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的自白
每个人的记忆都是自己的私人文学。——赫克斯科
如果把这一段回忆比作一条长长的银线的话,那么,它或许可以在我的手上绕上很多圈。
一
那是1984年的一个春天。天没亮,父亲就把米担子准备好,大约一百来斤,两头沉沉的,就着晨光熹微的月色,踩着二十五里左右的脚步,去往那个叫做牛埠的集镇,只为换来一个月的生计之需。
当阳光穿越春天的午后,我都会在家门口的老槐树边,向远方眺望。父亲回来了,卸下担子,急于把我抱起,而我并不想迎接他的怀抱,我更感兴趣的是肩上的扁担,和扁担后面的那只蛇皮袋,里面有我期待的美食。黄黄的,一根一根的,缠绕在一起。我问父亲它叫什么,父亲告诉我它叫大麻花。麻花真是个好东西,闻着香香的,吃在嘴里脆脆的。还可以拿在手上,向其它小朋友炫耀。于是,大半天焦灼的等待,最终幻化为甜蜜的入口极脆的爽快,忘记了辘辘饥肠。我总记得,麻花一直伴随着我,在家有余粮的春天,在千回百转的田间小路上,在诸多充满期待的午后,父亲都会给我带来这一种独特的味道。至今,我都无法抵御这种诱惑。
它,是我和父亲友谊的开始。
二
计划经济早已从政治教科书中退隐了,但计划配给的时代影像,我至今无法忘怀。正是亲身的经历,才有切肤的体会。
上个世纪80年代中叶,那时电灯还没有走进千家万户,农村的晚上,连蜡烛都没有,照明全靠煤油灯。厨房里的盐是宝贵的佐料,每一个家庭主妇都知道,盐是不能想放多少就放多少的。还有一种更加奢侈的美食,都是限量供应,一般三口之家也只有一斤的配给。煤油、盐和红糖,在计划经济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因为它们常常不在你家的厨房里,大多数时候,它们都是静静地躺在供销社里,等待你拿油票、盐票和糖票去领。已是长大未大之际,父亲忙时,总叫我去领这些生活必需品,每当领到这些任务时,我都是无比的高兴。所幸的还有堂哥同去,虽然也有七八里的路途,但我们依然开心,因为,在我们的心里非常明白,这是好日子的开始。
我家的红糖一般都放在房间的杂物柜里,靠最里面的一层,父亲说,里面凉快,糖不会化,保存的长。每次放好位置,父亲总要叮嘱我几句,不要贪吃,每天少吃一点。我知道糖的珍贵,也不忤逆父亲的旨意。每次放学回来,我都要拿起父亲的小酒杯,打开杂物柜,轻轻地揭开那一层报纸,从锥形的糖堆上瓦上一小杯。我小心翼翼地端着盛满了糖的校酒杯,跨出房门,跨出大门,来到邻居的家里,来到小伙伴的身边,一口一口地舔着红糖,从村口走到村头,在每一个轻缓的脚步中,深深地体会那红糖滑过舌尖,那一种全身酥麻的感觉,这种美妙的感觉,每一个黄昏,都在我的心底荡漾。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神仙赐予的味道,在我心里面,这可能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
三
这是一种我十多年未见的食物,它只在我的记忆里。我曾经寻遍我到过的和知道的每一个菜市场,也许它早已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家里面,经常烧青椒土豆丝,土豆烧牛肉,但都吃不出那种绵绵的感觉。它也不像现在市面上的土豆,红红的,圆圆的,小小的,一串串的,只围在一个藤蔓下,生长在松软的土质下,喜水厌旱。因为色泽鲜艳,肉质清香,那时候,村子里家家都会种,不过产量确实不高,这大概是它最终绝迹的缘由,不过,好东西应该久远的才对。
我记得挖土豆是最有趣的事,其实也不算挖,就是连根拔起,然后把他们一个个拽下来,去去泥土之后,放在预先准备好的盆子里。找个有水的池塘,找几块尖尖的瓦片,找个三五个人,一起用瓦片刮皮,大家围在盆中,有说有笑。这种马铃薯的皮很薄,但肉质很饱满,别看它小,圆鼓鼓的,放在锅里炒,不用切。铲子炒来炒去,它们就滚来滚去,我站在锅边,看着父亲挥汗的右手和锅里的马铃薯,我说不出那一种香味里是否有父亲的汗味,我知道,锅上的父亲和锅下的我,都在享受这一种美味。
