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公元1521--1595年),字时良,号印川,乌程(今浙江湖州)人。二十九岁中进士,入仕途,授九江(今江西九江市)推官,宦海浮沉,累官至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从明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到神宗万历二十年(公元1592年)的二十七年间,他曾四次出任总理河道(官名,明代主持治河的最高官员),负责治理黄河、运河将近十年之久,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重要建树,著作有《宸断大工录》、《两河管见》、《河防一览》、《留余堂集》等。是明朝末年著名的治河专家,也是明代治河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人物之一。隆万之际,经他治理后,黄、淮、运河保持了多年的稳定。
明王朝自永乐年间迁都北京,并完成会通河等河段的改造和疏浚工作后,京杭大运河便成了赖以维持统治的南北交通大动脉。但是,当时黄河下游却十分紊乱,主流迁徙不定,或者北冲张秋(今属山东阳谷,明代会通河与大清河交汇处)运道,或者南夺淮、泗入海。到了嘉靖前期,黄河下游主流是走的“南道”,即自今河南开封而东,到江苏徐州注入泗水,南流到淮安汇淮河,流入黄海。而京杭大运河系南北流向,在淮安一带和黄、淮相交,而淮安至徐州的五百里一段以黄河为运道。这种黄、淮、运相交错的局面,有其有利的一面:当徐州以南运河水量不足时,可以得到黄河水的补济;也有不利的一面:当黄河泛滥时,会造成运河淤塞,漕运中断。长期以来,朝廷一直把保证大运河畅通作为治黄的方针。后来,又出现了“护陵”任务,即保护凤阳、泗州(今江苏盱眙西北)的祖陵不被浸灌。于是,又提出了“首虑祖陵,次虑运道,再虑民生”的治黄方针,采取了“北堵南疏”和传统的“分流杀势”的治黄方略。所谓“北堵南疏”,就是修筑加固朱氏祖坟所在一岸的大堤,而任凭黄水向另一岸泛滥。所谓“分流杀势”,就是把黄河水向多处分流,以减轻洪水对运河的威胁。这种消极保运的治黄方略不仅不能兴利,反而播下了更大的祸根。到嘉靖晚期,也即潘季驯治河前夕,黄河下游在徐州以上竟一度分岔十三股南下,河患十分严重。六年间,负责治河的官员接连换了六人,灾害依然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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