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有用吗

作者: 杉水Daisy | 来源:发表于2019-02-15 13:16 被阅读10次

    2019年2月15日  星期五  天气:阴天

    坐标:上海

    吃瓜吃了好些天,终于看到了些进展:一封当事人的道歉信。

    我比较认真地看了下道歉信,客观来说,当事人对于自我的认知还算是准确的。让我印象深刻的两个词:虚荣心和侥幸心。有多少人最终栽在这两个词上面呢,而真正理解这两个词的人,又怎么会把它们放在眼里呢。

    此外,相关的两所高校也给出了对应的说明,均表示会严肃处理,秉公调查处置。似乎事件都在向着大众期望的方向发展,但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事件的导火线就是这里的当事人,但后续的事件发展应该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当然现在对于一个个体来说,他道歉,他接受调查,他被严肃处理……这一系列是他必然要承受的结果。

    一封道歉信,让大众的目光继续回到了当事人的诚信问题上,似乎忽略了许多我们更应该关注的内容。

    论文抄袭的问题其实在查重率检测报告一出来就已经是实锤了,当时我就猜到这是不容反驳的证据,那当事人肯定要付出代价了,可能只是时间问题。

    那么教育问题呢?对于人才培养的要求呢?对人才录取的公平性呢?

    我早就说过,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是一个行业的问题。教育部也对这一事件给出了回应: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有关方面迅速核查,开展调查,并重申了“零容忍”的态度。希望这个调查不仅仅是针对一个人,而是一系列的环节,甚至整个人才培养的机制。

    总是说,“人才是第一资源”。那么如何保护好这一批资源呢?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这一体系内的清明,如果任由腐朽渗透,那又何谈“人才”二字。

    除去这些体制内部必然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处理和改革之外,还有一些教育模式需要重新审视和改革。这次的事件其实也源于演艺工作者和表演专业的科研工作者两种身份并存时引发的矛盾。学术领域的人都知道,要潜心科研,即使把个人时间都投入其中都可能不够,哪还有什么时间做别的事情。所以以上提到的两个身份能否共存?这是值得深思的。如果不能,那是否对选择其中之一的人要有一些硬性的规定呢?或者找一个更合适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模式?(我不是这个专业的,也没做过系统调研,没有说话权,只是留个疑问)

    道歉有用吗?对其个人来说,也许这一份道歉是必要的,也是对这个事件的一个交代吧。但对整个行业,这份道歉,远远不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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