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

作者: 择优录取 | 来源:发表于2019-06-25 16:55 被阅读2次

一封给M的信

M:

你好啊!

我觉得这样的问候对你来说是多余的,但就像大多数的离别都已再见结尾,我还是决定以这种方式作为信的开头。

今年春天我又回到了县城,当然不是来住的,只是来走走看看。去年六月份县城被归入市区,并且开启了“旧城改造”计划,很多地方都被拆掉,现在变成废墟,县城看起来比以前宽阔了许多,也比以前更加荒凉。我去了一趟东门路,那里也被夷为平地,只留下中间那条道路,像光杆司令一样。我听说到时候那条路会被拓宽,拓成四车道,并且在它的两边还会建上新的住宅楼和商业楼,届时那里会有酒吧、电影院、咖啡厅以及KTV。果真如此的话,那一带将会变得多么繁华。

可惜的是,我找不到你家的方位了。你病重的爷爷已经神志不清,我去医院看望他老人家时,他激动得老泪纵横,抓着我的手不停地喊你的名字。你的父亲还关在里面,大概要等到明年才能出来,不过这也无所谓了,反正你的仇已经报了。你父亲说要认我做干儿子,我说不必了,但我向他保证以后每年都会回来看他。

我准备结婚了,请帖已经发给菲菲。我还特地在帖子上说明让她来当伴娘,她也同意了。菲菲现在搬到了江滨小区,那本该是你们的新家。你爷爷一直以来也都是菲菲在照顾,说实话,我很羡慕你有这么好的福气能娶到这么好的姑娘。

我还想再写一些别的事情,可惜墨水不多了,而且一想到县城如今已面目全非,就觉得没这个必要了。县城已经有了一个新的开始,那些过去了的,结束了的,就让它们陪你一起深埋在地下吧。我会去给你扫墓,会给你烧很多的钱,让你在那边过得自在。我还会把这封信也烧给你,就像家书一样,你如果看见了一定会更加高兴。

那么,至此,就以一句祝福结束全篇吧,虽然对你来说,这也是多余的。

祝,一路走好!

你的朋友于北

2019年3月28日

我曾经历过一段时间的低谷期,高考结束之后我落榜了,在家赋闲了两个月。我父亲劝我去当兵,我想了想觉得自己吃不了这份苦,就推脱掉了。我母亲在书店上班,她托人说情,把我弄进去当个图书管理员。我在书店里待了两个月,觉得这种清闲的工作不适合我,一天到晚在店里面闲逛,偶尔理理书,实在憋闷得慌。后来我被书店给辞退了,原因是我在一星期之内犯了两次错误。一次是我在打扫卫生时没注意脚下,踢翻了一个水桶,把书架最下排的书全洒了;另一次是一位顾客想拆一本包着塑料皮的新书,我不让,双方起了争执,语言越来越激烈,我看他抬起一只手像是要有什么动作,就抢先给了他一拳。他到店长那里去投诉我,店长于是给了我当月的工资,叫我别再来了。

我母亲说我让她丢尽颜面,对我心灰意冷,不再管我。我又在家蹲了两个月,前前后后耽误了大半年的时光。一天,我在电视上看到国家领导人视察沿海经济特区的画面,突发奇想,对父母说我要去南方打工,父母欣然同意了。

我买了张汽车票,临走时母亲给了我三千块钱,并且叮嘱我,一个人在外面要照顾好自己。我和你爸不图你挣多少钱,只想你有个事情做,不能整天赖在家里荒废青春。你要是找到地方了,这些钱你拿去交房租,后面就全靠你自己了。你要是把钱花完了跑回来,我和你爸就只能把你送去当兵了,我们管不了你,让军队里的人管你。你可要争气,别让我们失望啊。

于是我便乘车来到了县城,在一条叫东门路的街上住下来,后来因为一些机缘巧合,我认识了老根,在他的帮助下,我在县城站住了脚。

老根本名叫苏清澈,至于为什么有个叫“老根”的绰号,我也不清楚。头一次见面时,老根就自我介绍说,我叫苏清澈,你叫我老根就行了。我说,哪个跟,跟踪的跟?老根摇头说不是。我说,老树盘根的根?老根说,对,就是这个根,你这人思想有问题。

