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完古筝课,回去打扫收拾房间。翻到书橱,坐地台上就起不来了。这里收的都是看过无数遍的书籍,自从眼睛视力下降,电子书就成了我的最爱,因为字可以放大啊。所以床边书柜和书桌上面都摞满了没有看完的书。突然,一本书从顶柜掉下来,一看封面,张爱玲的《小团圆》,喜欢!
最近我很是喜欢这样大红大紫喜庆团圆的民族遗风,加上牡丹,那种过去听过看过无数赞美,自己心里却异常抵触的美艳之花,嫌它太过俗气。可是在见过一面真花之后便成了它忠实的fans,还没到开花时候便早早的一次次去探访,只等一睹芳颜一亲香泽。我是俗人,大家爱的我都爱,我无奈的承认了这个事实。.'
记得多年前此书刚出,朋友送我一本,我拿着书研究一番,对走进我办公室的朋友一扬说: "你看看这装帧, 目前这类感觉的封面不正好是你的长项? "这个美女画了一手好工笔,各类花儿在她笔下都是那样的美艳,让我垂涎。于是会在她微微有空的时候求她给我小画一张,当作珍宝收藏,只是最痛苦的便是看她作画,那样慢工细活的一笔笔描,真是熬杀我也。看涩我眼,便找个借口跑了,只等混过这段生产的痛苦阶段,直接享受成果。拿着她的画偷着乐。也曾经对着她鼓吹各种,她只是不听,以一个家庭而言,弟弟是清华的研究生,而她却这样的甘于平常。认命般找个我看起来一无是处的男人,爱的死去活来乐滋滋过小日子,哪怕那人对她有过种种的不善。
再说回张爱玲,嫁给赖雅,夏志清替张爱玲不值。《小团园》里写到这个人,也就是一页纸,顺带出来一段疼痛。也是一闪而过,书读到最后,怎样的团圆,都没有赖雅的份,她嘴上说不是回应,不是打笔墨官司的白皮书,而是想写一个热情的故事,写完了一看,还是有部分回应胡兰成的意思。这个人再坏再烂,总是自己心甘情愿爱过,美化或者丑化,都不是写这本书的目的。这是自觉,其实也是被逼。张爱玲的性格里还是有着无数的仰幕者与伪仰慕者永远学不来的东西,即便是小女子身份,与做事的方式,她们也学不来. 1950年代的末期,也就是胡兰成出版了《今生今世》兀自沽沾自喜时,张爱玲正为出版无门而格外沮丧,她的创作屡遭退稿,她的译作无人问津,不得不屈下身子,为了两千美元飞香港写剧本,写到眼睛充血,写到双腿肿胀。最窘的时候,连买衣服买眼镜的钱都没有,想买一双大鞋子来穿都舍不得,要等到年末大减价再说。这哪里像是钟鸣鼎食之家的后代,这种日子你可过得来?纽约打胎,不想要孩子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没钱。去国二十年的漫长时间里,无论在香港还是在美国,一直居无定所,搬家是常有的事情。这和华中回来的邵之雍带一箱子钱给她眼都不眨一下的心里状态,有着天渊之别。无论他多么怀,那时候他总是好的。所谓热情的故事,热情在这里。所以深更半夜带她回到自己的家里,她也愿意。像是一段冒险的旅程,不见得有多快乐,只是觉得自己的天还在,很安稳也很安慰。
所以写到邵之雅的段落,哪里有多少恨意。偶尔的像是腹诽一般的句子,也只能算是后来的面目可憎在笔尖的潜意识流露罢了。 “厨房里有一把斩肉的板刀,太沉重了。还有一把切西瓜的长刀,比较伏手,对准了那狭窄的金色背脊一刀。他现在是世外之人了,拖下楼梯往街上一丢。”最恨的时刻,有这么一段惊心动魄的杀机,旋即就转了念头,担心自己终究脱了干系。总不能把他夸成一朵花,也不能说他早是一摊狗屎。那四年的时间里,这个里人自己休戚相关,.标准的恨得牙痒,爱得心疼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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