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相识,媒妁之言。
认识不到十个月,我们结婚,其中有8个月我在外地出差,婚礼当天我赶回来跟你拜堂,走了一个过场。
2003年的时候,一个月工资1600,过着加班狗的生活,在S市租房,一个月刨开生活开支,基本没有剩余。
我记得那个时候,你我能清楚地知道那个菜场在哪个时间段,最便宜的菜在哪个地摊。5分钱以上的菜根本就不敢看,买白菜的时候,最后白菜帮多的那颗会便宜两分钱,每次买到这样的白菜,你都能欣喜若狂;我记得那个时候,我加班到深夜,下班后走到地铁口闻到馍馍香,只得加快步伐,坐两个小时的车回去用清水煮面,日子过得艰难,点点滴滴都要算;我记得那个时候,偶尔从我们租住的地下室走出去,见见阳光,你好像结婚后就一直没在买漂亮衣裳,你好像一直带着微薄的行李和丰盛的自己在陪我流浪。
我想那时候我是不爱你的,可能连喜欢也谈不上,如果非要说我们有某种联系的话,可能就是同一个屋檐下的同一张床,还有这一纸婚书,把你我死死的连在一起,对婚后这个家,我照顾的少,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公司度过,我性格本就木讷,不太爱说话,生活窘迫,更不愿意言语,你一直也很安静,话也是少的可怜,我也一直尽量减少和你独处的时间,偶尔看到你落寞的背影在屋子里飘荡,孤单又清瘦,我张开手臂,始终没有勇气唤你转身。
2006年,我开始创业,把所有的积蓄拿出来创立软件公司,没跟你商量,到底是年少轻狂,很快资金消耗殆尽,重回到一无所有的状态。公司签的项目,一直不能正常结项,4个合伙人走了三个,我连续一个周没回家,拿着酒瓶看着空荡荡的公司,心就一阵一阵的抽蓄,我已经想好了,再回家就是跟你提离婚,我什么也不要,不过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的。
你来公司找我的时候,我胡子拉碴,消瘦的不成样子,拿着酒瓶,感觉悬在半空中,身上的那件衣服我自己能闻到酸臭味儿,你看着我,满眼通红 ,“跟我回家”你声音不大但是坚定,我答的简单,"我没有家",我到现在都记得自己醉醺醺的说完那句话你的样子,你泪眼汪汪的过来搀着我,一步一步的把我从8楼背下到一楼,我不知道80多斤多的你是怎样把一个120多斤的小伙子背回家的,我醉醺醺的在你肩膀上睡着了。第一次觉得在你身边是如此的轻松。醒过来的时候,满桌子我爱吃的菜,我看着你忙碌的身影,一缕发丝穿过耳际,垂在脸颊,有一种独有的温柔和无法言说的美。
一直以为我们之间不会出现这个叫做爱情的东西,没想到婚后三年,我发现我爱你爱的热烈。有时候出差见不到你会疯狂的想念你,想念你给我打领带的样子,想念我偷偷看你编头发的样子。我心里爱你,可是嘴上总是难以表达出来,好像一直觉得一个大男人对一个女人吐露心扉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所以在你生日那天当夜从另外一个省赶到家,我硬着嘴说是工作需要,情人节我送你玫瑰花说是公司发的,结婚纪念日我送你项链说刚好今天打折,我总是有理由去掩饰对你的宠爱,你总是捂着脸,笑开了花。
我背着你给你写了好多情书,因为我觉得我们之间我一直欠你一场告白,描幕千万遍的场景,奈何到你面前都胆小的像个孩子,话还没说出口,就老脸一红。始终没有把我喜欢你,我爱你说出口,有些话年少时,掩于唇齿,转眼间,人到中年。我想那句我爱你会一直欠着你,一直欠到老,我想我会一直固执的宠着你,一直宠到老,老到我们那儿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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