老根那时二十三岁,比我大五年,没有工作,但却有钱,他说是他爸留给他的,但我从没见过他爸。老根的家在东门路的一条巷子里,从东鑫宾馆旁的小路走进去,走到头往右拐,到了第二个十字路口再左拐,走到一根贴满小广告的电线杆,墙边有一道门,那便是他的家。他家只有他和爷爷两个人,老根让我住到他家去,说反正房子空,床有多,你来了给我们增加点人气,你也可以省下房租费。我便同意了。

老根在东门路上很吃得开,很多人都认识他,都对他很客气。年长的人叫他小澈,年轻的人叫他根哥或者老根。我跟着老根去饭店吃饭,都不用花钱,有时还能带走一瓶饮料或者一包香烟。老根还有个女朋友,也在东门路上,在西口的梅园招待所对面开了一家洗头店,店名叫“菲菲美发”,而他女朋友的名字就叫菲菲。

我十二月份到的这里,认识了老根之后,跟着他白吃白喝,倒也过得自在,就把打工一事抛在了脑后。我妈给我的那些钱,我花了五百块买了部小灵通,其他的全藏在包里。我给家里打电话,告诉他们一切顺利,切勿担忧。老根看我是外来人,带我逛了县城的很多地方,比如体育场、城南三区、凤山、岳林广场、中山公园等。我发现县城不大,从最北边的开发区坐车到最南边的城南三区不过三十分钟。在路过中山公园的时候,老根突然变得严肃,指着大门旁边的那条道对我说,那条路你最好不要去。我问为什么。老根说,那里是北街,是阿武的地盘。我问,阿武是谁?老根说是他的仇人,有一天他会亲手杀了这个阿武。我看老根说话时咬牙切齿的样子,不像是在开玩笑。

跨年那天晚上,老根和我和他女朋友一起出去庆祝,我们在“金色梦乡”租了一个小房间,每个人都喝着,唱着,玩得忘乎所以。到了接近零点的时候,老根把包厢的门打开,我看到一条走廊上所有房间的门都敞开着,人们探出脑袋,面带喜气,相互问候。在最重大的时刻里,所有的人齐声喊道,五、四、三、二、一,新年快乐!店家给每个房间送了一箱啤酒,人们开怀畅饮,把这里变成了啤酒和欢笑的海洋。老根高兴得过了头,喝了太多的酒,凌晨三点的时候,我和菲菲架着他走在东门路上。菲菲费劲地提着他右边的胳膊,嘴里碎碎念道,叫你别喝那么多酒,就是不听,还吐到身上,脏死了,烦人!老根傻笑着,摇头晃脑,咂着舌头胡言乱语,杨晓燕,我的好老婆,我要和你结婚,给你买大房子,大戒指。菲菲不耐烦道,少说两句,都不怕丢人。老根又转过头来看着我说,于北,我的好兄弟,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只要有我一口,绝少不了你半口。我说,多谢。然后他哇的一声又吐了,我和菲菲同时放开他,让他自个儿蹲在地上。菲菲一边轻拍他的背,一边关切地问好点没有,她抬起头的时候,和我对视了一秒,菲菲不好意思地微笑一下说,他只要一喝醉就会变成这样,净说胡话。我说,还行,比我爸强,我爸喝醉了不光说胡话,还会动手。菲菲说,你爸会动手打人?我说,不是,动手毁坏东西,比如有一次他就把我的作业给撕了。菲菲笑了一下说,你爸真逗。过了一会儿,老根蹲在地上没动静了,我们又把他扶起来,架着往前走。凌晨三点的街道上,寂静中带着凄凉,街边店铺的门都关着,楼上的窗户也紧锁着,悄无声息。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格外清晰,在我们耳边回荡,空气凛冽,夜空呈现出末日般的绛紫色,道路两旁的树都被砍得精光,只留下粗壮的枝干。路灯发出惨白的光线,为我们照亮脚下,几只蛾子绕着灯泡不知疲倦地飞舞着。

