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码放管理规定

作者: charles2017 | 来源:发表于2016-11-22 13:42 被阅读15次

    成品包装完成后,转放到栈板上要严格遵守本规定:

    1.要遵循重物在下,轻物在上的原则;

    2.堆垛按照五五(或者三三)一垛进行码放,便于清点;

    3.码放高度不大 于最短垛边长度的1.5倍,堆垛不得倾斜、有晃动;

    4.堆垛边不能超过栈板的边缘;

    5.外包装标签面向堆垛外,以便查看;

    6.按照外包装标签文字方向一律正向摆放,不允许倒放 ;

    7.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垛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

    8.消防设施前一个平方的范围内不能堆放任何物品;

    9.每堆垛中间醒目位置上放置一张《货物单》,注明:品名及规格、计划单号、数量(含箱数),并签名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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