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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读《乡土中国》有感

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读《乡土中国》有感

作者: 知更2020 | 来源:发表于2020-05-25 23:50 被阅读0次

        《乡土中国》作为费孝通先生的经典社会学著作之一,对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乡土性有着深刻而独到的见解。同现代社会一样,乡土社会同样存在着一套社会秩序,用以维持基层社会模式,保障社会运行。

        在序言中,费孝通先生提到这本书与《江村经济》、《禄村农田》等调查报告性质不同,它不是一个对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探讨性的概念。概念可以看作是是我们从具体事物中提炼出的一种工具,它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中国社会的理解。“乡土社会”这个概念是对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特质的总体把握和概括性理解,它意味着一种特定的社会秩序,也存在着社会结构与文化、社会制度以及社会权力的共同作用。通过对乡土社会秩序的构成因素的考察,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开宗明义,《乡土中国》这本书中最核心的观点即“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关于整个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关键性看法,作为全书论证理论的大前提。“乡土性”是一种与现代社会、与西方社会相区分的一种特征,它是对中国过去几千年社会的整体概括。与小农经济密切相关的中国传统基层社会,自然离不开“乡”、“土”二字。通常我们会对乡人有一个“土气”的定义,并非带有贬义的意味,它其实最直观地反映出了中国以农业为主的乡村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土气”在本质上意味着“不流动”,传统乡人们像是“将自己的半身都深深地插进了土地中”。

        从时间上来讲,“不流动”表现在乡村里人口的世代流动变化较小,因为对于以农为生的人来说,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居则是变态,追求世代安稳是基层百姓的最大愿望之一。从空间上来讲,“不流动”即以人与人之间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流动性较差。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流动,主要是以住在一处的团体为单位的,团体与团体之间相互孤立和隔膜。因此乡土社会具有相对较强的地方性,社会团体之间的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隔间接触较少,生活相对隔离。

        在乡土社会,这种团体的基本单位就是村落,大多数农民都是聚村而居,也就是说在团体的内部,成员之间的联系依然是紧密的。如果我们采取横向比较的视野,会发现美国社会与中国社会有很大不同,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组成一个基本单位,很少有聚居的村落。因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分布是以块为主,块与块之间相对孤立,流动性较弱,但内部却有着紧密的联系;而美国乡村社会则是以点为主,点与点之间相对分隔。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作于上世纪40年代后期,它是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讲授乡村社会学时整理出的一本集子。出于对中国社会的关切和理解的需求,费老大胆地向中国乡村社会这个新鲜领域闯入。他本人也提到此书中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性的”,并未经过反复的琢磨和科学论证。因此现在仔细读来,书中一些观点不免有些偏离了实际,例如书中诸多对于乡土社会的描述都采取了与西方相对立的模式,将中国社会完全看作西方社会的反面。在论述差序格局时,费老将差序化看作是中国社会的特点,认为西方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化的。但根据现实我们应该看到,差序化地应对社会关系是人的本能和必然,人的生物本能决定了一个人对于他人的态度略有差别是正常的。西方社会中的人也是如此,平等也只是宏观上社会整体的秩序,并不能具体化到人与人的远近亲疏的关系上。

        对于这一点,费老也十分清晰到认识到了这种表述方法的极端化太强,他提到这两种格局本就在事实上是可以并存的,这里将两个概念相对立,只是一种强化反差、传达思想的手段,只有这样才能在概念上分得清。

        诚然,这种论述方法虽然不能看作是严谨的学术探讨,但却是一种出于实用主义和语用主义的考量,能够让那个年代大多数对西方并无清晰认识的中国读者了解与西洋社会的结构差异,是合理且必要的。但是,对于我们今天的学习者来说,却不能对书中的观点全盘接收,而应该始终抱有一种怀疑和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对于今天来说,中国社会也不只是“乡土”的,它还是现代的、法理的和不断发展变化的。中国社会在某些方面已经具有了法理社会和团体格局的某些性质,并发展演变出中国独特的社会秩序。但《乡土中国》对于热爱和希望了解中国社会的学习者来说,依然有着不可抵消的积极作用——将未知转化为已知,由已知探索出更新的未知,就是一种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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