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的因果论一度成为各心理学家解决心理问题的钥匙。也就是说,假如一个孩子幼年受到虐待,那么由于这个经历,孩子长大后误入歧途、逃学,甚至割腕等自残行为这个结果就无需惊讶了。
用因果论解释就是:"因为父母用这样的方法教育,所以孩子才变成这样。"就像因为不给植物阳光和水,所以他们才会干枯一样。这种解释简单易懂,然而,它的确是一种偏见,它往往让人得出错误的原因。所谓"父母用这样的方法教育"并不会和"阳光和水"一样对植物的成长取决定性作用,人的心理成长不会和植物的成长一样简单。
这并不是说遭遇大的灾害或者幼年受到虐待之类的事件对人格形成毫无影响。相反,影响会很大。但关键是经历本身不会决定什么。我们给过去的经历“赋予了什么样的意义”,这直接决定了我们的生活。人生不是由别人赋予的,而是由自己选择的,是自己选择自己如何生活。
阿德勒提倡,任何经历都是绝对客观的,而人是活在自己营造的主观世界里。在主观世界里,经历本身无法决定它的意义,而是你自己在经历的基础之上,给了它一个意义。
比如前文所述,“我”童年遭受虐待,现在的“我”赋予它的意义是人需要自强才能不遭受虐待,那么我就没有“心理创伤”,我只以我赋予的意义去看待,它会让我茁壮成长。如果现在的“我”赋予它的意义是“我”没用,只能遭受他人虐待,那么同理,这段经历对“我”来说即是“心理创伤”,阻碍“我”正常的成长。所以,经历对"我"的影响完全取决于"我"对它赋予的意义。
一切都是客观基础之上的主观!
电视剧《欢乐颂》中有一人物樊胜美,因果论解释为,因为她的家庭重男轻女,而且持续性的需要她接济家里,所以她非常苦恼。
而用阿德勒心理学来解释,则是她潜意识里给接济家里这件事赋予了非同一般的意义,她需要完成这件事才能实现她自己赋予的意义。
两种解释,其实都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哪一种能够让樊胜美得到自由。第一种永远也不可能,因为樊胜美无法决定她的家庭成员的行为,而她的家庭成员显然不会中断接受她的接济!第二种则不一样,当她明白这件事的意义原本是自己赋予的,那么她只要重新赋予意义就可以,而这需要的是自我的勇气。
我知道它同样很难,但却不是不可能。因为你这样做一定会被讨厌,但即使如此,你也要勇敢的迈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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