘱咐方晓兰和姐姐给老头送食、倒屎尿、擦身,两个孩子也一一照做。但爸爸几乎从没去看过老头一眼。

    后来,姐姐告诉方晓兰,那里屋的老头是她俩的外公。

    方晓兰挠挠后脑勺:“外公是什么呀?”

    姐姐或许是笑了一下:“外公就是妈妈的爸爸。”

    方晓兰又说:“爸爸的爸爸呢?”

    姐姐宠溺地轻抚方晓兰的头,说:“那叫做爷爷。他已经去天上了,晚上你看到的月亮大大的,爷爷就在上边看着我们哩!”

    从此,除开阴雨天,方晓兰几乎每夜都要守着月亮,看着它从东边慢慢爬到半空,和它说话。她想,这么大的月亮上,爷爷一个人该怎样的孤独?要是她能够乘着云去陪爷爷说说话该多好。

    方晓兰对老头也没那么害怕了。她觉着妈妈善良,她的爸爸也一定善良。她将饭送进屋子时会与黑影说上两句,擦身时也会做得更加仔细了。她甚至想去爸爸的卧室偷两根蜡烛给外公亮亮屋子,但木棍留在背上的疼痛驱散了这个幼稚而不切实际的想法。

    日子像流水一样毫无意义却又轻快地过去了。村头程郎中家的哥哥回来了,从县城的初中回到这偏僻而荒昧的小村。

    他刚到家,就来方晓兰这儿,右手臂腕上挂一包水果糖,左手提着一摞书,五颜六色的,仿佛仲秋时节江对面斑斓的小丘。两个孩子很高兴,对她们而言,这甚至是比过年还要高兴的事——糖果可以暂时剥去腌菜留在舌尖上的苦涩;书则像是一个窗口,通向“外面”的世界。交织缤纷的世界呀,全都在这一页一页薄薄的纸里。跳跃的斑马,慵懒的考拉,还有劈叉喝水的长颈鹿,都被永远地刻在了这些木头子孙的身体中。

    小姑娘不识字,程哥哥就一句一句念给她们听。就像听姐姐讲神仙故事一样,方晓兰陷入了肆意的想象。她右手托着下巴,怔怔地望着透入莹莹幽光的木窗。

    程哥哥知道方晓兰家的状况,也知道她父亲的冥顽与腐朽。但老话常说: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作为一个外人,他也不好过多言语。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争取在弹指一挥的暑假里,让两个小姑娘多认几个字。程哥哥翻出家里各式各样的教科书,往方晓兰家搬。暑假的光景也被程哥哥往返的步子碾成碎泥。

    时间迅速溜走,程哥哥又要回县城里的学校去了。临走时,他留下了一个让小姑娘欣喜若狂的消息:“我已经联系了小学,他们愿意帮助你们。”

    星星爬上了苍穹,灯火也爬上山丘。伴着一阵狗叫声,一个穿着polo衫的中年男人叩开了方晓兰的家门。方晓兰的爸爸这一夜没有出去喝酒,他拉开那页烂木板,问过男人的来历,将他迎进屋。

    屋里斑斑驳驳,四处都充斥着一股淡淡的霉味。灯火摇曳,映出方晓兰爸爸干柚子皮般粗糙的两颊。

    方晓兰爸爸呵呵地笑了笑,从裤袋里抽出一支烟,递给男人。男人把烟夹在耳朵上,吸了一口长气,正要开口,却被一阵沙涩的男声阻断:

    “晓兰,快去给叔叔倒杯水。”

    男人摇摇头,正对着方晓兰爸:“我们了解了一下,你们家的两个小姑娘都到了读书的岁数,但还没读书。你考虑一下是不是该送她们去读书了。”

    方晓兰爸深吸一口香烟,又长吁一气,烟雾便如一条青龙从他嘴中直泄而出,却又顿然失了形,扩散开来,充盈了整间屋子,浓重的烟草味将霉味盖住了。男人微一皱眉。

    屋子里又响起方晓兰爸的声音:“你看我们家破破烂烂的,哪有钱供她们读书。而且姑娘家读了书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要去做别人的老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反正早晚都要给泼出家门,又何必花这钱操这心?还不如多买两包烟,快活快活。”

    男人哗的站起,叫道:“你什么思想?!”

