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桦春
据说,A老师从外地来。他带着一副明亮的金丝边眼镜,经常穿一件干净的白衬衫,那年他应该刚结婚成家不久。很是文质彬彬,恰符合一个孩童对教师形象的幻想。或是对新老师的喜欢,也或是对“学习”的开悟,还或许是老师们的教学有方。自三年级开始我的成绩开始“崭露头角”了。班里面要出5名学生代表学校去镇里考试,那是第一次,我以“第5名”的资格去的。依稀记得那是个雨天,我第一次走进镇里的中学,当时它还是在如今的古榆园界内没迁走,是一排排砖瓦房。记不清考试时候的紧张情绪,只记得考试结束后我只花了5毛钱买了零食回去。由于妈在姥姥家,我径直去了老舅家。独自走在雨过天阴的乡间小路上,路过一个坟头,心里怕怕的。
大概是五年级的时候,A老师要回到镇里教书了。他调走的那天,全班同学都舍不得,哭作一团。孩子们的世界单纯又真挚,谁对他们好,他们自然用原始的方式表达留恋。见此情景,接任他的那位年轻女老师眼睛也红了。当时她在黑板上写了一句话:“天下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几年后,我在初中再度遇到A老师,他教我化学科目,才切实感受到那句话的深意;也是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是《三国演义》里的句子,很是感叹人生的辗转反侧和机缘巧合,也莫不全都蕴含在这寥寥数语之中。
多愁善感如我,三年级开始写日记,满载着超乎同龄人的喜乐哀愁。自那时起,语文就是我的强项,我不擅长背诵,却写得较高分的作文,这大概是与生俱来的感悟力。数学也是数一数二的,大伯是我的数学科目老师。为了鼓励我写日记,他送给我一个粉红的日记本。那时候的小孩子,对老师总是又敬又怕的。我也一样,尽管大伯从未批评过我,我却总是怯怯的,不敢靠近他。而四姑也在学校任教,不曾教过我们班的课程,那种胆怯和惧怕就少了些。但当四姑带队领我们去沙坝过六一,回来的路上我又躲得她远远的……时至今日我已然不能解读那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和她彼时的内敛、封闭与疏离。
日子混混就过去了,我在六一运动会的人堆里穿白衣蓝裤挥着彩带扭秧歌,在操场上跟七八个孩子一起跳皮筋、打沙包,开始歪歪倒倒地学习骑自行车……等到六年级的时候,我已经稳居“前三名”。代表学校去镇里考试,已经是常有的事。我依稀记得某个冬天的傍晚,深墨色的天空,吱吱匆匆归圈的鸟儿,和家家户户做饭暖炕的袅袅青烟。那是故乡隆冬十月的气氛,等到五六点钟时候天就已经全然黑了。我在家里准备第二天去镇里的考试,就听到外面有人喊我的名字。我妈出去解开锁着的大门,发现是我的语文科目B老师。原来他下班后总觉得在学校没有嘱咐清楚,不顾冬日严寒来我家里给我补课。那个场景留在我记忆里,至今都让我对B老师充满感激和敬佩。我也将为人师表,我尚不知能否做到像我的老师那样敬业负责。
2005年,6月快结束的时候,天气逐渐热了起来,我们也小学毕业了。一群孩子热热闹闹地骑自行车去镇上买了毕业礼物和互赠的卡片,上面写满了告别和祝福的句子。
很显然,童年岁月结束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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