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42岁,也不过是开始

作者: 不喜灰 | 来源:发表于2017-05-04 00:44 被阅读154次

文/黎嫄

我从清晨6点醒来,时间还早,窗外几声鸟鸣。蓝色的棉麻被子里,裹着两个人儿,一大一小,眉目相似,正熟睡着。我掖了掖被子,轻轻的钻出被窝。

站在镜子前,穿着吊带睡衣的我,并不年轻了。42岁,腰肢有了些许赘肉,胸前坦坦荡荡。我端详了镜中的脸,眼角有两道细纹,但,上扬着。嘴唇无黛,但,微微翘起。拢了拢前额的发,眼眸黑白分明,脸颊有一丝红晕,分明是幸福女人的模样。

床上的两人正发出有节奏的鼾声,此起彼伏,像是在演奏,欢快的旋律,低沉的和声。

他们是我的亲人,我现在的丈夫,我的第二个孩子。现在的幸福是我梦寐以求的,是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想象的。

我是一个曾经被抛弃的女人,痛苦,怨恨,放弃占据着我的心,那段人生就像泥潭,让我一直下坠,下坠,跌入恐惧。

我不愿回忆33岁的人生,那时候的我曾经深深的渴望着现在的一切。我太孤单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里灰蒙蒙的,没有色彩。很多时候,我穿着黑色的宽大的衣裳,将自己湮没在人群里,与一粒灰尘无二,无处安放。

有5年时间,我一直在一个大城市做着最普通的宾馆前台,每天机械般的重复着招呼,登记,指引的动作,把生活过得无趣又寂静,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我已破碎的婚姻,我千疮百孔的心底。

很多时候,不上班的日子,我都习惯开着所有的灯,卧在出租屋单人床上,一遍一遍的将手里的电视遥控器按来按去,发呆,叹气,整个房间散发着腐朽的味道,伴着我醒醒睡睡。

我不敢入眠,害怕生活像电影一样在我的梦里一遍一遍的重复播放。我看到了我的故乡,村里的小河,戏台,看到相爱相守,背叛与离别。

我从小生活在闽北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除了山水神韵,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村里最热闹的时候便是每年唱大戏的时候。我18岁那年,高考落榜就留在了家里,为父母打打下手,每天到田埂边捞一点嫩草、菜叶,回家剁碎了,和米糠混在一起,煮熟了给家里的几头猪吃。或者清晨的时候,牵着老黄牛出外寻食,常常把牛带到一座叫做紫云山的小山峰,让它自由活动。而我也尽情的享受早晨香甜的空气,含着露珠的花骨朵儿,各种叫不出名字但是可口的野果。

山脚下有一座简陋的亭子,名唤紫云亭,虽是陋室,却是来往的村民歇脚的好地方。附近几个村子去往镇上都需要经过此亭。它依山而建,亭子全部结构均是原生木头,里面也只有两条长长的木板凳子,走进亭子,满满的都是木头的香味。旁边有个小泉眼,整年突突的冒着泉水,越是炎热的天气,水越是清凉。水里放着一只裂了口的瓷碗,过路的行人渴了,都是拿起这只晚,捧满满的泉水,一饮而尽。

我记得那天,我就是在这个亭子里,遇到了永强。我捧着一碗山泉水,坐在亭子里的长凳上发呆,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亭子里多了一个人。正看着我,待我反应过来,脸一红,赶紧跑开。那时候的农村是淳朴又保守的,陌生的年轻男女很少搭话。走得匆忙,我甚至没看清来人的模样,只记得是个男孩,有一双秋水般的眼睛。

不久,村长的儿子娶媳妇,请了外县的戏班子来唱戏。戏台就搭在村头,我坐在自家阁楼便能清楚的看到唱戏的五颜六色的戏服,像夏天大雨过后的彩虹,晃得我眼睛睁不开。

刚吃过晚饭,演员们正在化妆。村头却已热闹起来,大叔大婶们拿着一把凳子,三三两两的坐在了戏台下,村民的交谈声,孩子们欢快的追赶声,大人的呵斥声,小贩叫卖声,敲锣打鼓声,声声不绝于耳。我坐在看戏的人群里,盯着戏台上还在准备的演员,羡慕不已。肩头却被后面的人拍了一下,我回头,一双熟悉的眼睛正笑意盈盈的看着我。

这样的场景,无数次出现在我梦里。很多次梦醒时分,黑暗席卷而来,我回忆起我与永强的相遇,相知,寂寞像一只只小虫子噬咬着我。

23岁那年,我与交往两年的永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在那个很多同村姑娘被家人安排婚姻的年代,能够嫁给相爱的人,是幸福的。

农村的幸福是寂静的,平平淡淡。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们几乎同进同出,每日每日的黏在一起。一起种地,一起砍柴,一起喂牲口。偶尔,村里有喜事还是会请唱戏,我们紧紧的挨在角落,一起讨论唱词,演员的身段。

直到过了两年,我们的儿子出生。那是我们爱的结晶,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我记得,当永强第一次抱着儿子的那种表情,感觉抱着全世界。