    方晓兰爸一拍桌子,蹭地立起,瞪着男人的双眼说:“老子见你是个读书人,才放你进来,你他妈却跟我发火了?快滚快滚,老子的家事不用你管!”

    男人愣了两秒,像一根被太阳烤的焉儿了的柳条,软塌塌倒在椅子上。他朝里屋瞟了一眼,说:“方先生,消消气。我没什么别的意思。我这次来只是想跟你说,如果你家里实在太过困难,没办法让两个小姑娘读书的话,我们学校愿意支助一个小女孩读到小学毕业。如果你愿意,就明天上午带着小姑娘到学校来吧。叨扰了。”说完取下耳间的烟放在桌子上,打开门离去了。

    山中又恢复了宁静与祥和,只有一缕细不可闻的抽泣声如怨灵般在四野回荡着,宛如暮冬的雪飘落在草丛里的声音。

    方晓兰读上了书,但每当她和小伙伴结队回家,她小小的心里总会生出一丝愧疚。

    这时她便会想到,那残破的柴房里,一个稚拙的身影正伏在蒸汽萦回的土灶上。她弓着背,弓得高高的,像沙漠里笨拙的驼峰。那是她最亲爱的姐姐。她本来也应该坐在透亮如镜的教室里,读着外面的世界。她的青春本应挥洒于笔墨之间,而非随柴火化为灰烬。方晓兰多希望学校能再出一个名额,这样姐姐就能接着做走出贫穷和愚昧的梦。但如今一切都碎了,像脆弱的肥皂泡一触就破。

    但终于能够每天都读上书了,这一点又让方晓兰的心中轻松了五分。她终于可以像别的小朋友一样,有资格享受上学放学路上的乐趣,以及校园生活的欢愉。

    上学第一天的光景像跑着的马儿,飞地就过去了。天刚擦黑,校门口已然被前来接孩子的家长围得水泄不通。方晓兰左右环顾,爸爸没来,但她并不担心,她还可以同对门家的玲子一道回家。

    流光容易把人抛。对于这样机械的、日复一日的读书生活,方晓兰开始有些许倦乏了。她会在语文课上和同桌下五子棋,在数学课上用几何的棱角构造出外形奇特的机器人,在音乐课上托着下巴,怔怔地望着窗外坝子上同风赛跑的少年,看着他跳动的发丝,飞扬的衣襟。但姐姐身影常会如教鞭一般打醒方晓兰,让她从那奇怪而又令人脸泛绯红的念想中回转过来。

    方晓兰十三岁了。常言道:女大十八变。方晓兰的身体日渐显露出丰腴和美好来,宛如欲开未开的花苞。方晓兰长得很快,手脚日趋修长了,衣服跟不上长势,就显得短短小小的。但同学们都不会说什么,都是同个村的,家境相仿,怎会评头论足。方晓兰自然也并不在意。

    玲子化用了一个新学的词语:“方晓兰就是鹤立鸡群的‘鹤’,比我们都要高好长一截呢。”

    方晓兰咧开嘴:“那谁是鸡?”这时,玲子就会来揪方晓兰的脸。

    夏尽秋来,寒暑易节。农忙假过得很快,四野还残存着农民脚板留下的余温。天刚翻起鱼肚白,方晓兰就带着课本,回到了学校。

    玲子突然跑进教室,撞破了清脆亮堂的早读声:“方晓兰,快回家去!你爸疯了!”

