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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弥留之际》有感

读《我弥留之际》有感

作者: 小三金 | 来源:发表于2023-07-07 19:45 被阅读0次

    这本书读得断断续续的,中途有好几次都想弃书。但这本书被大家口口相传,其中必然有什么优秀的地方。我就抱着这个心态,继续读下去了。

    在读《老人与海》的时候,虽然感觉外国语言不如国内的语言顺畅,但那本书还能说得通,刨除了他们的一些文化和语言方式,故事依然可以顺下去。但这本书刚开始就给我一个下马威,福克纳这种意识流,经常会让人摸不着头脑,他的一些话语模棱两可,似乎里面藏着什么耐人寻味的秘密。而这种意识流和语言阻碍了我读下去。靠猜想和思考总会让我感到疲乏,而我一般喜欢晚上躺在床上静静地读书,通常没读两章我就感到困了……但后来,可能我习惯了这种语言,读起来也顺畅了不少。值得一提的是,中间我换了一本翻译的书,换了之后,我可以明显感觉出来里面带有汉语的顺畅,如此一来,读的速度明显更快了。可见,一个好的翻译对于这种外国书籍影响真的挺大的。

    这本书,不是那种普普通通从头讲到尾的叙述,是通过将近二十人的自白,把这个故事讲诉出来。这些自白里面透露着点点细节,借此把故事慢慢推进。同时,也把不同人对一件事的态度描写出来了,这里面包含着人性,性格,观念等等之类的东西。

    这个故事很简单,就是一个女人去世之后,让丈夫把她送到故乡埋葬,中间发生了许多悲惨的事。这个家庭来自农村,穷困潦倒,由此可见,这些悲惨的事是注定会发生的。

    人物众多,丈夫安斯,还有大儿子卡什,二儿子达尔,三儿子朱厄尔(另一个翻译叫朱尔),四女儿杜薇德尔,小儿子瓦达曼,当然还有死去的妻子艾迪。还有许多邻居,店主,医生之类的角色。从一个角度来讲,妻子让丈夫把她埋到遥远的故乡是一种报复,因为她明知这对于家庭来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丈夫安斯是一个喜欢给自己找借口的男人,他喜欢干不成事的愿望比他干成事的愿望还要大,而且还把功劳拦到自己身上,说自己尽力了。实际上,在这段路途中,他基本没出什么力,但他嘴上却一直挂着他答应了妻子要把她送回去的承诺。他作为这个贫困家庭的一家之主,说实话也挺不容易,但也总是伴随虚伪,缺少了担当,试想一下他因为在地里生了一场病,就再也没有下地,因为他觉得出汗会让他生病。

    他与妻子艾迪的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大儿子卡什算是他们爱情的结晶,算是他们的儿子。从二儿子达尔开始,就算是一种繁衍罢了。孩子或多或少都受艾迪的影响,身上表现出不同的气质。

    卡什是一个木工,从头到尾都在为母亲打造棺材。打造棺材这件事似乎比母亲的死亡更重要,他要打造一副自己满意的棺材,也显示出他对母亲的爱。达尔比较通透,他什么都看的比较清楚,有种哲人和先知的成分在里面。他中途试图放火,把棺材烧掉,因为那个时候卡什的腿摔断了,他认识到让艾迪入土为安,同时也能让家庭免于灾难。并且,他不受母亲的爱戴,所以他认为自己没有母亲,这也让他做出了这个行为。

    朱厄尔是艾迪与一个牧师的私生子,是她生了达尔之后对生活丧失希望,想要寻找活着的意义的结果。朱厄尔生性暴躁,路途上永远对自己的马感兴趣,并且只有达尔知道他是私生子。四女儿杜薇德尔去城里也有自己的目的,她未婚先孕,然后去城里打胎,这件事除了达尔知道,谁都不知道。打胎是犯法的,城里人也看不起乡下人,并且她也不知道打胎药是什么东西,所以最后的结果也没成功。小儿子瓦达曼只有几岁,他对死亡还没有概念,他把一条鱼和妈妈搞混了,认为妈妈和鱼没有什么区别。他去城里是想要橱窗里的玩具小火车,但最后也没能如愿。

    艾迪的独白虽然只有一章,但我认为很重要,毕竟没有她的死亡,就没有这么多故事。在很久之前,她的父亲就告诉她,生是为了等待死亡。后来,她领略到了这个观点。她不信上帝,在朱厄尔生出来之后,她才觉得自己有罪。因为有罪她才活下来,因为有罪她才把用二儿子、四女儿、小儿子生出来,作为补偿。生就是为了等待死亡虽然也有道理,但不得不说确实有够悲观的。可以想象到,面对困苦的家庭和她这种与任何人都相处不来的观念,包括丈夫也比较虚伪,她生前应该会很痛苦。

    最后的结局挺讽刺的,看起来比较清醒的二儿子达尔,因为放火烧棺材把别人的谷仓烧掉了,被四女儿杜薇德尔举报,三儿子私生子朱厄尔扑过去绑他,被当成疯子关进精神病院了。大儿子了解他,他其实也希望他母亲可以入土为安,并不想走了十天,尸体发臭,家人遇难,但他没有做出来而已,并且认为达尔不应该生活在这个世界,去那里挺好。丈夫安斯把他心心念念、认为妻子拖累自己的假牙安上,然后带着一位鸭子模样的女人,对着孩子们宣布,这位是新太太。

    我们可以清晰得看出来,艾迪死后,众人各怀鬼胎,仿佛母亲的死只是为了一场路途,然后埋下去而已。通篇显示出了人与人之间、亲人与亲人之间、人与时间的关系,透露出了人的自私、愚蠢、亲密、冷漠等等之类的品质。我想起,序言当中还说到什么西方神话或者美国南方农村的穷苦形象之类的东西,这个我就不太了解了。这也是读外国书籍的一个弊端。

    我其实一直在想,为什么名字要取《我弥留之际》,从直白的角度讲是艾迪在等待自己的死亡发生的故事。从另一个角度讲,她一开始的观念就是生仅仅是为了等待死亡,其实也算精神上的死亡,精神死亡比肉体死亡更加恐怖,直到死去都没有处理好与生活的关系。真正的死亡或许就是像这样一样,失去了亲人的精神联结,把她埋了进去,就像一个单身旅客搬出了公寓,不留一丝痕迹。

    福克纳的写作手法还是令我眼前一亮的,如果有机会我也要用这种意识流和层出不穷的视角去尝试一下。突然感觉这也是魅力所在,你说我没读懂,却也能说出来这么多感受,正如他暗含玄机的语言和飘渺的意识,不同人也能读出来不同的感受。不过,我也清楚,我现在还驾驭不住这种缺少逻辑、随风飘荡、但又暗含深意的语言。接下来我应该会读他的《喧哗与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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