隔年春天,永强突然跟我商量要出外做工。那时候还不流行打工,在我眼里跑那么远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我不同意,我只想要一家人在一起,吃糠咽菜我都知足。可是永强却坚决要出去,他说要给我和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要让我们住砖房,让儿子到镇上读书。

永强走那天有点冷,薄雾像一张灰色的网,将我罩住,我全身无力,抱着孩子,茫然的站在村口,看着他。他对我说,等我,我们很快就会过好日子的。

永强机灵,很快就给我来信了。

他说,亲爱的妻子,我已经找到工作了,包吃住,待遇挺好的。但是日子并不好过,因为你不在身边,没有你的日子好煎熬。

过了不久,他给我第二封信,他说,亲爱的妻子,我没日没夜的在心里呼唤你的名字,想象着你的温柔才能入眠。你好好的待我们的孩子,等我回来。

第三封信里,他说,这里的女人都喜欢把头发烫的直直的,被风吹起来的时候可香了。我很想念你乌黑的辫子,如果你在我身边,我什么都不想做,就想轻吻你的发丝。

永强出去5年了,除了春节回来短暂的住几天,平时都不回来。我花着他寄回来的钱,守着他的信数着光阴,太阳从东往西,第二天又开始从东往西,没有换过位置。

儿子6岁的时候,永强的信好像越来越少了,我却越发的想念他。我将孩子托付给老母亲,决定出去陪伴永强。分离的日子是煎熬的,我一分一秒都不想再与他分开了。

我的出现没有给永强带来惊喜,他表情讪讪的,我看到他努力掩饰的慌乱,心沉到了底。

忘记怎么发现他有外心的。记得的是我整夜整夜的哭闹。我不明白,自己好好的婚姻,怎么会没了呢,他怎么就会为了一个比他大6岁的女人不要我了呢?我摔了所有能摔破的东西,仿佛那样才能宣泄我心里的痛苦。眼睛肿了,声音哑了,头发大把大把的掉落,随着我们爱的流失,一根一根的落了干净。

那张曾经说爱我的嘴,说没有我不行的人。突然恶语相加,逼着我离婚,迫不及待的投入新人的怀抱。

离开他家那天,我将家里所有的角落洗刷了一遍。那些结婚时候亲朋送来的大红色被单,被我一件一件洗净,晒干,放在柜顶。艳丽的红色,在阳光的照射下,明亮,喜庆。布料发出好闻的味道,似乎它们又要重新陪伴一对新人洞房花烛的使命。

我一个人去了一个海滨城市,一个没有人知道我过去的地方。那里的空气都是咸咸的气味,每当眼泪要掉下来的时候,我都用力的呼吸,然后抬头看天空,将眼泪倒流进心里。

有时候我会觉得自由舒适,没有感情的牵绊与得失,没有相思与背叛。但很多时候,灰暗,枯燥,寂寞如影随形。

我养了一只花猫,常常互相依偎着取暖时,心却像浸在冰水里一样彻骨。

独自在外4个年头,叶黄了绿,花开了谢,又一个冬天的时候,我回到了老家,在镇上开了个小店,用贝壳DIY摆件,手串,礼品。

或许,我该找个男人了。

春天了,母亲送了我一天白底粉红点的旗袍,她说,穿吧,这颜色好,招桃花运。

我虽不屑一顾,到底还是穿了,大概心底还是有期盼的。

他就是在我开业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来店里的。

给了我一张画,那是两个情侣背靠背的轮廓,让我照着制作一个。

我点了点头,接下了定金。

“过几天就是我朋友的婚礼了,麻烦你帮忙赶一下工好吗?”

“为了表示我的感谢,能请你去吃饭吗?”

那天,阳光正好,我的脸被晒得通红,面对这个陌生男人的突然接近,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但心里是有万分喜悦的,那种感觉被我强压在平静的表情底下,可是我欺骗不了自己的心。

当那天夜晚,我们走出饭店的时候,天空下起了雨,地面很快被淋湿,一块一块的水渍连成心形。

他说:“哎,天凉,我送你回家吧,别着凉。”

我低头,搓了搓手,点头不说话,他笑了起来,眼神温暖又生动。

母亲却有点反对,他比我大9岁,跟前妻生的孩子已经上大学。离婚后,换了很多女朋友,却不愿意给任何女人一个名分。

“孩子,妈不要你再受苦了。”

经历了那么多狂风骤雨,我的心态已经变得平和,不强求,也不想拒绝。

何必纠结那么多的可能或不可能,珍惜眼前的感觉,不让生命有遗憾。太久的黑白灰,我的世界已经很久没有色彩了。

在那个天气特别好的金灿灿的秋天,他向我求婚了。

爱是什么?不可言说,难以定义。我不想浪费彼此的情感,只愿把握当下的每一份美好。

能再一次穿上婚纱,太美好了,梦幻一样,美得不真实。

好在,42岁的我,他和小小的她,都出现在了我面前,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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