我们经过东鑫宾馆时并没有拐进那条小路,而是继续往前走。菲菲说这么晚了,不要打扰老人家,去她店里过一夜。我们于是走到“菲菲美发”门前,菲菲从包里掏出钥匙,把卷帘门推上,走进店里摸索着开关,一盏洋红色的灯亮了起来,菲菲吐吐舌头说,错了。又把灯按灭,然后亮起了一盏白色的日光灯。我把老根扶进去,把他放到一张靠墙的长沙发上,他一躺下就一副再也起不来的样子,醉得不省人事,菲菲拿来一条毯子给他盖上。

我和菲菲坐在一旁,我环顾四周,打量着店里的景象,店很小,就只有两张座椅和两面镜子,墙角一张躺椅和洗头池,还有一张老根躺着的劣质皮沙发,沙发一边、老根的脚旁摆着一张矮桌子,上面堆满了美容杂志。菲菲问我,你是哪里人?我说,我是北方来的。菲菲哦了一声,说,你和清澈是怎么认识的?我是说你们好像很投缘,才认识这么短的时间,他就和你称兄道弟。我说,我是在东鑫宾馆吃面的时候和他认识的,至于为什么这么投缘,我也说不上来,只能说缘分吧。菲菲说,好吧。我说,你真名是不是叫杨晓燕?菲菲点头嗯了一声。我说,那为什么给自己取名叫菲菲?菲菲说,在这种地方开洗头店,肯定会做点不干净的生意,总不能拿自己的真名去接客吧。不过你别误会,我不做那种生意的,我有两个姐妹,她们会接点活,我是真心想和清澈好。我说,嗯,我知道。菲菲站起来走到门口,把卷帘门拉下来,我也感觉到了困意,说,你这还有睡的地方吗?菲菲说,楼上有床,从后面爬梯子上去。我说,那你怎么办?菲菲说,我打地铺。我说,要不我打地铺吧,我和清澈睡下面,你睡楼上。菲菲看了我一会儿,说,也行,我帮你把被子拿来。我说,谢了,不影响你开店吧?菲菲说,没事,这两天休息,不营业。菲菲走进后面那道门,传来了脚蹬梯子的声音,此时老根一边干嚼两下嘴巴,一边翻了一个声势浩大的身,毯子的一边被他紧紧地压在身下。

上午我被哗啦啦的自来水声吵醒,老根俯着身子在水池边洗脸。我看了下时间,十点半,便爬起来想把被褥整齐地叠好,老根在身后说,直接放到沙发上就行了,她会收拾的。我们去吃饭吧。我说,你女朋友呢?老根说,她还睡着,估计要睡到下午,不用管她。

老根带着我去我们经常去的那家店吃饭,老根要了一份扬州炒饭,我要了一份水饺。我们坐在外面的座位晒太阳,天气很晴朗,空气清新,虽然寒意料峭,但街道很明亮,使人看了心生希望。服务员把饭端上来的时候,从另一边传来了一个粗犷的声音,那是隔壁饭店的老板,哟,小澈,你怎么又带你朋友去那家店,来我这里吃呀,我这里的东西好吃!隔壁饭店的老板坐在一张塑料椅上,翘着二郎腿,憨厚地笑着,看着我们。老根转过身说,急什么,下次,明天就去你店里吃。店老板爽快地说道,好哇,说话算数啊你要。

我和老根埋头吃着,耳边传来另一桌人的谈话声。店老板和顾客在谈论昨晚发生的一桩凶杀案。老根回身问死的人是谁,店老板说,孙旭。孙旭是县城一个有点名气的小头目,专门给人放高利贷,手下养着十几个小弟,这是我之前听老根说的。店老板说,今早孙旭的尸体在一个小区的花坛里被人发现,背上插着一把刀,衣服上一大滩血,地上却没有,看样子是被人在哪里捅了暗刀然后抛尸了。我和老根一边吃一边听邻桌人聊得热火朝天,猜测是何人所为。临走时老根要了一碗馄饨,带给他爷爷,按照惯例,这次也没有给钱。