    方晓兰眼一黑,脑一白,双腿拖着沉沉的身子朝家赶。

    赶到家时,天已然全亮,爸爸正坐在门槛上抽烟,裤管卷得高高的,露出两条黑黄带毛的腿。

    方晓兰左右张望半响,见院子里一番杂乱的景象:一个竹篓横楞楞地搁在路中央,鸡毛四散,混杂着泥土和干树叶;竹篓旁脚印散乱,还迤逦两条长长的浅沟;一柄耙子被拦腰折断,两截隔着很远,相安无事地躺在那里。

    方晓兰慌了,额头渗出细细的汗。她两步并一步地朝屋里走。

    “别找了,你姐姐嫁人了。”爸爸站起身,拍拍粘在屁股上的土。

    “嫁人?嫁谁了?”

    “黄水村的老陈家,家里有钱着哩。”

    方晓兰放低声音,“钱?”

    “养了她这么多年了,也不求她尽个什么孝。老陈肯出两万块作彩礼,我就让她嫁过去了。十几岁了,也该靠她自己过活了。”

    方晓兰脑中一嗡,再也压抑不住声音,叫道:“嫁?你就是把姐姐卖了!”

    爸爸瞪了她一眼,这一眼让方晓兰感觉有一座黑压压的山朝她倒来,泪顿时聚在了眼眶四周。爸爸喊道:“读了点书,你就敢跟老子嚷嚷了?等你到了十六岁,也叫人给你捆了去!”

    方晓兰再也绷不住,泪如石子儿般,啪啪往下掉。她迈开那竹竿似的双腿,朝学校跑去。风轻盈地从她耳边掠过,其中夹杂着一缕清脆的鸟鸣声。

    外公在一个大雨如注的秋夜去世了。方晓兰哭了半宿,也等了半宿,等着那黄水村的姐姐能回到家里送外公最后一程。但哭累了,等累了,最终只剩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睡着了。

    方晓兰知道,现在她面前有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一条是顺,一条是逃。若是顺着爸爸的心意,几年后或许就会被卖到什么张家村、牛家寨去,平庸地在缝纫机前磨完一生。若是逃离这个闭塞蒙昧的小村,又很难知道茫茫前路有什么。这两条路都见不着尽头,但是在方晓兰看来,逃走的一条好像更为亮堂。她常常望着窗外的黄桷树发神,似乎在潜意识里策划着逃走的方向。她从未与任何人讲过这样的念头,在她内心深处,这种事情和爬到山顶摘星星一样不切实际。

    程哥哥考上了大学。程郎中在自家的院子里摆了八大桌,用五十张大红宣纸写了贴,请来全村的男女老少来共同庆祝他们家的大喜事。方晓兰也随爸爸去了。这时,她心底的一根麻绳终于一刀两断。她望着程哥哥泛着红光的两颊,暗自在心底念出:逃。

    方晓兰偷了爸爸两万块钱,收拾了几件衣裳,乘火车去了程哥哥读大学的城市。连她自己也暗感惊诧,从前连两根蜡烛也不敢偷的小姑娘,怎么一下子就拿了爸爸这么多钱。是自己长大了吗,还是此后再也没了牵挂。方晓兰觉着自己愈加高大起来,却又变得莫名地陌生了。

    方晓兰在陌生的城市找了份服务员的工作,开始了匆忙却又实在的城市生活。

    家乡人寄来信,方晓兰才知道姐姐已经去世了。她是顺着水路而去的,穿着一件红衣,浮在水面上燃起了一团灼灼的焰。自那时起,方晓兰便深深地爱上了秋山。如果要问她“希望是什么颜色”,她一定会斩钉截铁地回答说,“是红色。”在她心底,红色是浓重如夜幕也无法掩住的。

    是啊,刚擦黑的天幕,只会将那红映得愈发灿烂而浓烈。血红烤炙下的星和夜,并非预兆着一日之迟暮,而是在告知人们,一念之伊始正在这偌大的天地间徐徐展开。

    作者/尤

    图/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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