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自尊感的内部源泉
第五章 关注行动
1.那些促进儿童思维,自信和自主意识发展的经历都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我们认识到,若儿童生长于现实被否定,意识遭惩罚的家庭环境中,他们自尊感的培养必将受毁灭性的阻碍。
2.任何归属于生命的价值都需要有被完成,被维系,被欣赏的行动。
所以在探寻自尊感时,我们要关注实践,即心智与身体的行动。
3.决定自尊感水准的因素就是个体的所为。
4.很多人在自我完全定型前,在生活的早年蒙受极大的摧残,长大后,若不经严格的心理诊治,便不可能形成健康的自尊感。
5.真诚地理解的努力能唤起自我信任,而躲避努力必将带来相反的结果。
6.我们知道,热爱思考的人比碌碌无为的人自感更有能力。我们知道,真诚出生自爱,而虚伪则不然,我们隐约地“知道”了这一切。尽管事实令人惊异,为什么这些问题几乎无人讨论。
7.身教胜于言传,我们必须身体力行。
8.自尊感是一种结果,是内心生成的实践的产物。
9.从小的改进而非大的变化方面着眼,因为大者令人畏惧(麻痹),而小者更易达成,我们可以以一小步一小步地向前迈进。
自尊感的六大支柱
有意识地生活
自我接受
自我负责
自我维护
有目的地生活
个人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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