之后的几天里,这桩凶杀案成了一个热点话题,街道上的人都在谈这起案件,在人们的流言蜚语中,事情的经过也逐渐被还原。那天晚上,孙旭在KTV叫了一个小姐,那小姐原本要去陪另一个包厢的阿武,却被孙旭强行留下,阿武来要人,双方发生了口角,但没有引发更大的冲突,小姐被留在了孙旭的房间。结果到了第二天早晨,孙旭的尸体就在小区花坛被人发现。案子很快就破了,有人跑去警察局自首,但其实谁都清楚,这背后肯定是阿武指使的。老根对此事的看法是,阿武又欠下了一条人命。他对我说,总有一天,我会亲手杀了这个阿武。

我不知道老根和阿武究竟有什么过节,也没有问,倒是他爷爷总是有意无意地提到他父亲。我们在家的时候,老根的爷爷常唠叨,苦口婆心地劝说老根去找份正儿八经的工作,别像他父亲那样走上一条歪路,最终害了自己。老根一般都不予理睬,有时听烦了也会反驳说他父亲分明是被人陷害的。老根的爷爷年级已经很大,不知过了七旬还是八旬,头发胡子都已花白,但身体还很硬朗,腰板挺直,走路不颤,每天早晨喝一碗豆浆。老人家知道我的来历,也知道我在这里没有工作,成天跟着老根,但他没有轻待我,反而对我很客气,叫我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一样。有一次趁老根出去买烟时,他走过来对我说,小澈这孩子总是不听我的话,跟他爸一样,他爸就是因为不听我的,自己犯了事进去了,我不希望他重走他爸的老路。你跟他关系好,平时有机会帮我劝劝他,让他找份工作安定下来,这样我也放心了。我满口答应着,但其实心里清楚,我哪里开得了口,就算开了口,也根本劝不动。

孙旭死后一个星期,北街发生了一次大规模的斗殴事件。原委是有人要替孙旭报仇,召集了一伙人去找阿武算账,阿武那边自然也叫了一伙人,因为双方都带有管制刀具,所以伤亡不小。其实那天我也在场,但不是参与者,只是个旁观者。那天晚上,我在菲菲美发店坐着和菲菲与另一个叫阿珊的女孩聊天,等待老根,他说出去买包烟,但已经过了半个钟头,仍不见踪影,按说小卖部离店很近,来去一趟绝不需要五分钟。到了九点过一刻,门外传来了摩托引擎的轰鸣声,我们三个同时转头,看到门外停着一辆酷炫的黑绿相间的摩托赛车,骑车人把头盔摘下来,正是老根。老根的表情很亢奋,走进来对我说,快,快跟我过去,有大事发生!我说,什么大事?老根把我拉起来,说,去了你就知道了。菲菲在一旁问,你们去干什么?老根说,女人不要管,跟你们没关系。老根发动了摩托车,我坐在后面,双手搭着他的肩膀,我问,你哪来的摩托车?老根隔着头盔说,跟朋友借的。老根把我带到了北街,那里已经来了很多人,从衣着和相貌上看都是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他们围在一个弄堂口,朝里面观望,有人摇头,有人感叹。老根把车开过去,嘴里嚷着让个地方,让个地方。那些人用轻蔑和挑衅的眼神看着我们,但还是自觉地让出了一块位置。老根双腿叉着,我从摩托车上下来,站在人群里,朝弄堂里张望,只见前方三十米远的地方正发生着一场混战。大概二十几个人挤在狭小的弄堂里,手里拎着铁棍和马刀,相互乱砍乱挥,每个人都面目狰狞,疯狂地嗷叫着。有人被武器打中,鲜血溅出来,撒到墙上,流到地上,墙边躺着倒下的人,有的还在抽搐,有的一动不动。在顶上两盏明亮惨白的路灯下,这场械斗演变得愈发惨烈。我看得浑身上下都不自觉地颤抖起来,那些沾了血的棍棒、刀子、墙壁、地面在我眼里都显得格外的触目惊心。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每个人都以命相搏、以死相拼,我之前在学校所经历过的任何一场打斗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前方还打得难解难分时,后方却响起了警笛,汽车的远光灯照在我们这些围观的人身上,人们大喊着“警察来了”便一哄而散,老根叫我快上车,我们沿着北街向下前行。