异乡生活十五年了,在无数个菜香四溢的大小饭店,在无数的以土豆为菜品的碗里,我都在寻找这一种压住喉咙又不需喝水的绵绵的味道,我知道,那是一种绝迹的味道,是真正的家乡的味道。
四
在农村,它不是一直常见的食材,却受到很多人的追捧,我也不例外。
已经不记得第一次在餐桌上吃到它是哪一年,只记得那时候稻田里的禾苗已经有了筷子的高度,禾苗间也长满了野草,就在这杂乱无章的水草下面,总有大大小小的螺丝,褐色的,吸附在泥土的表层。它的肉,非常的饱满,绝不是你在咸亨酒店里见到的那种小田螺。握住它,就像握着硕大的玻璃球。父亲一边除草,一边把吸附在泥土的螺丝扔到田埂边,我的任务呢,就是把它们一个接一个地迎到蛇皮袋子里。约摸到了小半袋的时候,我总能听到田螺被放进袋子的那一瞬间相互碰撞的声音,它是那样的美妙,一种浸透到我的心里的声音。
田螺其实很脏,尤其是开口部位泥沙居多,吃之前必须要先清洗泥沙,再用剪刀把肉取出来。这些都有父亲来做,我也偶尔为之,结果是肉也被我挖掉了,父亲觉得可惜,就让我只管去烧水和准备炒米。
我们那里的吃法也不同于现在的餐馆的做法,不是把田螺壳洗净,用水煮,再用竹签挑着吃,那是文雅的吃法,农村人是不会的,我们更喜欢用最直接的方式。父亲把田螺肉全部挑出来,就直接放到锅里,不放油,只放盐,少许,主要是去腥。在锅里翻炒个三五分钟,就把它们盛到准备好的大盆子里。接下来,父亲会把事先炒好的冬米碾碎,放上葱和姜,搅拌在一起,待所有的佐料搅拌均匀之后,一起倒到田螺肉里,然后就在盆子里不停地搅拌揉捏。最后就是蒸煮了,大约一个小时过后,香喷喷的田螺肉就可以出锅了。这样的夜晚,我和父亲都不会准备其它的菜肴,只管用白白的米饭和着这样可口的食物,静静地享受这天赐的美食。记得,那个肉吃起来并不粗粝,也不觉得腥味十足,田螺的口感谈不上香甜,但很有嚼劲,由于经过长时间的蒸煮,田螺的香味已经完全融入到炒米之中,相互融合,演变成醇香的米酒的味道。
那年去绍兴,在咸亨酒店花了18元钱,点了一盘田螺肉,我只吃到一半就放下了,因为那不是我吃过的味道。
五
高中的时候,吃了三年食堂,都是学校老师家开的。高一上学期吃的那个食堂是学校总务主任开的,姓黄,没头发。他家的饭菜非常难吃,首先是饭不干净,里面有老鼠屎,我吃到过两次。其次是菜,青菜豆腐里根本就不放油,连油渣子也没有。其实菜倒无所谓,我也没那么多钱买,关键是饭实在难以下咽,坚持了半年就离开了。下学期开始自己烧饭,和室友一起买了个煤油炉子,偶尔去菜场买点肥肉,回来榨油,可以烧点青菜豆腐,觉得好吃多了。但是自己烧饭毕竟麻烦,也是坚持了一个学期,还是去食堂吃吧!幸运的是学校另外一位老师也开食堂了,是办公室主任家开的,他吸取了总务主任的教训,饭菜都好了许多,生源自然也好很多。
不过,食堂的饭菜再好,吃长了也厌。那时最喜欢校门口的卤菜摊,卖卤菜的瘦高个子,八字须,嘴巴小,胳膊和手指都很长。到他这里买卤菜的人很多,主要是看他卤的味道非常好,但我只知道猪头肉很好吃,其它没吃过。他卖的猪头肉不是十分的油腻,肉质偏硬,略有脆感。刀工也很好,肉切的薄,所以,看上去比实际分量要多一些。我一般一周会吃一次,一次只吃一元钱,虽然很少,但是够吃。因为最下饭的倒不是那一点点肉,而是赠送的卤汤,卤子是不要钱的,很咸,正好下饭。他人很好,经常买,混了个脸熟,给的肉开始偏瘦一些,卤子也多了许多,我的饭量也从半斤涨到了七两五。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如果说我还是稍微长了点肉的话,我都得感谢那猪头肉和咸咸的不要钱的卤子。
美食是什么,周星驰的电影《食神》早已给出了答案:
“敢问大师一生当中吃过最好吃的东西是什么?”
“这个问题要问你自己。”
史提芬周在最后才领悟出,世上最好吃的东西,其实就是在他最不济最落魄的时候那一碗火鸡。所以,平凡的食物也能成为美食,只是因为品尝的环境融入了食者的心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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