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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生育制度》读书笔记(九)

费孝通《生育制度》读书笔记(九)

作者: 寒梅花开123 | 来源:发表于2019-04-25 20:28 被阅读5次

3.择偶的自主

“我在上节里曾说一个理想的夫妇关系是要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是能胜任社会所交给他们抚育孩子的事务,一方面是能两人能享受友谊爱好的感情生活。在经济水准较低的社会中,抚育事务可以是相当繁重,又加上社会结构的需要完整,我们常见到抹煞夫妇间感情生活的现象。这自然是文化的缺陷,因为,以我看来,文化的职志是在实现比较理想的生活。夫妇感情生活的未尽发展确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弊病。”

“现在中国的青年对于婚姻有了一种以前的人所没有的,或可以没有的新要求。他们要在婚姻配偶身上获得感情上的满足。所谓感情上的满足就是要如哈夫克洛·霭理士所说的“婚姻关系绝非寻常的人事关系可比,其深刻处,可以穿透两个人的人格,教他们发生最密切的精神上的接触以致于混化”。换一句比较平常一些的话,就是婚姻的配偶必须是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一对知己。”

“在一个文化比较静止的社会中,父母自己认为妥当的配偶常常是对子女也未必不适当的配偶,因为他们的判断,根据着可靠的经验,比较正确。问题的发生是中国社会也开始变迁了。两代之间有着很大的隔膜,互相不能了解。于是上一代的判断也很难合于第二代所处的新环境。这时代父母之命的结果也不容易满意了。原有社会安排的方式也成了造成恶姻缘的机构了。”

“但是事实上,青年人的择配是否注意到个性的适合和人格的穿透?这一点我们并没有保障。一个没有结过婚的人并不能从经验里体会到结婚的意义和责任。更加上了现有教育中特别忽略了对于这件终身大事的讨论和阐发。青年人所注意的可能只是婚姻的某一方面,而忽略了其他方面。譬如说,长期的合作生活需要身体的健康。而在热恋中的青年是否会注意这客观条件呢?又譬如说婚姻并不只是配偶间的社会关系,而是得调适于两人原有的许多社会关系的。这一点又是否被会被青年们所考虑到的呢?再进一步说,就是两个人性格的本身又是十分复杂的整体,青年人是否在决定婚姻之前能相互充分了解呢?”

““旧时的一种观念认为婚姻必有其不可避免的痛苦,现在这观念不时髦了。不过痛苦依然存在,所不同的是方式已经换过罢了,而这种痛苦是从婚姻关系的内在的性质所发出的”。这段话里值得注意的是人的性格的熔合是要培养的,是一个长期而且不断的过程;人人固然都可以培养,但是很多人忘怀了这培养的功夫。旧式婚姻因为承认夫妇的关系是痛苦的所以要设法克服,所以肯下功夫,现代婚姻开头是一见倾心,接着是如胶似漆,一到了结了婚,碰着真正现实的试验,发现了婚姻的痛苦,心理上既无准备,感情又好像受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力求和洽上用功夫了。”

“夫妇之间能否相处,在我看来,是决定于两方面;他们以往的历史里是否具有相互能了解的底子,和他们既有共同生活是否有相互熔和的意愿。前者是要靠社会的安排,后者是要靠两人的爱好。所以社会合理的安排和夫妇的恋爱是相成的。若是把恋爱训作两性无条件的吸引,把一切社会安排置之不顾的一往情深(这是一种艺术,而不是社会事业),婚姻也必然是这种恋爱的坟墓了。真的坟墓里倒还安静,恋爱的坟墓里要求一个安静的生活也不可得的。”

(费老说的很有道理,现在的教育忽略了对终身大事的讨论和阐发,毕竟是一辈子的大事啊,很多人根本不清楚或者说还没想清楚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追求的是什么,婚姻的本质又是什么,有的人就稀里糊涂地进入了婚姻。理想的婚姻是和配偶是志同道合的好朋友,是一对知己,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扶持。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在于自己如何选择,选择之后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共同守护。仅仅凭着荷尔蒙的冲动,把恋爱自由作为无条件吸引,而完全忽略自由背后所需的社会安排和其他配合,那进入的婚姻自然也是恋爱的坟墓了。费老在这篇的分析,也是神吐槽了,人们拼命跳出婚姻“父母之命”的坑,却又跳进了“恋爱幸福结婚崩溃”自己挖的坑。到底如何调适,没有一个普遍的解,就在于自己是否拎得清和自己是否有能力把握了。当然啦,每个人都可以过出自己最满意的人生,世间依旧有美好,人间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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