车开出去很远,我还心有余悸,双手和身体轻微地抖动着,夜晚的风迎面扑来,但我却并不觉得寒冷,反倒觉得舒爽。老根说,很刺激对吧。我说,你怎么知道的?老根说,我去买烟的时候碰到一个朋友,他告诉我的。我去网吧找网管朋友借了摩托车,就是为了赶上好戏,那些人是来找阿武报仇的。我说,哪个是阿武?老根说,我也没看到,可能在后面,也可能已经死了。我说,我们现在去哪?老根说,废话,当然是回去了。我们行驶在弯弯曲曲的道路上,夹道而来的都是低矮的平房,窗户都亮着灯,前方有个妇女当街把一盆水泼到地上,我们从流淌的水上面飞驰而过。车头的灯照亮前方,路途遥远,仿佛永远开不到尽头。在经过了最后一排类似厂房的屋子之后,两边便是荒野,路却变得宽阔,而且是新铺的水泥路,地势平坦,车行驶得很平稳。这一段没有路灯,四周一片漆黑,两边远山的暗影连绵起伏,夜空明净而苍茫,有一种深宵旷野独行者的悲凄感。又不知行驶多久,我们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老根往左转弯,然后一拧油门,加大马力,我身体前倾,紧紧抓住老根的肩膀。我们开到山脚下,通过一条很长的隧道,出来时路灯明亮,前方有一条河,我们沿着河岸行驶,路边的景象从荒郊又变回成排的建筑,路上的车辆逐渐多起来,行人也多起来,我们已经开到了江滨路上,原来老根带着我绕了一个大圈。

这起事件很快就成了一桩大新闻,虽然报纸上没有刊登,但街道上的每个人都在谈论这件事。听那个声音粗犷的饭店老板说,这次斗殴造成了七死十一伤,阿武当时并不在场。老根听到后不禁骂道,他妈的,这个老杂种!因为这起事件的影响太过恶劣,警方很快就展开了一轮打黑行动,一时间闹得满城风雨,很多有头有脸的道上人物纷纷落网,很多的帮派被解散。作为这起斗殴事件的核心人物,北街阿武自然也被绳之以法。阿武被抓进去的消息不胫而走,有人说他后台硬,只是被拘留十五天。但十五天后仍不见动静,于是又有人说他被判了一年、两年、十年、十五年,众说纷纭。但有一点可以确认,县城再也不会有一个叫北街阿武的人物,他连同那些骇人听闻的事件一起,就像终将老去的传说一样,从此只留存在人们的口述之中。

老根为此高兴了一整天,在店里,他当着菲菲两个姐妹的面说,阿武这个老杂种,终于遭报应了。菲菲劝阻道,你小声点,不怕被外面的人听到。老根说,听到就听到,阿武已经完蛋了,老子的仇终于报了,老子高兴!老根说要请我和菲菲,连同她的两个姐妹一起,去夜宵城搓一顿。到了晚上,又来了一个人,长得面黄肌瘦,颧骨突出,使人见了他会不由地想到笑星巩汉林。没想到他的名字更有特点,老根介绍时说,这位姓袁,叫袁汉林,在网吧上班,之前就是他借我摩托车的。我开玩笑说,你长得很想巩汉林,你的名字也和他一样。那人笑了笑说,对的,我的朋友都这么说我,所以他们也都叫我巩汉林。他从皮夹克的内侧袋里摸出一包烟,我一看是黑利,他给我和老根一人发了一支,老根当即就叼在嘴里点上了,我还不习惯抽烟,就学我爸的样子,把烟夹在右耳朵上。夜宵城的内部结构看着像建材市场,头上一个巨大的顶棚挡住夜空,一张张塑料桌椅排列下去,生意火爆,人山人海。几个服务员端着盘子在各个桌位间来回奔走,应接不暇,人们都喝得面色红润,大声吆喝着什么,桌子上洒满虾壳蟹壳,地上也是,还有碰倒的酒瓶子和流了一地的啤酒。对面三个女的自顾自地剥食毛豆、花生以及小龙虾,我们三个男的高举酒瓶,用力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泡沫星子飞出来又落到桌上,一口闷干,豪情万丈,一直喝到意识模糊,不省人事……

