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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为区分强化(11/90)

其他行为区分强化(11/90)

作者: SZ_68de | 来源:发表于2021-03-01 21:30 被阅读0次

    其他行为的区分强化(DRO):目标在于消减问题行为的一种行为矫正技术

    在一段时间内,只要不出现目标性的因问题行为,任何出现的其他行为都可以得到强化。也就是强化没有问题行为的行为。

    以消除问题行为为核心,以强化不出现问题行为的某段时间为手段。关键在于确定焦点的问题行为已经确立合适的强化的时间段。

    确定强化不出现问题的时间段是一个技术问题:是因为这个时间段的确立是建立在对焦点的问题行为尤其是其出现频率的评估的基础之上;

    不能主观设定:不能离开这样的评估而单纯依靠管理者喜好预设时间段;

    不能一以贯之:即使建立在评估基础上确立的时间段,随着干预的进行,这个时间段也应当随着行为频率的变化(一般是减少)而变化(一般是增加),而不是以一贯之地执行下去,没有变化;

    不能千篇一律:时间段因人因事而异,不能固定地以5分钟或者10分钟等时间段对所有问题行为和问题儿童都如是执行。

    评估问题行为的频率的方法:定点观察法,随机取时观察法。要在一段时间内(比如一周)观察某特定活动或者行为背景下某焦点行为出现的平均频率水平。然后,基于该平均水平确立强化的时间段(一般取平均水平的一半或者接近平均水平的时间)。

    行为塑造

    塑造:获得一种全新行为的程序,包含两个特征:具备一个特定的目标行为;利用区分强化的原则循序强化接近目标的行为。

    塑造一个行为成功,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要有一个明确的最终目标行为;

    2.一旦实现该目标行为,可由自然的强化物维持;

    3.塑造过程中选择适当的强化物,强化物应该容易得到,容易给予,容易消费,不会很快厌倦;

    4.选择恰当的初始行为(至少出现过一次,最接近目标行为)。

    人为塑造:主观有意识的塑造行为。

    自然塑造:主观无意识的行为塑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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