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所以至今没有斗胆敢把在《简书》这里划拉来划拉去,东拼西凑的文章称为写作,而叫做写字,绝对不是自谦。
曾经也有过几次,跃跃欲试地想把自己那些不伦不类的“散文”、“随笔”其涂抹过程,冠之以“写作”的名义。但终究还是不能说服自己那颗羞臊无比的心。
时至今日,只要一动把自己写字的过程称为“写作”这个念头,脸面就奇热无比,烧得难忍。
烙下病根了。俺也想高调啊,可实力不允许呀!
我这个人胆子不大,小时候还是一个典型的内向性格的人。但长大之后,尤其是经过军事院校打磨那四年之后,便活生生的变了一个人。绝对不是“似乎”的疑似变身,而是真真切切地“活脱脱”地变化。
脸大不害臊的时候,不比那些更不要脸的人差多远。但是,一触及到在名和利的面前,“要,还是不要脸?”这个俗气的问题时,我会更加俗气地选择要脸。
在不要脸已成为一道风景线的今天,要脸虽然“不实恵”,但我觉得“挺时尚”。
在熙熙攘攘都自称之为作家的人群里,就你一个作者,你就很独特;在浩浩荡荡的写作大军中,就你一个人在努力地写好字,你就很独特。
这样子的独特,感觉踏实。
踏实到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把自己都玩弄到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境地。在阴沟里仰望天空虽然委屈是委屈了点儿,但是确实能够保证身处低处,无论以哪种姿势摔倒,都摔不坏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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