大年二十八这天依旧是个晴朗的好天气,当下午和煦的阳光洒满整片土地的时候,我正坐在大门前的花坛边。强烈的光线照射在高大的墙壁上,使那几个斑驳的红色大字愈发耀眼,但我却视而不见,并不在意上面写着什么,反正是四个字四个字四个字和四个字。我把手搭在花坛边沿,悉心感受着指尖的触觉,岩石表面的粗砺感使我觉得心安,那代表着滞重,仿佛时间永远停滞不前。空气中充满了泥土的清香,含混着青苔和不知名野草的潮腥味。手边爬过一只弹子虫,那是我童年曾玩过的,我用手指去触碰它,它即刻蜷成一团,变成一粒弹子,我将它轻轻弹到花坛深处的野草丛中。口袋里的小灵通震动了一下,我掏出来一看,是我妈发给我的短信,问我什么时候回家过年。我按动按键给她回信,今年不回去了,和这边的朋友一起,有人照应,切勿担忧。

在等待的时间里,我在脑海中像放电影一样重播了一遍从认识老根起到现在的每一幕场景。当然,关于老根的事情我已经全部知道,在夜宵城喝酒的那天晚上,他自己说了出来。老根的母亲很早便去世,他父亲和阿武曾是拜把子的兄弟,两人一起出来混,几年下来也积攒了一些资本,本是可以弃暗投明的时候,阿武突然来找他父亲,请他去摆平一个人,结果他父亲下手过重致人死亡,而阿武又坚称此事与己无关。老根的父亲因此被判了二十年,只给老根留下东门路上的两间店铺。那年老根十六岁,从此与他爷爷相依为命,靠两间店铺的租金为生,并一心想着有朝一日能为他父亲报仇。在最后的一抹夕阳里,我看到大门被缓缓地打开,里面走出一个人影。我走上去迎接他,我说,都跟你爸说了?老根说,说了。我说,你爸什么反应,很高兴吧?老根说,我爸叫我尽早去找份工作。我说,那你怎么说?老根说,我答应他了,我说等过完年就去。我说,阿武也被关在里面吗?老根说,不知道。我说,你没问你爸?老根说,没问,我们走吧。

老根带着我,我们骑着从袁汉林那借的摩托车,飞速行驶在下山的路上,耳边是疾风在呼啸,远处的县城正安详地伏卧在辽阔的大地上,江河环绕它,群山环抱它,顶上是逐渐变成深蓝的苍穹。我突然想到了什么,从口袋里掏出小灵通,又给我妈发了一条短信,我说,过完年就回去,回去工作,切勿担忧。我把两手搭在老根的肩上,看着县城离我们越来越近。我突然想到一个月前老根和那个嗓音粗犷的店老板说,要去他那儿吃饭的,但后来一直没兑现。我想对老根说也许今晚就是个机会。我还想再从北街的那条路一直往前开,开到荒野,开到十字路口,然后调转车头,穿过隧道,开到江滨路上,开到夜宵城,我们一起喝酒;去“金色梦乡”大声唱上两句;去袁汉林工作的网吧上网,让他给我们免费开机;去菲菲的洗头店和姑娘们聊天,我很喜欢那个叫阿珊的姑娘,她说起话来大大咧咧的,可以开各种玩笑。我想到我们可以去很多地方,而此刻,我们就在去往县城的路上,向着县城急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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