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自己,是一个很简单又很难的事情。
简单的是,任何方式的活着,都可以被称作活出自我。
难的是,自己的每一种抉择,实际上都不知道是不是自我。
期望,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这个词,或许是最初感受到别人意愿的时候。
小时候的我,特别害怕被别人责怪,因为任何方面都不行,每次要看着别人的脸色小心翼翼的行事。
那年奶奶家还养鸡,我总是喜欢去看母鸡下蛋没有,然后再把鸡蛋拿到房间的抽屉里,那里是专门放鸡蛋的地方,由此也会得到奶奶的夸奖。
但那一次可能是手滑,鸡蛋就碎在了桌子边上,吓得我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办,小时候一点点小事就是天大的事情,不敢告诉奶奶,也不知道怎么收拾鸡蛋的遗体,于是就悄悄用脚把鸡蛋挪进了桌子底下,便飞快的跑了,从此几天都不再去收鸡蛋,也不敢去奶奶家。
不知道那件事怎么过去的,只记得奶奶说我把鸡蛋打碎了却不敢让她知道,知道鸡蛋在桌子底下发臭了,她才发现有个蛋碎了,想着应该是我干的。
我一直是有点自卑又有点傲气的女孩子,不愿意被看轻,却也不张扬。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转学,开学报到的时候在教室门口的大树下,几个家长领着几个孩子在聊天,教导主任过来了,由于就是在镇上,见过几面也算认识,说到学习成绩的时候,教导主任看着我说,这姑娘慢慢学习成绩就不好了,刚开始小的时候女孩聪明,但是长大了就不行了。
这句话要是放到现在说,那这个老师肯定是不合格的吧,但那时候大家只当是玩笑,只有我记住了,从此之后对这个老师便无好感,小孩子的别扭只是见了老师只问声好,之后便跑开了,无论之后她再怎么表扬我,我都无动于衷,坚决不与她亲近。
高中的时候那次做顺风车回家,不想这个车主与小学教导主任认识,稍了个东西,说了几句话,我妈当时也在车上,也说了几句,就我一句话都没说,事后被老妈教训为什么见到以前的老师都不问声好,我只是沉默,因为我想忘了她。
小学的时候凭着自己的倔劲,成绩一直都很好,所以到了初中,老师都认为我是学习好的孩子,对我有诸多纵容。
那个年龄充满叛逆,女孩开始打耳洞,染头发,谈恋爱,想要穿超短裤,更有甚者,为一个男孩子打群架。
我的初中是鱼龙混杂的一个班,没有好学生一个班,坏学生一个班那样分。这是一个小学校,没那么多规矩,我便经历了一个丰富的叛逆期。
跟着发小一起去打耳洞,打了四个耳洞,回家被母亲痛骂了一顿,耳朵发炎好不了,又不敢给母亲说,于是便让一个长住了,现在只有三个。
初二的时候有个男生追我,那时候身边一群人都有男朋友,有个男朋友好像还不错,于是追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就同意了,谈不上喜欢,只是他会给我买毛绒玩具,会在我过生日的时候给我买蛋糕,也会在课间来找我聊一些有的没有的话题,却手都没有牵过,他高我一届,没有上高中,就去社会上闯荡了,我不知道他过得怎么样,因为高中的时候,我想要把这一切都当做没发生,就不再联系了。
初中的时候跟着男生一起去网吧,没有什么好玩的,我不喜欢玩网络游戏,只是登着QQ,给好友列表里的好友发“在吗?”。
也是初二,一个发小的男朋友被别人抢了,而且那个女生还骂她,两个人从互相对骂发展为互相约战,真正应了能动手就不动口的那句话。发小于是就各处叫人,关系好的不好的能搭上边的都叫,关系硬不硬,还想不想再做朋友就看这次帮不帮忙了。
我是不愿去的,她们也知道我怂,这种动手解决问题的事情我从来不参与,但是那三个人(我三个发小,被抢男朋友的发小在其中)在周末的时候对我软硬兼施,我还记得那是春天的一个中午,我正在家给我的蓝色帆布鞋穿鞋带,静静的听着她们三个人你一句我一句,什么“一起长这么大,她都被人欺负成这样了,你怎么能不管”,‘我俩都去了,你怎么能不去’,‘……’,“你就是去撑个场面也行啊”,“……”
穿上自己新洗的帆布鞋,感觉自己超级帅气,一高兴,我就答应去撑场子,但只站着,关键时刻能帮就帮。
至今仍记得那个场面,两边站人,主角站在前面开始对骂,没两三句话就开始打,拽头发,用指甲挠,两个人扭作一团,看的出来都很卖力,其他人只站在旁边看着,或许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你踹她一下,她挠你一下,你再挠回去…突然听见外面有人喊“杨老师来啦!”(我们在一个废旧的小学里面,门口有人放哨),杨老师是教导主任,瞬间大家都慌了,连忙拉开打作一团的两个人,迅速从后门撤离了。
整个过程中,我看着去抓去挠去踢去打的两个人,腿忍不住的发抖,大脑一直是空白,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应该怎么反应,直到被另一个发小拉着跑出去才缓过神来。
那一场大战之后,我就认定自己在这方面是成不了大事的,以后的这种活动坚决不会再参加了。
高中的时候由于升学原因,以前的那些发小朋友们都四散,加上高中分班,学的好的和学的不好的是不一样班级,我人生地不熟的,就慢慢静下心来,整天穿着校服,留着厚重的刘海,带着黑框眼镜,成了一个标准的高中生。
高二是高中玩的最疯的一年,有一群疯子舍友,到哪都是哈哈大笑,课间也是要玩闹一会的。我的性格从高二开始转变,那时候我就告诉自己要做一个阳光快乐的人,于是自己慢慢开朗,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我一直觉得你想成为什么样就可以成为什么样就是从这件事情得出来的结论。
高二喜欢上一个男生,那是心动的感觉,那个男生喜欢穿白T,牛仔裤,白色运动鞋,长得很好看,刚开始是因为玩得好,之后不见面的那个周末,我突然就很想很想他,抑制不住的喜欢,那时候关系网也很乱,一个舍友也喜欢他,而且我们经常开他俩的玩笑,表白是不可能了,况且自己那时候真的没有谈恋爱的想法,于是就这么放弃了。
不喜欢说自己的情史,对于爱情,我总是后知后觉,或者是白白错过,就此打住吧,之后顺利升学到大学,再到研究生,我的未成年时期过得也算是丰富多彩,我没有变成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没有中途就放弃学业跟着发小去浪,一方面是惧怕母上大人,一方面也是自己胆小且怂的性格。
一直自诩自己是一个文静的姑娘,但是大学舍友研究生舍友乃至身边和我相熟的朋友都不认同,我也只能作罢,只是在自己心里,自己仍旧是那个文静怯懦的姑娘。
我的未成年时,是人生最美好的前17年。
网友评论
不愿见的人,最好不见,不要勉强自己【拥抱】
讨人厌,这要看自己怎么定义,或者是对谁,这一生总归是为自己而活的,自己喜欢这个状态便去保持这个状态,自己不喜欢的话,就去改变成自己喜欢的状态,过得好不好一向是自己说了算的。
我这人比较唯心,一直相信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子便可以成为什么样子,就算成不了理想中的自己那也是向前迈进了一步的。
这一生虽然有很多磕绊,但我还是相信自己才是自己命运的关键点,怎么想,怎么做,才是决定生活的关键。
愿你我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